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三、五十四、五十五条及其实施条例和省、市民办教育的有关规定,2023年1月6日我区共有一家民办学校依法取得《变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及其他文化教育民办学校地址的审批》,现将名单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对依法办理民办学校变更地址审批单位进行监督。
序号 |
受理事项 |
单位名称 |
地址 |
办理时间 |
法定代表人 |
统一社会代码 |
办学许可证号 |
许可批文及文号 |
1. |
变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及其他文化教育民办学校地址的审批 |
福州晋安区新海都教育培训学校 |
由原:福州市晋安区斗门水头路18号变更为: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红星村茶园火车站商贸城4层A28 |
2023.1.6 |
薛瑾 |
523501116875301386 |
教民235011170000570号 |
榕晋教审【2023】001号 |
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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