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纪委监委2021年上半年党纪政务处分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0日 15:16 信息来源:晋安区纪委监委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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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上半年,晋安区纪委监委共给予审查调查对象党纪政务处分18人次,其中本级纪委监委给予审查调查对象党纪政务处分8人次,指导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组作出党纪政务处分10人次;涉及问题种类包括违反政治纪律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起、违反组织纪律2起、违反廉洁纪律2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14起、涉嫌犯罪3起,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占比较高,特别是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还一定程度存在;处分情况具体包括党内警告1人次、政务警告1人次、党内严重警告2人次、责令辞职1人次、撤销党内职务1人次、留党察看1人次、开除党籍11人次、开除公职2人次、移送司法2人次,运用第二种形态5人次、第三种形态15人、第四种形态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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