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若干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益,维护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根据教育部、福建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榕教综〔2022〕40 号)要求,制定我区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件:1.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榕教综〔2022〕40号)
2.晋安区2022年小学招生办法
3.知情同意书
4.晋安区2022年小学招生日程安排
5.晋安区2022年初中招生办法
6.晋安区2022年初中招生日程安排
7.公民办学校摇号规则
8.晋安区2022年“小升初”对口方案
晋安区教育局
2022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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