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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教育局关于《福州市中小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实施纲要(2018-2020)》的政策解读

来源: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8-04-05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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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市中小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实施纲要(2018-2020)》(以下简称《纲要》)是福州市教育系统加强中小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的规范性文件。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 出台背景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

  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这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出了具体要求,也对加强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提出了目标和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曾寄语全国少年儿童,童年是人的一生中最宝贵的时期,在这个时期就注意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培养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同时强调,广大教师必须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引导和帮助学生把握好人生方向,特别是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学生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今年中央文明委号召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鉴于当前我市中小学生在日常行为习惯表现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经研究,决定加强中小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制定出台《福州市中小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实施纲要(2018-2020)》。

  二、主要依据

  《纲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导,以《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和“八不行为规范”等为依据,把对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作为贯彻中央重要部署的有效抓手,立足学校、基于课堂、走进家庭、贴近生活、落细落小,针对各学段学生的特点和培养目标,提出具体而详细的要求,以便于全市中小学有依据、有方法地开展教育。

  三、关于基本原则

  《纲要》强调遵循的基本原则有四条:一是坚持正确引领。明确了以课堂教育为主,校外教育为有效补充的基本原则。其内涵是要求学校应在学生养成教育工作上进一步发挥主导作用,带动社会和家庭共同做好学生养成教育工作。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学生暴露出来的问题是随着年龄成长而发生的,坚持问题导向即要把握学生年龄特点和认知实际,着眼于当下中小学生群体中常犯多犯的问题现象,做到有的放矢。三是坚持知行合一。尊重学生主体地位,激发创新、创造精神,使其自觉自愿地参与教育而不是被动的接受说教。四是坚持协同育人。强调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育人工作。

  四、关于主要目标

  《纲要》以“聚焦学生素质发展,构建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的目标、内容、途径方法和效果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学生教育培养机制”作为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的总体目标。根据学生年龄学段特点,制定了“学习”、“文明”、“生活”、“诚信”、“守法”五大方面的具体基本学段目标:一是好学上进,立报国之志。本学段目标旨在引导学生不仅要学好知识,更要学习成长,具备家国情怀。二是文明有礼,树良好形象。本项目的在于引导学生培养良好的文明礼仪习惯,树立礼仪之邦小公民形象。三是健康生活,育优良品德。本学段目标立足学生良好生活习惯的养成,引导孩子们健康生活、和谐交友、自我保护、勤俭节约等,从而形成正确的生活观和生活习惯。四是诚实守信,担社会责任。诚信是文明社会的标志之一,也是影响一个人终身发展的重要品质,是一个人社会责任感的重要体现。立足“社会责任”,强调“诚实守信”是本学段目标的立意所在。五是遵纪守法,做合格学生。法律是一个社会的底线,更是做人底线。本学段目标作为最后一点呈现,旨在强化青少年学生底线意识和法治意识。

   五、关于途径与保障

  注重课程育人、注重活动牵引、注重以文化人、注重实践体验、注重健全机制,并以此作为基本实施途径。要求各校从组织、宣传、教研等方面着力保障行为养成教育落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