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卫生健康局关于2025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工作的公告
时间:2025-02-19 16:03

  一、现场审核对象

  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通知》(见附件1)等相关规定,且试用(或工作)单位为晋安区辖区的厂、矿、企事业单位、驻榕部队、武警、公安、民营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的,且已经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

  二、现场审核时间

  2025年2月25日-2月28日(工作日8:45-11:30,14:45-17:30)。

  注:2020年及以后在福建考区审核通过且报名信息(含个人信息、学历、工作单位、执业助理医师注册信息)无更改的考生,再次报考只需重新上传近一年“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或“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合格证明”即可,无需重复上传已锁定的材料,可不参加现场审核,但要告知报名点。若上述信息发生变化的请联系报名点解锁重新上传材料,参加现场审核。联系电话:88055680。

  三、现场审核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241号福州市晋安区卫生健康局二楼207室医政医管科。

  四、现场审核提供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原件(须在报考有效期内)。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过期的,可使用临时身份证报名,但需尽快完成换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往来大陆通行证(仅限港、澳、台考生)、护照(仅限外籍考生)。军队考生(军官、警官、文职干部、士兵(官)、军队学员等)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

  2.毕业证书原件。非大陆学历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学位证书原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必须提供。

  4.其他学历证明材料。如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办学批文、招生花名册、跨省招生计划等其他学历佐证材料。

  5.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近1年《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应届生试用期证明表格起止时间:2024.8-2025.2,台、港、澳和外籍考生还须提交《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或《外籍人员参加中国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

  试用期(执业期)考核合格证明时间不得涂改,有涂改的考区默认审核不通过。

  6.工作单位是医疗机构的,还须提交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中医备案诊所提供《中医诊所备案证》复印件),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或上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7.报考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类别医师资格考试的,还须在毕业证书一栏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8.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其中《医师执业证书》信息须将所有执业注册记录完整上传

  9.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须提供《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原件。如涉及多个单位,须多个单位同时开具证明,每个单位一份。大专学历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注册,中专学历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注册。如系统注册时间与实际不一致的,须提供首次执业注册证明;如注册机构注销的,须提供注销证明。

  10.带教老师执业证书复印件(须提供带教个人信息页和注册在报考单位的注册记录信息页,也可以是电子证照截图),带教执业证书编号“2”开头的需上传带教执业证原件,现场确认时需携带原件审核

  11.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本人填写的《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12.申请参加加试的考生(不含军事加试考生)须提交《2025年度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

  13.军队现役考生须提供军队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同时出具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审核同意报考的证明及军队医院诊疗范围的说明。

  14.专硕研究生用研究生学历于毕业当年报考的,须提交报考承诺书。

  15.试用机构无同类别执业医师带教时由上级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医师带教的,须在《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或《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上加盖带教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公章。

  16.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表。

  五、其他事项

  考生在现场审核比对网上提交材料时,务必确保材料的真实性。若考生在报考过程中提交虚假材料,一经确认将按照《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给予处理。

福州市晋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2月18日    

来源:晋安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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