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29号)
时间:2022-10-31 06:18

  鉴于疫情防控需要,决定于11月1日至11月3日,在我区继续开展区域全员核酸检测,并适当加强公共场所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继续开展区域核酸检测

  第十轮时间:2022年11月1日(星期二)06:00-12:00

  第十一轮时间:2022年11月2日(星期三)06:00-12:00

  第十二轮时间:2022年11月3日(星期四)06:00-12:00

  二、强化核酸查验和场所码应用

  (一)非必要不离榕,区域全员核酸期间确需离榕的须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全区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建筑工地、工厂等,严格查验进入人员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类公共场所须将场所码张贴于入口醒目位置,进入人员须主动扫场所码。各类场所要安排专人认真查验进入人员“扫码通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信息,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验、不漏一人,落实不到位的不得开放或营业。

  (三)居民小区严格查验进出人员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提倡居家办公

  全区商业写字楼宇、办公型企业员工尽量实行居家办公;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除承担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应急抢险、城市运行保障、值班值守等必需紧要任务的人员外,全部居家办公。鼓励居家办公人员积极参与所在村(社区)组织的各类疫情防控志愿活动。

  四、加强重点场所管理

  (一)继续暂停开放部分人员密集场所。

  1.娱乐场所(含游艺厅、歌舞厅等)、KTV、酒吧、网吧、剧本杀、密室逃脱、洗浴、足浴、温泉、SPA、推拿、盲人推拿、美容美发、体育场馆、健身房、茶馆、棋牌室、麻将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美术馆、剧院、电影院、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场所等室内公共场所暂停营业或开放。

  2.景区、公园附属娱乐设施及室内场所暂停营业。

  3.宾馆、酒店、民宿、咖啡厅、奶茶店、餐馆等场所暂停堂食;宾馆、酒店、民宿等住宿场所堂食仅限对入住人员开放,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可对内部人员开放。

  4.各类文体、商贸、会议、展览、庆典、集会、培训等线下聚集活动暂停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暂时关停。

  (二)养老院、护理院、儿童福利机构和监管场所实施封闭管理。

  (三)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民生保供单位正常营业,严格落实扫场所码、查健康码、戴口罩、一米线、通风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要全面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通告于2022年10月31日至11月3日施行。

  

晋安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2年10月31日
来源:晋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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