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接待办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时间:2024-11-25 08:54

  晋安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是全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部门,中心下设接待办,负责全区公务接待的日常组织安排及落实工作,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待办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职位:办公室文员(负责招待等工作)

  招聘人数:1名

  二、薪酬待遇

  办公室文员工资标准参照《福州市晋安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用工人员暂行管理办法(试行)》(榕晋委办〔2015〕67号)执行。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服从工作安排;

  2.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表达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30周岁以下(年龄截止至公告发布期,条件优秀的,经研究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32周岁);

  4.同等条件下具有以下条件的人员予以优先聘用:有办公室或接待工作经验;

  5.不得报名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受过治安及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4)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5)身体有重大疾病的。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5 日至2024年12月1 日晚上24时截止报名;

  2.报名方式(邮箱):jinanqujgzx@163.com;

  3.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身份证、毕业证书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4.招聘方式:面试(经初步的资格审查,我单位将通知应聘者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人员管理办法

  本次招聘的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进行聘用,由我单位与晋安区晋才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协议,再由晋安区晋才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六、面试及工作地址

  咨询电话:0591-83953003(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面试及工作地点: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8号

  附件:福州市晋安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

来源:晋安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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