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晋安区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时间:2023-08-18 17:44

  一、编制背景

  2023年1月份,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榕政办规〔2023〕2号),要求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在巩固提升排污口整治成效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长效监督管理机制,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不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推动我区水环境质量改善,着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晋安,绘就“江河安澜、河畅水清、岸绿景美、鱼翔浅底”的新画卷,全面建成人水和谐共生的山水城市,制定《晋安区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区实施方案》)。

  二、实施范围

  以闽江流域干流(晋安段)、敖江流域日溪为重点,推进全区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

  三、工作目标

  在2022年完成闽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工业企业、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等入河排污口整治的基础上,2023年底前,完成重点流域的排污口排查,完成80%溯源和35%整治任务。完成闽江支流,敖江干流等有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回头看”。

  2024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区入河排污口溯源,完成70%整治任务。

  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

  四、任务与保障

  《晋安区实施方案》在充分借鉴吸收吸收晋安区内河整治经验,总结前期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提出了三项重点任务:

  一是摸清排口底数。区直职能部门牵头指导,以乡镇(街道)、福兴经济开发区为主体,充分衔接前期开展的入河排污口(排放口)排查整治成果和实践经验,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要求,组织开展地毯式排查。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和政府兜底的原则,逐一明确排污口责任主体,形成入河排污口清单。

  二是推进规范整治。明确将排污口分为工业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农业排口、其他排口等四种类型。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巩固提升一批”要求,遵行分类分级原则,“一口一策”开展整治。

  三是严格监督管理。从加强规划引领、严格规范审批、加强日常监管、严格环境执法、夯实整治成效等5方面强化排污口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为保障《晋安区实施方案》的顺利实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支撑保障、严格考核问责、倡导全民共治等4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五、名词解释

  入河排污口:是指直接或通过管道、沟、渠等排污通道向环境水体排放污水的口门。

  六、特色亮点

  一是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吸收晋安区内河整治经验,充分衔接前期晋安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成效,在排污口整治范围上进行扩展,将非降雨时排水或雨污分流不彻底的城镇雨洪排口纳入监督管理。

  二是将《福州市工作方案》目标、任务细化分解。为确保晋安区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且总体保持优良,在严格对标市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强化部门职责,确定区直部门牵头指导开展晋安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属地政府和区直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来源:晋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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