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6月20日至7月24日,区委巡察二组对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开展巡察。并于2024年10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视为当下和未来一段时间的关键政治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深刻理解巡察工作对强化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反馈的各类问题与意见,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强化监督核查,从根源上杜绝问题再次出现。
区农业农村局“一把手”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党纪学习教育、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在福建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第一时间成立了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负责各自分管范围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协调督促。依据巡察反馈的36个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巡察反馈以来,共主持召开4次党组会,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分析研判、研究梳理、协调解决,2024年12月5日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问题开展深入剖析,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见效。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进一步改进工作的契机,与当前推进的重点工作相结合,既从个别问题上关注具体结果,又从整体层面构建制度巩固基础,促使整改效果稳固持久,形成常态化长效机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针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三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全不深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加强习近平总书记“三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于12月23日召开局党组会议,对习近平总书记“三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行学习研讨,已将习近平总书记“三农”工作重要指示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
2.针对统筹推进“三农”工作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于12月23日召开局党组会议,谋划部署2025年“三农”工作思路。
二是推动板桥村对接第三方运营公司,依托孔子后裔村的背景,争取盘活现有资源,带动村财收益。指导宦溪镇对接第三方文旅公司争取2025年完成状元岭古驿道提升,串联宦溪村、板桥村、降虎村古驿道,发展乡村旅游,带动村财收益。
三是加快推进农文旅融合项目建设。点洋村金牛山登山栈道(二期)建设项目已进场施工,完成工程量50%,在每周末在点洋村开展乡村集市,村民将自己的农产品在集市上销售,增加村民的收入。“四知基层”基地已成功举办中青班培训、“墩苗”干部培训2场,成功举办中青班培训、“墩苗”干部培训活动3场,接待学员126人,通过农夫集市销售本地农特产品,带动村民增收12.7万元。
四是加快推进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宦溪镇牛项村的“亲子采摘园项目”(种植水果采摘)和恩顶村、峨嵋村、黄土岗村3个村共同投资的“凯隆厂房提升改造项目”(共同投资建设厂房租赁给饮用水生产公司收取租金),现已全部完工并验收。寿山乡岭头村、吾洋村、长基村、上仑村和日溪乡东坪村5个村共同投资建设“5G智慧灯杆项目”(建成后发包给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获取租金收益)现已完成工程量的90%。日溪乡点洋村“现代农业农旅”项目(包括青红酒的酿造和研学基地项目,通过出售青红酒和项目分红获取收益),现已完成工程量的80%。五是印发《关于开展晋安区农村集体“三资”领域专项治理督导工作的通知》,开展10余次农村集体“三资”领域专项治理督导工作,共发现资产管理、合同履行等30余项问题,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印发9份整改通知书至各乡镇、街道,要求严格按照“三资”管理相关规定限期整改落实。推动王庄街道制定印发《关于重申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的通知》(榕晋王政〔2024〕68号)。
3.针对贯彻落实区委乡村振兴战略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结合我区实际,拟定乡村振兴项目推进联席制度,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对项目谋划、前期审核、中期推进、后期验收和效益跟踪等全过程强化管理。目前联席制度已提请区委、区政府研究审定。由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带队,区委乡村振兴办联合相关部门围绕现有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和2025年谋划项目开展现场调研5次,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完善谋划具体内容,提高项目的科学行和可行性。围绕乡村振兴项目开展专项审计1次。二是
二是推动梓山村已向承租企业收回拖欠租金5000元,剩余部分将继续催促企业交租。点洋村申报注册品牌商标正在审核中。前洋村原养殖项目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整改,项目进行迁址另建,恢复原土地功能。前洋村积极整改,加大招商力度,项目进行综合利用。土地资源约4亩出租给龙晶葡萄园进行农耕文化、农旅产业发展,村财年收益4000元。钢构大棚约2亩出租锦鲤园,进行综合开发利用,拓展乡村旅游的广度和深度,村财年收益10000元。
4.针对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效果不佳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农业品牌建设。已于8月24日,组织辖区企业参加福建省绿色食品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展示及线上直播带货两种方式宣传及销售农产品。组织辖区开展绿标农产品申报,新增4个绿标认证。组织鼓岭番薯申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前农产品营养品质鉴定已出报告,正在市级审核中。
二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积极指导生产主体做好生产记录并及时上传至福建省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系统,加强线上巡查和线下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追踪整改,2024年全区农产品生产主体共赋码3613批次。
三是积极开展一村一品”专业村培育。充分发挥我区特色农产品产业优势,以培育主导产业与农民增收为目标,积极推进“一村一品”专业村培育。寿山乡寿山村(寿山石)已被评为2024年省级“一村一品”专业村,宦溪镇过仑村(鼓岭番薯)、寿山乡石牌村(休闲观光)评为2024年市级“一村一品”专业村。
