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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与屏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操作流程的说明

来源:晋安区发改局 发布时间: 2017-12-19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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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个时期,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屏蔽问题多有反映,现就大家关注的“公布与屏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操作流程”说明如下:

一、关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公布,由执行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执行情况和规定程序自行决定,具体操作由承办法官在系统中提起,执行法院执行局领导审批后,系统自动汇总失信名单信息,由人工导出推送至协执单位。向协执单位推送失信信息的时间机制为执行法院当天操作系统,当晚系统汇总后由人工导出更新。

二、关于失信名单库及失信名单之推送。目前,失信名单库分为全省失信名单库和全国失信名单库。全省失信名单库,对应福建法院司法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的失信名单,主要向省工商局、省发改委等省直机关单位及福建法院政务网推送,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工商登记、高管任职、招投标等限制,并进行失信公示;全国失信名单库,对应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的失信名单,由最高法院向铁路总公司、中航信公司、人总行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单位推送,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乘坐飞机、软卧及银行金融业务的限制,并进行失信公示。

三、关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屏蔽。屏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样,要由执行法院同时在福建法院司法管理信息系统和全国法院执行案件管理系统中进行相应的操作。从执行法院提起屏蔽到各协执单位逐一落实屏蔽需要一个过程,有个时间差,不可能执行法院一提起屏蔽,各协执单位即时同步屏蔽。

四、关于及时公布与屏蔽有关问题之处理。涉及公布或屏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不及时导致信访人反映的情况,应区分具体情形具体解决:1、因执行法院未及时进行系统操作导致未及时公布或屏蔽的,应直接向执行法院反映,由执行法院及时解决;2、因汇总导出推送原因导致失信信息更新不及时的,也应由执行法院联系上级法院协调数据导出部门调取系统后台数据,查找原因,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