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州市晋安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晋安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1-05 10:55

榕晋委法〔20225

 

 

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成员单位:

《关于加强晋安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中共福州市晋安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             

              202281


 

关于加强晋安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的实施方案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支撑。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省、实施方案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推进我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自信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福州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坚持知行合一、重在实践,坚持继承发展、守正创新,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为建设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法治晋安、平安晋安的战略性、基础性工作,为晋安区争当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排头兵夯实法治基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

2025年,通过全上下不懈努力,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宪法法律权威进一步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日益浓厚,全法治文化事业繁荣兴盛,法治文化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法治文化凝聚引领能力显著提升,公民遵纪守法和社会法治良序成为晋安发展的重要竞争力,法治文化成为提升法治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支撑和基础工程,成为法治强的重要标志。到2035年,基本形成与法治晋安、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相适应的具有晋安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基本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三、重点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充分发挥福州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的独特优势,传承弘扬习近平同志在榕工作期间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进一步引导教育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纳入区委党校(行政学)教学内容和干部在线学习内容,纳入法治专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教育培训内容,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理论根基,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坚定法治信仰、树牢法治意识,带头厉行法治,当好法治建设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践行者。

责任单位:委宣传部、委组织部、委党校(行政学其他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2.加强宣传解读,通过“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晋”新思想等形式,组织普法讲师团、“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法学专家学者等开展分众化、立体式的主题宣讲活动。通过媒体宣传报道、刊发理论文章、登载热议评论、发布微视频等形式,运用各类融媒体手段和平台,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责任单位:委宣传部(委网信办)、旅局、法学会、文联其他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3.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作为“八五”普法和“法律七进”的重要内容,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等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好一县(市)区一品牌等普法阵地的优势,发挥基层宣讲典型带动作用。

责任单位:委依法治办、司法局、其他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4.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做好进课堂、进头脑工作。

责任单位:委宣传部、教育局

(二)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习研究阐释

5.加大对重大法治理论、法治文化课题研究支持力度。完善“理论+实践”法治课题研究机制,组织法学专家和法学工作者深入研究,促进法学研究成果推广和应用。巩固深化依法治示范试点成果,在实践中探索破解法治晋安建设中的具体法治问题,创造依法治区晋安经验。

责任单位:委依法治办、法学会

6.加强党内法规理论研究,强化依规治党学理支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责任单位:委办、纪委监委、委依法治办、委党校(行政学)、法学会

7.强化对市域治理、基层治理领域法治状况的研究评估工作。加强对法治领域错误思想观点的辨析批驳,帮助干部群众明辨是非,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面依法治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制定并实施《法治晋安建设规划(2021-2025年)》《晋安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晋安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责任单位:委组织部、委宣传部、委依法治办、法学会

(三)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8.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充分发挥福建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宪法宣誓馆等宪法场馆的积极作用,阐释好宪法精神和“中国之治”的制度优势,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责任单位:委宣传部、人大办、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司法局其他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9.抓住“关键少数”,把宪法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学法清单,作为领导干部学法基本任务、法治素养评估和年度述法基本内容,增强领导干部宪法意识,促进领导干部带头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

责任单位:委组织部、委依法治司法局其他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10.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把宪法纳入国民教育,融入校园文化,持续举办全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宪法晨读”等系列活动,在青少年成人礼仪式和学生毕业仪式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增强青少年宪法观念。

责任单位:教育局、司法局其他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11.加强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增强全民国家意识,弘扬爱国精神。建设、利用各类宪法文化阵地,通过升国旗、奏唱国歌等仪式仪礼和开展重大节庆活动,增进全社会对宪法的尊崇和信仰。

责任单位:委宣传部、司法局、教育局其他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四)在法治实践中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12.坚持严格执法,强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意识,促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责任单位:委依法治办、政府各有关部门

13.坚持公正司法,健全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促进司法文明。落实审判权力清单制度,完善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促进法律适用统一。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促进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单位:法院、检察院

