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注意啦~
第七届晋安区文艺百花奖征集活动
明天(6月30日)截止
大家抓紧最后时间报送啦
征集通告如下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把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表我区文艺创作生产成就和水平,反映晋安文化,具有鲜明时代特点,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的优秀文艺作品评审出来,进一步推动晋安文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争当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排头兵贡献文艺力量。
评审原则
1.坚持质量第一、宁缺毋滥,各奖项、名额可空缺。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审工作将严格按照初评、审核、公示等程序进行。
3.坚持回避制度。区四套班子在职领导干部、区委宣传部领导和涉评工作人员的作品不得参加此届百花奖评审;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有作品参评的人员不得成为专业评议小组评委。
申报参评办法
1.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6月30日
2.申报参评对象:凡我区文艺工作者及业余爱好者2020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创作并公开发表、出版、演出、展览的文学、摄影、美术、书法、工艺美术、曲艺、音舞、微电影短视频等8个门类文艺作品,均可申报参加评奖(省、市及全国获奖作品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并验看原件),可接受个人投稿。
3.申报要求
(1)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及区直各部门在充分摸底的基础上做好组织、提名、推荐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填写的“晋安区文艺百花奖申报表”报送区评审办公室(联系人:黄许辉、汪思文,电话:83617792、83668072),电子版发送至fzjawl@126.com。
(2)除提供申报表外,申报作品还需提供原件(文学、美术、书法、摄影类)、脚本(民间文艺、戏剧类)各五份或音频、视频(舞蹈、音乐、微电影、短视频类)各一份供评委评审时使用。
版权审核
1.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及区直各部门负责对推荐参评的作品的版权进行初审。
2.对参评资格有争议的作者和版权有异议的作品,由评审办公室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确定参评权。
3.初评结束后,评审办公室将通知入围作品的作者统一到区文联签署作品权利保证书,以确保作品及提交文件材料的真实、合法。
奖项设立
1.晋安区第七届文艺百花奖分文学、摄影、美术、书法、工艺美术、曲艺、音舞、微电影短视频等8个艺术门类。每个门类均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评选结果将择期公布,并授予证书及奖金。
2.大赛设立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对组织得力且成绩突出的申报单位,授予“晋安区第七届文艺百花奖优秀组织奖”,并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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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安区第七届文艺百花奖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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