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深化林木采伐改革实施告知承诺便民举措
时间:2023-12-26 17:23
为进一步深化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持续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基层群众林木采伐急难愁盼问题,按照省林业局全面推行林木采伐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要求(附件1),针对林权所有者申请采伐人工商品林蓄积不超过15立方米的,取消伐区调查设计,精简伐前查验等程序,并签署采伐承诺书(详见附件2)的,即可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林草主管部门提供行政审批窗口、网络在线平台(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网络申报)、林木采伐APP等多种渠道办理林木采伐申请,林木采伐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按需选择办理方式。我局为方便采伐申请表填报,公布福建省杉木、松木、桉树等人工商品林二元立木材积表(详见附件3),方便林农测算填写采伐面积。
福州市晋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26日
来源:晋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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