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枫桥经验” 共建“调解之家”——福州市晋安区人民调解员协会召开全体会员大会
时间:2021-11-08 09:27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助力市域治理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为民办实事”的实效,在市司法局、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的关心支持下,10月28日上午,福州市晋安区人民调解员协会召开第一届第二次全体会员大会。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协会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在主会场参会。福州市晋安区人民调解员协会苏晓光会长出席并致辞,区司法局副局长刘浩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苏晓光会长对长期支持调解工作的各级党委政府、调解员们表示感谢,指出协会的成立标志着晋安区人民调解员有了属于自己的“调解之家”,并针对下一步协会建设提出三点思路:一是在加强调解理论学习上下功夫;二是在加强调解队伍建设上出实招;三是在加强调解工作创新上谋新篇。

  刘浩副局长代表区司法局对区人民调解员协会的成立表示祝贺,指出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人民群众的新需求呼唤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创新和发展,福州市晋安区人民调解员协会的成立,开启了晋安区人民调解工作的新篇章,标志着晋安区人民调解工作进入新阶段!协会要积极团结带领广大调解员争做调解领域的“全科医生”,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实现纠纷不上交,助推更高水平的平安晋安、法治晋安建设。刘浩副局长对协会建设提出三点希望:一要强化政治站位,二要强化责任意识,三要强化能力提升。

  随后,区司法局促进科黄羽芳科长结合调解业务工作,解读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政策法规,并对人民调解工作如何主动融入市域社会治理工作提出具体的指导建议。

  本次会议还邀请晋安区人民调解中心负责人刘用惠做人民调解实务技巧培训。刘用惠同志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分享调解经验,并就调解工作中常见问题、调解技巧等进行互动交流。

  最后,协会理事会商议调解员等级评定相关事宜,安排下一步具体工作。

来源:晋安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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