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区2020年第二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0-06-08 09:52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

  按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和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电子政务绩效考核的函(闽数字办函〔2019〕125号)文件精神,近期,区政府办组织对2020年第二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政府门户网站运行情况

  区政府门户网站各栏目保障单位基本做到对所负责保障栏目及时更新。检查未出现严重错别字,失泄密情况,本季度政府网站运行状况良好。

  (二)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

  全区政府系统目前已备案政务新媒体14个,近期,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2020年第二季度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我区商务局、信访局微信公众号未更新、未备案等情况被通报。经查,区商务局、区信访局2018年底停用公众号后未作销号处理,仍被认作在运行公众号。

  (三)“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办理情况

  第一季度,我区没有收到共受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留言。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区商务局、信访局要立整立改,做好注销微信公众号工作,整改情况及时反馈区政府办。二是规范运营维护。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等部门要做好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的内容更新、审核、保障工作,并对照电子政务绩效考核要求,逐项自查,做好各栏目查缺补漏,提升优化,确保不出现未及时更新和严重表述错误情况。三是强化审核把关。区政府门户网站各保障单位要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信息报送前的审核把关工作,落实保密等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

  

来源:晋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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