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时间:2020-03-27 11:22
      2019年,晋安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建设法治政府总目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2019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依法行政 

1、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区委、区政府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强化统筹协调,全面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强化考核评价,组织开展全区2019年度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与地区部门的绩效考核挂钩,充分发挥督察考核的“指挥棒”作用,督促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2、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立政府常务会学法、专题法制讲座等学法制度,召开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宪法学习(扩大)会议,增强宪法意识,提升法治水平。区委党校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的必修课,增强政府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区依法治区办组织全区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学法考试,进一步落实公务员法律知识的培训、考试、考核制度,着力抓好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

1、完善事项清单制度。完善负面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制度,动态更新“最多跑一趟”和“一趟不用跑”事项清单,实现1196项区级事项“最多跑一趟”乃至“一趟不用跑”。梳理“四办”清单,其中网上办1061项、马上办439项、一次办1196、就近办94项。

2、推出“证照联办”链式服务,实行“一事一办”。依托福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建设“证照联办”服务系统,将不同部门办理的关联审批事项、同部门办理的不同类审批事项通过系统收件、分发、流转等方式改串联为并联,形成跨部门、多事项网上一口申请、统一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电子化审批模式,有效减少企业跑腿次数。首批推出涉及13个部门的20组“证照联办”链式服务事项,通过跨部门审批“协同联办”,办事平均少跑3个部门,申请材料平均减少20%,审批提速至少30%。该做法已列入《2019年福州市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相关做法还获得市营商办简报推广。

3、严格控制审批环节和时限。除个别复杂事项外,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承诺时限需统一控制在法定时限的30%以内。进一步梳理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环节,再造和优化服务流程,规范审批特殊环节,原则上没有涉及现场勘查的事项即办(需公示公告、组织专家论证等特殊环节的除外);无法即办的在承诺时限30%以内的时间里完成审批;涉及现场勘查的,优先于其他申请事项办理;办理过程中涉及公示公告、组织专家论证等特殊环节的,规定明确的时限,纳入审批流程统一监管。

(三)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

1、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一方面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按照《晋安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若干规定》(榕晋政综〔2014〕192号)的程序。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确保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完善社会公示、听证、专家咨询制度,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规范政府行政决策、提升应诉能力、防范合同风险、监督执法行为、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的作用,为政府依法行政决策提供参考。区政府及各部门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洽谈、草拟和审查重要合同、协议等,为政府涉法事务提供法律建议。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关于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及时报备的程序,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2019年,区政府共制定并报送福州市人民政府和晋安区人大常委会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共4件,并全部在晋安区政府网发布。2019年9月5日,晋安区司法局印发《晋安区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榕晋司〔2019〕55号),进一步要求全区各单位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落实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

(四)开展执法监督,规范行政行为

1、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19年,我区依据《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安区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榕晋政综〔2018〕75号)的文件要求,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区政府通过召开常务会议、依法行政督查工作会议等会议,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区各单位完善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工作规范、执法事项清单、执法流程图、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收费目录清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执法文书范本等。2019年9月9日,晋安区司法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通知》(榕晋司〔2019〕56号),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要求各执法部门要严格执法程序,确保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管理。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管理。坚持做好行政执法“两证”申办和补换证工作,实现行政执法“两证”和行政执法人员动态管理;二是开展执法监督。依托执法案卷评查,对6家行政执法单位的2019年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日常监督,坚持纠正违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开展执法人员培训。2019年11月12日,举办全区依法行政工作业务培训班,对全区行政执法单位开展培训,强化依法执法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五)化解行政争议,促进社会稳定

1、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区司法局认真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仔细查阅相关卷宗材料,认真查实案件的具体事实、执法程序、相关证据及法律适用条款,严格依法规范办案。2019年区政府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0件,同时区政府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被申请人职责,作为复议被申请人参加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审理8件,均及时向上级复议机关提交答复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材料,积极配合上级复议机关开展调查工作。

2、提高行政应诉工作。晋安区行政机关严格执行《福建省行政应诉办法》、《福州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暂行办法》《晋安区行政机关行政应诉暂行办法》等规定,推进行政应诉的规范化开展,不断提升行政应诉工作水平。今年以来,区政府作为被告到人民法院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为81件,主要涉及项目征迁、信息公开等案件。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副区长召开行政诉讼案件专题会11次,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副区长代表区政府出庭应诉2次。

3、加强案件协调化解率。充分发挥行政调解职能,配合做好行政案件诉前、诉中调解工作,对人民法院在行政案件诉前、诉中提出的协调意见,认真对待,积极配合,切实发挥对区政府和职能部门涉诉行政争议化解工作的统筹协调作用,做好涉诉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同时,加强统筹协调,推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形成调解工作合力。区政府、台江法院、区法院联合制定《关于建立晋安区新店镇秀山村旧屋区改造项目建设行政争议和纠纷的诉调对接方案》,规范诉调对接工作流程并设立专人负责的常态化调解组织。

二、存在的问题

2019年我区全力开创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这过程中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个别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程序意识薄弱;三是部分行政执法行为不够规范。

三、2020年工作重点

2020年,我区将进一步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力争取得工作实效。

(一)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指导

强化依法行政工作指导,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完善依法行政考评标准,加强督促检查,抓好日常考核检查,确保依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二)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发挥各类智库作用。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注重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审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三)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增强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从事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加强与法院的工作衔接,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推进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机协调衔接。

(四)提高行政执法业务能力

一是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定期学习制度。培养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和规范执法的理念和能力;二是有针对性开展业务培训;三是强化执法监督。做好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做好证件的申领、使用和管理工作。开展执法检查,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完善工作机制,扩大覆盖面。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

20191220

来源:晋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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