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
根据2023年福州市晋安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要求,现将申报参评福州市晋安区一级教师职称业务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校(园)将下列事项及时告知申报参评人员。
一、业务考核时间、地点
1、时间:7月16日(星期二)
2、地点:福州第七中学(晋安区南平东路79号)
3、业务考核对象:2023年晋安区申报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通过预审人员(附件1)。
二、业务考核要求
(一)业务考核内容。分为听评课、片段教学、习题解析(幼儿行为观察分析)。
(二)业务考核时长。听评课(总时长70分钟)、片段教学(10分钟)、习题解析或幼儿行为观察分析(5分钟)。
(三)业务考核分值。满分100分,其中听评课30分,片段教学40分,习题解析(幼儿行为观察分析)30分。乡村学校、特教学校教师合格成绩为60分,城镇教师合格成绩为70分。
三、听评课、片段教学、习题解析教材范围
详见附件2(与预通知要求一致)
四、参评人员须知
(一)参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参加业务考核。上午7:20进场完毕,进场后主动配合工作人员上交手机等电子通讯工具,参考人员本人身份证核对无误后领取听评课序号胸贴,前往对应的听评课教室,未在指定时间到达听评课教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业务考核资格。听评课结束后前往对应抽签室,现场抽签决定业务考核顺序。
(二)参评人员按照学科组集中听评课教室观看教学视频,提交不少于500字的书面评课稿。评课稿中统一使用黑色水笔,只能填写学科组别、胸贴上注明的听评课序号,不得泄露本人姓名、工作单位,不得出现与考核内容无关的文字、符号、标记等。
(三)听评课环节结束后,参评人员到抽签室,每隔15分钟按抽签顺序依次进入备考室。备考时间为45分钟。备考期间,中小学参评人员将根据指定片段教学、习题解析的内容自行分配备考时间,幼儿园参评人员将根据指定片段教学内容、幼儿行为视频自行分配备考时间。编写的教案不纳入评分。备考结束后,参评人员按序进入面试室依次进行片段教学、习题解析(幼儿行为习惯分析)等考核,考核时不得泄露本人姓名、工作单位等。
(四)参评人员只能携带指定空白的学生用书作为考核教材(体育、幼教、心理健康考核教材由组织部门提供),自带的教材中不得有与教学相关的注记。不得将手机、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通讯工具、教学参考资料等物品带入备考室,不得有夹带、传递、抄袭等考场违纪行为。参评人员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擅自离开考区,视为自动放弃业务考核资格。严重违反考场纪律的取消业务考核资格,并按照《福州市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五)根据抽签顺序,部分参评人员将会安排在下午进行考核,请事先自备干粮。
附件1:2023年晋安区申报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通过预审人员
附件2:业务考核教材范围
晋安区教育局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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