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交通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的公示
时间:2024-02-19 11:07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道路客运费改税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3〕6号)要求,我局对所管辖的农村客运企业上报的2023年度成品油价格补助进行审核,2023年度农村道路客运符合补助在册车辆17辆、总月座数3516个,详见附件1。经初步审核,福州晋峰客运有限公司2023年度符合申报农村道路客运费改税补贴资金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4年2月19日起至2月23日止。投诉电话:0591-87488319。

  附件:1.晋安区在册农村客运车辆核定座位数、实际运营月数汇总表(2023年度)

福州市晋安区交通局  

2024年2月19日    

来源:晋安区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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