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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个体工商户年报?

来源:晋安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23-09-19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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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的公司、个体户、专业合作社等,都要进行上一年度的年报,申报公示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各类市场主体可通过互联网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网址:https://fj.gsxt.gov.cn/index.html)自主申报。

  个体工商户除了通过公示系统申报以外可通过手机微信关注“福建市场监管”公众号进入“个体工商户年报”菜单报送年报,更加简便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