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女职工办理“产前检查费支付”和“生育医疗费支付”事项,待遇如何?
时间:2023-09-18 16:52

参保女职工符合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门诊产前检查、流产或引产、计划生育手术等费用按照职工医保门诊待遇执行,生育住院医疗费用按照职工医保住院待遇执行。

 

来源:晋安区宦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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