四是加强龙头企业培育。已建立区级龙头企业培育库,9家企业列为龙头企业培育对象。
5.针对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和粮食安全责任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粮食生产技术培训。结合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开展了3次粮食生产培训,涉及水稻、甘薯、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邀请了省农科院、农业大县(区)农技站站长等技术专家培训粮食生产技术。
二是2024年10月以来,配合区自然资源局开展耕地保护相关工作2次。
三是对2020年以来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开展巡查,针对发现的问题下发了《关于落实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的通知》及《关于抓紧做好宦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问题整改的通知》,要求有关乡镇对发现的建后管护问题及时进行修复,落实管护主体责任。督促宦溪镇、寿山乡加快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两宗项目已于2024年8月完成验收工作。
四是持续开展农业设施备案日常巡查整改。10月以来,巡查发现7处农业设施项目仍存在非农使用问题,已督促乡镇落实整改。
五是结合农业设施备案日常巡查工作,对历史“大棚房”问题重点进行监督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已督促乡镇落实整改。
6.针对履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职责有缺失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电子化水平。印发《晋安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集体财务收支非现金结算和网上审批工作的通知》,在全区村集体范围内推行非现金结算工作,每周通报各乡镇、街道非现金结算工作进度,并带队前往进度滞后乡镇开展专项督导,确保非现金结算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在全区村集体范围内推行非现金结算。目前,全区9个乡镇(街道)125个村级经济组织已全面实现村集体财务收支非现金结算。
二是联合区纪委监委印发了《关于开展全面深化集体“三资”领域专项治理前期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全面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摸底排查工作。对日溪乡点洋村青红酒厂未入固定资产的原因开展排查,明确此项目产权属于村集体,指导点洋村向日溪乡政府上报重大事项,经乡班子会议研究后,现已转入村集体资产。
三是指导王庄街道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榕晋委〔2014〕6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关于重申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的通知》,细化经合社“三资”监管流程,强化经合社集体资产资源出租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督,合同履行全过程监管和报备制度。
7.针对涉农资金管理方面有短板问题。
一是对照11类涉农资金骗补问题,深入组织开展排查整治,推动整改涉农资金问题24个,累计整改金额136.45292万元,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问题线索19条。
二是推动制定了《晋安区农业农村局区级财政项目资金风险分级管理制度》《福州市级商品有机肥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晋安区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项目实施方案》《晋安区建设市级“一村一品”专业村实施方案》《晋安区建设市级农业产业强镇实施方案》《晋安区建设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实施方案》《晋安区建设市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实施方案》《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家庭农场项目申报指南》《晋安区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办法》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不断加强涉农资金管理制度建设。
三是在政府网站设置公开专栏-资金政策公开-资金分配公开-项目情况公开。截止目前,已公开69份文件。
四是根据《晋安区农业农村局财政项目资金风险分级管理制度》,已组织制定了涉农资金监督检查计划。
8.针对农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弱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出台了《晋安区关于加强农民技术员管理的指导意见》,优化目前农技员年龄结构,侧重于聘任年龄在20-40周岁的基层农技人员。
二是督促各乡镇抓紧落实年度农民技术员考核选聘工作,于2025年1月完成对农民技术员名单的更新。根据农业生产种植、植物检疫、农机安全、农情信息等方面的实际需求,对农技员的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每个村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相应人数的农技员。对于没有履职能力、超龄、人数过多的村,指导乡镇农业服务机构及时解除聘任并安排其他合适人员补缺,保障农技队伍人员的稳定。
三是结合高素质农民培训、远程教育培训、农业技术培训等多种多样的培训形式,不断提高农技员的专业能力和理论水平。2024年累计培训高素质农民811人次,远程教育培训3227人次。
9.针对履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不严谨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鼓励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经咨询区司法局,可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工作原则,在配备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前,由原法制审核人员开展法制审核工作。
二是加强执法办案培训。已组织9名执法人员参加执法培训,加强执法人员对“闽执法”平台的运用。规范执法办案流程。
10.针对第一议题实效不足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于12月23日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晋安区农业农村工作实际,深入领会讲话内涵,积极探索与晋安区农业农村发展相契合的思路与举措,稳步推动各项工作的发展。
二是分别于10月21日、10月29日、11月26日结合“三农”工作实际,学习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内容,并作为“第一议题”纳入局党组会议题。
11.针对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打折扣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落实党组书记讲党课。局党组书记陈振亮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到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等主题面向党员干部讲党课2场。
