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鑫宏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党支部党员杨建秋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13日 08:12 信息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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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经批准,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纪委就福建省鑫宏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党支部党员杨建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杨建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因琐事纠纷伙同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一级,犯故意伤害罪2019212日,杨建秋因犯故意伤害罪被闽侯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1941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杨建秋身为中共党员,法律意识淡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故意伤害罪,并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纪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福州市晋安区纪委批准,决定给予林仁煊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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