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守护群众
“舌尖上的安全”
晋安在行动
6月15日 ,对于辖区一名不配合将实时监控视频接入网络餐饮人工智能轮巡监督管理系统的商户,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店市场监管所开出《福州市网络餐饮服务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后的全市首单《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商户立即整改。
《福州市网络餐饮服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于2023年6月15日起施行
是全国首部网络餐饮服务管理领域
的地方性政府规章
以法治化监管
助推网络餐饮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
持续降低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风险
《办法》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建设全市统一的网络餐饮人工智能轮巡监督管理系统。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将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的实时监控视频接入网络餐饮人工智能轮巡监督管理系统,监控画面覆盖主要操作区,保持实时在线,并主动整改、按期反馈系统推送的问题。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将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的实时监控视频接入网络餐饮人工智能轮巡监督管理系统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监控画面未覆盖主要操作区,或者未保持实时在线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为个人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为单位的,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当天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积极开展《办法》宣贯活动
以及专项检查指导行动
执法人员现场指导外卖商户在经营场所设置相对独立的分餐打包专区和外卖取餐窗口,使用开启后无法复原的食品安全封签或者一次性外包装袋进行规范包装。
同时,协助并督促商户通过“e福州”APP中的“市场监管e治理”模块进行网络备案,将生产经营场所监控视频接入 “互联网+明厨亮灶”AI轮巡系统开展智慧监管。
本次专项检查
共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
检查网络餐饮单位20多家
针对外卖商户未使用食安封签
未将监控接入AI轮巡系统等行为
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
晋安区市场监管局将结合食品安全攻坚专项行动,加大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信息化登记、“互联网+明厨亮灶”AI轮巡以及规范使用食安封签等新规的督促指导和执法检查,充分发挥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教育警示和社会舆论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对网络餐饮服务单位的教育培训,全力守护群众“外卖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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