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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第五十三、五十四、五十五条; 《福州市全日制民办教育若干规定》第七条、第八条; 《福州市学前教育管理办法》第三十,三十一条; 《福州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审批管理暂行办法》 三、变更事项; 《福州市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二、规划与设置、三、建设标准、四、设施设备配备标准、五、教职工配备标准;《福州市民办学校设立设置标准和审批办法》(二)等法律相关规定,2019年2月20日我区有1家民办学校依法取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变更审批》,现将名单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对依法取得民办学校变更审批单位进行监督。
序号
受理事项
单位名称
地址
办理时间
法定代表人
办学许可证号
许可批文及文号
1.
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变更审批
福州晋安区大名城小金星幼儿园
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168号
2019.2.20
高玉梅
教民135011160000850号
榕晋教审【2019】005号
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
2019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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