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七五”普法收官之年。按照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要求,及区委、区政府“七五”普法规划的工作部署,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办和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全省“七五”普法总结检查验收的通知》、市委依法治市办和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全市“七五”普法总结检查验收的通知》的工作安排,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将于5月份开始,在全区组织开展“七五”普法总结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总结检查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部门)贯彻落实全区“七五”普法规划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情况,总结典型经验,查找弱项短板,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提质增效,为加快建设高质量发展新晋安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内容
总结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全区“七五”普法规划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验收以下几个方面: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情况;
(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普及情况;
(三)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
(四)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
(五)宪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网络、进宗教场所、进军营等活动开展情况;
(六)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七)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情况;
(八)运用新媒体开展普法工作情况等。
具体内容分为普法工作推进、成效和创新三部分,内容详见《晋安区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考核评估指标》、《乡镇(街道)、区直单位(部门)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考核评估指标》(见附件)。
三、方法步骤
全区“七五”普法总结检查验收从5月份开始,到12月份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广泛进行动员部署,做好“七五”普法总结检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二)自查整改阶段。6月至7月中旬,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部门)认真对照考核评估指标要求,开展自查,评估成果,查找差距不足,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实施整改,切实把自查作为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的过程,确保“七五”普法规划规定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自查评估报告于7月1日前报送至电子邮箱,《晋安区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考核评估指标》的相关佐证台账资料根据责任分工于7月15日前以电子版形式(邮箱/刻盘)报送至区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三)区级验收检查阶段。7月上旬至7月中旬,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将适时组成区级“七五”普法总结验收检查组,对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部门)开展“七五”普法工作情况及迎检准备工作情况开展重点抽查(在线核验、具体检查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四)市级验收检查阶段。7月下旬至8月上旬,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将适时组成市级“七五”普法总结验收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开展“七五”普法工作情况及迎检准备工作情况开展重点抽查(具体检查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五)省级验收检查阶段。9月,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将组成省级“七五”普法总结检查验收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考察、在线核验等形式,对福州市开展“七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在线核验、具体检查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六)攻坚迎检阶段。10-12月,各乡镇(街道)、各单位(部门)根据自查、区级、市级、省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聚焦短板,精准发力,确保整改措施既立竿见影又长期见效,以最佳状态迎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的验收检查。
(七)总结表彰阶段。根据省市区“七五”普法总结验收检查结果,结合日常掌握情况,将择优申报推荐、通报表扬一批“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一步展现我区“七五”普法工作成效,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社会影响力和覆盖面。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七五”普法总结检查验收工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切实抓紧抓实,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确保工作落实。
(二)在线核验,实现全面总结。为提高“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实效,省司法厅将开设“七五”普法总结验收电子台账平台。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部门)应对照《乡镇(街道)、区直单位(部门)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考核评估指标》,于7月20日前在线提交相应佐证材料(每项工作佐证材料最多不超过8件),区委依法治区办将组织专人开展线上核验。
(三)结合实际,注重工作实效。总结检查验收工作要增强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求真务实,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认真检查评估,掌握真实情况,真正把考核过程作为发现典型、总结经验的过程,作为查找问题、寻求短板的过程,作为学习交流、提质增效的过程,坚决防止走过场、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
(四)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部门)要将此次“七五”普法总结检查验收迎检工作,作为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社会影响力的重要契机,制定实施宣传计划,集中宣传我区“七五”普法工作成效和特色做法,总结推广普法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全面展示5年来的工作成效,为建设“三个晋安”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联系人:蔡雪影 翁云艳
联系电话:87357355
电子邮箱:jinan148@126.com
办公地址:晋安区福马路241号司法局710室
附件:1.《晋安区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考核评估
指标(工作分工)》
2.《乡镇(街道)、区直单位(部门)法治宣传教育
第七个五年规划考核评估指标》
中共福州市晋安区委全面
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福州市晋安区司法局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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