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公共场所经营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补齐民生社会事业发展短板工作,按照《关于2019年进一步推进福州市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公示专项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对辖区478家公共场所经营单位(124家住宿场所、18家沐浴场所、309家美容美发场所、27家游泳场所)从卫生许可、日常卫生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卫生监督量化评价,并结合经常性卫生监督情况,确定了2019年度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信誉度等级:A级0家、B级18家、C级460家,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附件:1、晋安区沐浴场所量化分级名单(18家)
2、晋安区美容美发场所量化分级名单(309家)
3、晋安区游泳场所量化分级名单(27家)
4、晋安区住宿场所量化分级名单(124家 )
福州市晋安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10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