14.坚持全民守法,加大全民普法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扎实开展“八五”普法,深化拓展“法律七进”,注重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强化在执法、司法、法律服务过程中普法,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推进政法新媒体阵地建设,传递法治正能量。依托平安晋安”“法治晋安特色宣传平台,直观可视宣传政法单位职能和典型案例,开展法治教育。

责任单位:委宣传部委依法治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其他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15.广泛开展民法典群众性宣传教育,推动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的民法典教育。每年5月份集中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好新店法治公园、琴亭湖公园民法典公益林等阵地宣传作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教育引导公民正确行使权利、积极履行义务。

责任单位:委宣传部、委依法治办、司法局、教育局其他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16.加强对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积极宣传与推进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培树法治信仰。积极引导公民在日常生活中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遵守交通规则、做好垃圾分类、杜绝餐饮浪费、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等,培养规则意识,培育良好法治环境。

责任单位:委宣传部(委文明办)、晋安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局、旅局、交通局、卫健城管局、其他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17.在法治轨道上应对突发事件,依法加强应急管理,引导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责任单位:委政法委、应急管理局其他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18.突出学习宣传党章党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列入党员、干部日常考核,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依托福建干部网络学院等载体,发挥各类教育实践基地的作用,提高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实效。

责任单位:委办、纪委监委、委组织部、委宣传部、区委区直机关工委

19.打造新时代晋安“枫桥经验”,深入开展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运用“和为贵”等传统法律文化精华,引导人们理性平和协商解决矛盾纠纷,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尽可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助推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责任单位: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司法局、信访局其他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20.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等法治精神,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推动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让崇法向善、循法而行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责任单位:委宣传部(委文明办)、发改民政局、教育局、总工会、团委、妇联、文联、残联其他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五)打响晋安法治文化名片

21.传承中华法系的优秀思想和理念,挖掘民为邦本、礼法并用、以和为贵、明德慎罚、执法如山等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根据时代精神加以转化、传承运用。加强对我法治历史遗迹和文物的挖掘、保护,通过说历代法治名人、讲著名法治事件、谈法治精神,宣传林则徐、严复、陈宝琛等代表性人物的事迹。深度融合传统文化与法治文化,推动将村规民约、家规家训、文明新风与法治元素有效结合,以闽剧、伬唱、山歌、评话等民间艺术形式,用灯谜、剪纸等创作方式进行普法,推动优秀传统法治文化焕发出新的生命力。

责任单位:委宣传部、委依法治办、司法局、法学会其他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22.充分挖掘闽都传统文化中的善良风俗、家规家训中的优秀法治内涵,把不违反法律、不违背公序良俗等作为家风家教的重要内容,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深扎根晋安大地。

责任单位:委宣传部(委文明办)、司法局、旅局、法学会其他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六)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

23.加大对法治文艺作品创作的支持力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组织创作一批具有晋安特色的法治文化精品,创建一批具有晋安特色的法治文化传播工作室,提高法治文化培育和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展示我法治文化建设实效。

责任单位:委宣传部、司法局、旅局其他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24.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资源和平台,积极刊播法治公益广告、法治标语,加强对法治网站、微信、微博的管理,打造全法治全媒体传播体系。加快全法治文化数字化建设,广泛开展法治书画、漫画、故事、公益广告、文创作品、微电影(视频)等征集评选展播活动,组织创作优秀网络法治文艺作品,建立全优秀法治文艺精品库。

责任单位:委宣传部(委网信办)、司法局、旅局其他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25.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充分利用文化“三下乡”活动,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在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将丰富多彩的法治文艺活动送到基层、送到群众身边。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生动性,不断创新形式、拓宽领域、丰富内容,鼓励社会团体、协会、个人等创编富有晋安地域特色的诗词、小品、相声、歌曲、顺口溜、微电影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作品,让法治文艺作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接地气、聚人气。

