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检查!事关晋安人的春节!
时间:2023-01-22 08:36

节日期间

商品价格大幅上涨?

“舌尖”安全有没有保障?

晋安全面检查


新春将至,为营造和谐安定的节日氛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行动,开展节前市场价格及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保“价”护新春
晋安严查严管市场价格

1月以来

区市场监管局采取

定期巡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推进节前价格监管工作

重点检查与群众生活、节日消费

密切相关的生活必需品价格行为


 

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管

以"米袋子""菜篮子"为重点,加大超市、农贸市场的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对粮、油、肉、菜、水产品等重要民生商品的价格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全面推进明码标价制度落实,加强对价格行为的规范和引导,确保春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基本稳定。

加强防疫物资价格监管

加大对涉疫药品、抗原检测、口罩等防疫物资价格行为的监管和执法力度。畅通投诉举报热线,密切关注相关商品价格投诉举报和舆情动态,坚决打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

加强节日特色消费品价格监管

重点加强烟花爆竹等商品的价格监督检查,开展经营者政策宣传和提醒告诫,要求经营者自觉遵守公平、合法、诚信的价格行为准则。

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执法人员进行告诫并当场责令整改

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

提醒告诫广大市场主体守法经营

发动群众加强监督

积极举报囤积居奇、哄抬物价

等价格违法行为

截至目前

共出动执法人员175人次

检查各类市场主体83家

责令整改2家

立案查处一起未明码标价违法行为

守护“舌尖”安全
晋安从严从细落实食品安全监管

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

区市场监管局从严从细落实

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围绕节令食品

对辖区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开展为期1个月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79人次

整改问题13个


 

围绕重点 细排隐患

以食品生产企业、大型商超、农贸市场、综合体、美食街、预定年夜饭酒楼、火车站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为米面油等大宗食品、年糖年饼、乳制品、保健品、肉及肉制品等为重点品种,全面排查采购、存储、标签标识以及销售等环节食品安全隐患。严禁销售“三无”、假冒伪劣、过期食品,指导食品经营单位按照要求贮存食品。同时,结合第一季度包保督导,各级包保干部联合辖区市场监管所,开展联动检查,对包保主体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截至目前,共发现并整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27个,立案查处未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等违法违规行为2起。

备案登记 逐一核查

开展“年夜饭”专项检,对辖区内承办“年夜饭”的餐饮服务单位实行备案登记,并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逐一审核经营资质、承办能力以及菜单,严禁超范围经营以及超承办能力接待。同时,对承办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现场查看食材采购、存储、加工操作、餐饮具洗消、食品留样等环节。督促大型酒楼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按照“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定期自查,及时发现并排除风险隐患。截至目前,全区共27家餐饮服务单位完成备案登记,并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已逐一现场核查到位、指导整改到位。

强化抽检 细究问题

精心部署开展春节食品安全专项抽检,聚焦粮食及粮食加工品、糕点、豆制品、酒类、乳制品、方便食品、腌腊制品、水产制品等热销年货食品,开展全品类监督抽检。同时,结合年货节令食品开展“你点我检”“你送我检”活动。截至目前,已抽检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2家,抽检58批次,暂未发现不合格食品。

消费提示

区市场监管部门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优先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的餐馆,注意食物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就餐时尽量采用自助、分餐,自觉使用公勺公筷。树立节约意识,倡导按需点餐,不讲排场、不浪费,吃不完的食物建议打包带走,践行“光盘”行动,树立健康、文明餐饮新风尚。网络订餐时尽量选取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以缩短食物运送的时间;收到餐食后,做好相应的检查,并及时加工或食用;不网购凉菜、生食食品等高风险食品。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谨记索要并妥善保管购物小票、发票、电子交易等有效凭证。若发现食品违法行为或发生消费纠纷,可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晋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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