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1年晋安区教育系统优秀人才招聘公告》要求,经报名、资格审查、直接考核合格,拟聘用向韦宇、毕一帆等2名同志至晋安区属中学任教,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7日起,五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欢迎广大干部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情况。
公示电话:0591-83924090(晋安区人社局)
0591-83994197(晋安区教育局)
接待科室:福州市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人事科。
来信投寄:福州市福新中路70号,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邮政编码350011);福州市福新中路128号,晋安区教育局人事科(邮政编码350011)。
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附表:
序号 |
招聘岗位 |
身份证号 |
姓名 |
最高学历及学位 |
毕业院校 |
备注 |
1 |
中学语文教师 |
4115221996*****436 |
向韦宇 |
硕士 研究生 |
北京师范大学 |
拟聘用 |
2 |
中学日语教师 |
3706021989*****213 |
毕一帆 |
硕士 研究生 |
北京大学 |
拟聘用 |
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晋安区教育局
2021年12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