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推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制定并公布了《福建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以下简称《界定标准》)的通知,现就福州市长乐区2025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期限
即日起至2025年2月21日
二、申报要求
(一)全区范围内符合《界定标准》的单位,应主动向福州市晋安区消防救援大队申报备案。
(二)严格对照《界定标准》,根据下列要求规范做好申报备案工作:
1、对于已被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且仍符合现行标准的,可以直接确定为2025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此次不再要求重新申报。
2、对于新增符合《界定标准》的单位,应当如实申报,认真填写《福州市晋安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自觉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3、原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不符合现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由福州市晋安区消防救援大队核查后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录库中予以调整删除。
三、申报途径
点击文末下载《福州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附件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备案表》(附件3),填写盖章后线下提交或邮寄至区消防救援大队进行申报备案,消防救援机构工作人员收到材料后,将单位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范围。
(福州市晋安区消防救援大队联系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红光路33号,联系人:廖怡,联系电话:63166119)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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