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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党委、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深化落实我市区域评估并强化成果运用,根据《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推进区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现将晋安区福兴经济开发区区域评估范围、事项清单、成果及试点区域内项目具体建设条件和要求予以公布:
一、区域评估范围:晋安区福兴经济开发区
二、区域评估事项清单:压覆矿产区域评估、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水土保持方案区域评估。
三、区域评估成果详见附件1-4
四、试点区域内项目具体建设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5。
附件:
1.福兴经济开发区区域压覆矿产评估报告
2.福兴经济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3.福兴经济开发区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4.福兴经济开发区区域水土保持方案区域评估报告
5.福兴经济开发区园区内项目具体建设条件和要求
主办: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晋安区大数据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1-836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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