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晋安区教育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规范行政行为,持续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晋安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学习引领,树牢法治观念。晋安区教育局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列入党组中心组理论重点学习内容,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同时切实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通过以考促学,学用结合,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法律素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动工作、促进发展,解决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水平,为推进晋安教育发展提供优质的法治保障。
(二)健全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水平。制定出台了《晋安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有关行政执法制度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执法和普法责任制,区教育局机关近年来共有42位同志通过省司法厅组织的执法资格考试考取“行政执法证”,2024年添置3台执法记录仪,拟定了《晋安区教育局行政执法用语规范》《晋安区教育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晋安区教育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提高了教育系统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进一步树立依法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6项,联动区直部门、整合“综合受理一件事”事项,推动流程再造,将“流程环节、申报材料、办理时限”进行了合理优化,实现“数据不用跑,部门人员跑,办事群众最多跑一趟”。做好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梳理完善工作,积极与大数据系统对接,全面完成政务服务事项大数据归集整理和数据上传工作,教育部门办结事项“电子证照生产率”100%。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将教育系统3项监管事项纳入省政府部门联合监管平台,联合市场监管、卫健、民政、消防等部门开展“中小学、民办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的“综合查一次”专项监督检查。保持100%线上办案,2024年共开展行政检查(含“综合查一次”)共41次,做到应录尽录。
(四)聘请顾问把关,确保依法决策。常年聘请福建闽众律师事务所吴玉姜、陆斌斌等律师为法律顾问,为区教育局、进修校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法律顾问对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可行性审查及法律风险评估及时提出法律意见,有效防范相关风险,同时在合同草拟、审查等方面也有效发挥了法律顾问的优势,促进了依法行政、依法办学。
(五)加强法治教育,筑牢思想防线。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联合区司法局为各校(园)100%配备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聘请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区司法局以及资深律师等法律专家,到我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向学生讲解相关法律知识。通过普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国旗下讲话、晨会,LED屏、宣传栏、黑板报等方式,开展各种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学生法治思维。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仍存薄弱环节,普法宣传形式不够丰富,全民学法的意识还不够浓厚。二是部分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不强,理论知识学用结合不够,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事务的能力有待提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带头学习《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真正做到了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积极组织机关干部广泛参加执法证考试、依法行政培训、公务员学法用法等法治培训课程,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为建设法治政府夯实思想基础。同时要求学校建立法治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为法治工作开展提供保障、夯实基础。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加强法治学习,提升行政能力。加强全局干部职工对教育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法治思维,注重修炼内功,全面熟悉教育领域执法职权事项,强化法律法规在日常检查中的实践应用。
二是坚持系统思维,助推依法行政。加强合法性审查队伍建设,组织机关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鼓励年轻干部考取法律职业资格证,担任公职律师,参与合法性审查工作。
三是围绕中心工作,强化法治宣传。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和重要专项治理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开展行业法规宣传培训,加快普法阵地建设。坚持以案释法,在执法过程中实现面对面普法,提升行业法治环境。
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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