晋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决定(2021.1月-2021.8月) | ||||||
序号 | 当事人 | 违法行为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处罚内容 | 行政处罚决定下达日期 |
1 | 林时华 | 滥伐林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申请采伐许可证。属于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滥伐林木行为。 | 榕晋自然(林)罚决字[2020]46号 | 1、责令被处罚人补种滥伐林木株数5倍的树木205株(其中杉木10株,马尾松60株,阔叶树135株)。2、罚款陆仟捌佰贰拾元整(6820元)。(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2m3以上不足6m3或者幼树50株以上不足300株的,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4倍的罚款)。 | 2021.4.12 |
2 | 日溪乡梓山村民委员会 |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 榕晋自然(林)罚决字[2021]第1号 |
1、责令你单位限期六个月内恢复被改变林地的原貌。 2、罚款叁仟贰佰叁拾元整(3230元,擅自改变用材林、薪炭林、经济林林地用途面积达2亩以下的,每平方米处10元罚款)。 |
2021.3.31 |
3 | 黄春莲 |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 榕晋自然(林)罚决字[2021]第2号 |
1、责令被处罚人限期六个月内恢复被改变林地的原貌。 2、罚款罚款伍仟贰佰壹拾元整(5210元,擅自改变用材林、薪炭林、经济林林地用途面积在2亩以下的,每平方米处10元罚款)。 |
2021.4.6 |
4 | 福州市晋安区乐达富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 擅自开垦林地尚未毁林行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 榕晋自然(林)罚决字[2021]第3号 | 1.责令被处罚人限期六个月内恢复被改变林地的原貌;2.罚款肆万零伍佰柒拾元整(40570元,擅自开垦林地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的 ,处非法开垦林地每平方米10元)。 | 2021.8.15 |
5 | 陈湘瑞 |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
榕晋自然(林) 罚决字[2021]第4号 | 1、责令限期六个月内恢复被改变林地的原状;2、罚款人民币玖仟壹佰元整(9100元,每平方米10元,平整复绿的区域免除罚款)。 | 2021.5.8 |
6 | 福州共享家庭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 榕晋自然(林)罚决字[2021]第5号 |
1、限期六个月内恢复被改变林地的原貌; 2、罚款贰万肆仟陆佰贰拾元整(24620元,擅自改变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林地用途面积达1亩以上不足2.5亩的,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20元)。 |
2021.5.19 |
7 | 罗伙妹 | 滥伐林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 |
榕晋自然(林) 罚决字[2021]第7号 |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六个月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滥伐株数3倍的林木(其中:杉木330株,湿地松48株,阔叶树64株); 2、处滥伐林木价值5倍的罚款,计人民币肆万玖仟伍佰贰拾元整(49,520元)。 |
2021.4.28 |
8 | 邓灼栋 | 擅自开垦林地尚未毁林行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 榕晋自然(林)罚决字[2021]第8号 |
1、限期六个月内恢复被改变林地的原貌; 2、罚款贰万伍仟伍佰元整(25500元,擅自开垦林地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的 ,处非法开垦林地每平方米10元)。 |
2021.4.29 |
9 | 金国臣 |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
榕晋自然(林) 罚决字[2021]第9号 |
1、责令限期六个月内恢复被改变林地原状; 2、处罚款人民币贰万柒仟零贰拾元整(27,020元,每平方米20元)。 |
2021.5.17 |
10 | 日溪乡日溪村民委员会 |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 榕晋自然(林)罚决字[2021]第10号 |
1、责令你单位限期六个月内恢复被改变林地的原貌。 2、罚款伍万肆仟伍佰捌拾元整(54580元,擅自改变用材林、薪炭林、经济林林地用途面积达2亩以上5亩以下的,每平方米处20元罚款)。 |
2021.6.7 |
11 | 福州全球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 榕晋自然(林)罚决字[2021]第11号 |
1、责令你公司限期六个月内恢复被改变林地的原貌。 2、罚款壹仟玖佰陆拾捌元整(1968元,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倍的罚款)。 |
2021.5.31 |
12 | 熊碧华 |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
榕晋自然(林) 罚决字[2021]第12号 |
1、责令限期六个月内恢复被改变林地原状; 2、处罚款人民币肆仟柒佰贰拾元整(4720元,每平方米10元)。 |
2021.8.13 |
13 | 黄老侯 |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
榕晋自然(林) 罚决字[2021]第13号 |
1、责令限期六个月内恢复被改变林地原状; 2、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叁仟壹佰玖拾元整(13,190元,每平方米10元)。 |
2021.6.1 |
14 | 黄日敬 |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
榕晋自然(林) 罚决字[2021]第14号 |
1、责令限期六个月内恢复被改变林地原状; 2、处罚款人民币叁仟柒佰贰拾元整(3720元,每平方米10元)。 |
2021.7.15 |
15 | 黄日锐 |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
榕晋自然(林) 罚决字[2021]第15号 |
1、责令限期六个月内恢复被改变林地原状; 2、处罚款人民币玖仟捌佰玖拾元整(9890元,每平方米10元)。 |
2021.7.12 |
16 | 福建韩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 榕晋自然(林)罚决字[2021]第16号 | 1.责令被处罚人限期六个月内恢复植被。2、罚款壹万肆仟贰佰柒拾叁元整(14273元,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三倍以下的罚款)。 | 2021.6.7 |
17 | 林曲妹 | 滥伐林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 |
榕晋自然(林) 罚决字[2021]第19号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六个月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滥伐株数1倍的林木(乡土阔叶树种6株);2、处滥伐林木价值3倍的罚款,计人民币壹仟叁佰肆拾壹元整(1341元)。 | 2021.7.29 |
18 | 福州世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 榕晋自然(林)罚决字[2021]第20号 |
1、限期六个月内恢复被改变林地的原貌; 2、罚款捌万玖仟叁佰肆拾元整(89340元,擅自改变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林地用途面积2.5亩以上的,每平方米处30元罚款)。 |
2021.7.23 |
19 | 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岭头村民委员会 |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 榕晋自然(林)罚决字[2021]第20号 | 1、责令被处罚人限期六个月内恢复被改变林地的原貌。2、罚款陆仟陆佰捌拾元整(6680元,擅自改变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林地用途面积不足1亩的,每平方米处10元罚款)。 | 2021.7.28 |
20 | 池鹏凯 |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
榕晋自然(林) 罚决字[2021]第21号 | 1、责令限期六个月内恢复被改变林地的原状;2、罚款人民币贰仟玖佰捌拾元整(2980元,每平方米10元) | 2021.7.27 |
21 | 张宗贻 |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 榕晋自然(林)罚决字[2021]第22号 |
1.责令被处罚人限期六个月内恢复被改变林地的原貌。 2、 罚款叁万叁仟叁佰陆拾元整(33360元,擅自改变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林地用途面积达1亩以上不足2.5亩的,每平方米处20元罚款)。 |
2021.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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