责任单位:委宣传部、司法局、旅局其他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七)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26.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注重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中体现法治元素,充分依托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农村文化礼堂等公共场所资源,因地制宜建好用好各法治文化阵地,延伸阵地建设链条,扩大覆盖面,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利用率和群众参与度。在全建成一批有影响力的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场馆。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法治文化创作基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建设,完善建设标准,增强实用功能。

责任单位:委宣传部、司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旅局、园林中心其他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27.加强对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区域治理法治状况的研究评估工作。

责任单位:委政法委(法学会)、委依法治办、司法局、民政局其他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28.加快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为基础,深入挖掘我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的法治文化元素,因地制宜将法治文化元素融入各个自然公园、城市景观、旅游景区中,努力打造晋安特色法治文化体验线路,形成一批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区域性法治文化集群。

责任单位:司法局、建设局、民政局、旅局、园林中心其他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29.动法治文化与地方、行业特色文化有机融合,扎实促进法治文化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进网络等。

责任单位:委宣传部(委网信办)、区人武部、区法院、司法局、区退役军人局、其他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30.加强基层单位法治文化形象塑造,因地制宜建设一批主题鲜明、各具特色的法治“微景观”。着力提升区、乡镇(街道)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质量,推动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力争到2025年,基本实现、乡、村级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

责任单位:委宣传部、委依法治办、司法局,各乡镇(街道)

(八)加强涉外和涉台法治文化传播与交流

31.注重在共建“一带一路”中发挥法治文化作用,探索开展涉外和涉台法治文化交流合作,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收集涉外案例系列资料,为境外企业“走进来”、晋安企业“走出去”提供法律指导和服务。完善涉台工作法务制度,推动涉台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有效解决涉台法律纠纷,提高涉台工作法治化水平。

责任单位:委依法治办、委台港澳办、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区营商办,其他直有关单位

32.服务保障闽台融合发展,大力宣传晋安积极运用法治推动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的新举措,推动两岸法治文化交流,提升涉台胞台企司法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委政法委(法学会)、委统战部、委台港澳办、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区民政局,其他直有关单位

四、组织保障

33.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加强领导、统一部署,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本地法治建设总体规划、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将法治文化作为本地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作为法治示范创建、精神文明创建、平安晋安建设等创建指标体系的重要内容。

责任单位:委政法委、委宣传部(委文明办)、委依法治办、营商办司法局各乡镇(街道)

34.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好法治文化建设,带头参加法治文化活动。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文化建设中的重要问题,把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和领导干部学法、法治素养、法治思维一并列入年终述法内容。

责任单位:委组织部、委依法治其他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35.完善优秀法治文化作品的鼓励支持政策,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予以支持,加大对法治文艺精品和法治文化基地的扶持力度,促进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和传播。

责任单位:委宣传部(委网信办)、财政局、司法局、旅局、文联其他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36.法治文化建设所需经费从本级有关部门的部门预算经费中统筹安排,拓宽资金来源,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法治文化建设。

责任单位:财政局其他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37.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实施法治文化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全法治文化专业队伍建设。

责任单位:委组织部、委宣传部、法院、检察院、晋安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局其他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38.完善普法讲师团服务管理,推动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健全法治文化志愿服务体系,鼓励更多法治领域、文艺领域的名家大师、专业人员加入法治文化建设。大力推进志愿服务精准化、常态化、便利化、品牌化。加强法治新闻采编创作人员法治培训。

责任单位:委宣传部、司法局其他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39.加强培育法治文化建设先进典型,鼓励和支持各地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及时总结、宣传推广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责任单位:委宣传部、司法局其他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40.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导实施、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机制。委依法治加强统筹协调,宣传、网信以及法院、检察院、教育、财政、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强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法治文化建设。各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法治文化建设。

责任单位:委宣传部(委网信办)、委依法治办、法院、检察院、司法局、教育局、财政局、旅局、民政局、总工会、团委、妇联、文联、法学会、残联其他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中共福州市晋安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284日印发

来源:晋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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