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政府采购失信惩戒实施细则》的通知
时间:2021-12-27 09:51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榕发改信用[2021]2号)要求,我局重新印发了《福州市政府采购失信惩戒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之前印发的《福州市政府采购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实施细则》(榕财采[2017]84号)同时废止。 

  附件: 

  1.《福州市政府失信惩戒实施细则》 

  2.《福州市政府采购惩戒依据清单》 

  3.《福州市政府采购“黑名单”事项清单》 

  4.《福州市政府采购领域惩戒项目清单》 

  福州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27日

来源: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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