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对象:详见附件1。
二、签订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2年6月24日下午15:00
(二)地点:福州市晋安区教师进修学校(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三八路溪口124号),联系电话:0591-83994197。
三、注意事项
1、签订就业协议对象需随带本人身份证(附本人签名的复印件一份)、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研究生期间课程成绩)、就业协议书(要求份数完整)等原件到指定地点签订就业协议。
2、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根据招聘有关规定顺延递补。
四、办理放弃拟聘用资格相关手续
(1)下载并填写《放弃拟聘用岗位资格的声明》(详见附件2)。
(2)打印《放弃拟聘用岗位资格的声明》并在【声明人】处手写签名。
(3)6月24日(含)上午10点前于晋安区教育局取得联系,并于6月27日上午9点将《放弃拟聘用岗位资格的声明》原件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到晋安区教育局(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8号晋安区委大院,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591-83994197)。
五、其他
1、若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就业协议手续且未按上述要求办理放弃拟聘用岗位资格手续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同时通告有关部门。
2、签订就业协议对象需自行下载“钉钉”软件后,扫描通知下方二维码,填写并上传相关信息。此信息将用于开具调档函,请务必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3、所有签订就业协议对象需提供到场当日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以核酸检测报告上的采样时间起算)和《疫情防控承诺书》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核验健康码和行程码。近14天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健康码”为非绿码的人员、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中带有“*”的人员不得到场。会场内请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签订就业协议当日“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中不带有“*”,但现场体温检测不合格(≥37.3℃)的人员,可适当休息后进行复检,复检体温低于37.3℃的人员方可进入场。复检体温仍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入场。
附件:1、签订就业协议人员花名册
2、放弃拟聘用岗位资格的声明
3、疫情防控承诺书
钉钉二维码
福州市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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