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纪委监委2021年问责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3日 11:46 信息来源:晋安区纪委监委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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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督促全区各级各部门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现将今年以来我县问责情况通报如下:

  2021年1-9月,我区共查处党内问责问题12起1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持续释放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政治信号。

  从问责情形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12人,占比80%;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问题2人,占比13%。

  从问责方式看,党纪政务处分4人,占比27%;组织处理11人,占比73%。

  从问责对象看,问责县管干部2人,占比13%;问责村干部12人,占比80%。

  下一阶段,区纪委监委将聚焦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不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维护群众利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对责任失位、缺位等问题精准实施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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