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惠企政策办事指南(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贴息)
时间:2021-03-11 15:32
晋安区惠企政策办事指南(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贴息)
政策事项名称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贴息
受惠行业分类 就业
执行期限 长期 承诺时限  
依据文件 《关于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榕财社〔2014〕67号)

实施部门

(单位)

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联部门

(单位)

财政局
承办处室 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591-87596043
承办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70号一楼
受惠内容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贴息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时间最长不超过两年,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受惠条件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收符合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对象人员(即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刑释解教人员)达现有在职职工总额的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企业职工总数原则上应不少于20人,达不到上述条件按人均2万元额度给予贴息。
申报材料

①《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贴息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五份(由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免费提供)。

②营业执照副本

③税务登记副本

④《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创业就业证》

⑤职工花名册

⑥当年新招用人员的劳动合同

⑦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保的记录

⑧企业工资支付凭证

⑨有关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按国家法定统计报表

申报表格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贴息资格认定申请表

办理流程

来源:晋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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