二是已督促泉头农场制定了学习计划,并于11月6日向党员干部职工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认识,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12.针对政治理论学习重形式轻效果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党员干部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到福建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研讨材料加强审核,注重结合个人工作实际谈学习感悟。
二是已于11月26日召开了党员干部警示教育会议。对涉及抄袭材料的涂伟涛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13.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按要求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审核,由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好学习内容把关。
二是督促各领导班子成员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发言中,注重与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工作实际相结合。7月以来,已开展集体学习研讨5次,8位中心组成员均结合分管工作实际开展了研讨。
三是将党史学习教育内容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已于11月26日,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重要论述、党史学习教育等内容开展了学习研讨。
14.针对网络安全防范意识不够强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第一时间联系开发单位,及时封堵漏洞。下线福州市晋安区河长制管理信息平台,同时,举一反三,加强对本系统自建信息系统网络信息安全防范意识,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有关各类网络信息安全隐患。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方面
15.针对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支持农业专业干部参加专业技能培训,已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类业务培训55人次。认真开展干部职工平时考核,第三季度累计评定优秀等次8人,第四季度评定优秀等次8人。
二是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认真开展谈心谈话,累计谈话48人次,及时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促进队伍团结。
三是通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和司法等途径,依法依规解决池希新的合法诉求。经劳动仲裁和法院判决,于2024年9月4日达成庭外和解,晋才公司已完成支付池希新经济补偿金,我局与晋才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合作协议相关约定,将上述金额转账至晋才公司。
16.针对引领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不足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平时考核制度的落实,培育积极向上、勇于担当、干事创业的工作氛围,打破论资排辈的传统观念,加强年轻有为、敢于创新的干部培养。2024年11月,推荐1位青年干部晋升为四级主任科员。
二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建章立制,已在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中推动建立资金管理制度、申报指南、实施细则等6个,加强涉农项目全过程监管。
三是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轮训、习近平总书记到福建考察时重要讲话培训,通过学习研讨,激发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岗位,为晋安乡村振兴贡献力量。通过组织学习谷文昌先进事迹,促进党员干部见贤思齐。
17.针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压力传导不够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于2024年8月对全局党员干部廉政风险开展自查并结合岗位实际制定防控措施,并由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抓好《个人岗位廉政风险识别和自我防控表》审核把关。
18.针对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听取了下属单位泉头农场和月洋水库的党风廉政情况汇报。
二是在2023年度述责述廉中,已按区委办《关于开展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述责述廉的工作提醒》,严格落实述责述廉工作并接受评议,并将抓巡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情况纳入述责述廉报告。目前,正在进行2024年述责述廉工作,将按规定严格执行要求。
19.针对廉政谈话活动开展不细不实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已于2024年8月,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廉政谈话,累计谈话54人次,实现谈话全覆盖。并由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廉政谈话材料进行审核把关。
20.针对派驻纪检组“嵌入式”监督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已制定廉政谈话工作方案,突出普遍约束和重点监督,做到科级及以上干部全员谈,“一把手”和班子成员逐个谈,层层传导压力,以廉政谈话的全覆盖提升监督质效,发挥好派驻机构监督探头作用,督促派驻单位完成年度廉政谈话工作,累计谈话54人次。
二是扎实履行派驻监督职责,深化日常监督,做实做细专项监督,开展中秋国庆节前集体廉政谈话1次,组织派驻单位上廉政党课1次,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对1名干部职级晋升、1名发展党员政审出具党风廉政意见。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涉农资金骗补等突出问题整治,坚持靶向发力,强化点题监督,促进问题整改。
三是组织派驻单位开展廉政教育学习。已组织派驻单位1名分管领导参加旁听庭审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前往陈定波烈士纪念馆、“八一七”革命烈士公园、“岭头情”展馆等教育基地开展现场学习,于9月30日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及时通报了我区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以身边的案例释纪释法。
四是加强压力传导,增强责任意识,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作为,拓宽问题线索发现渠道。巡察反馈以来,累计受邀参加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3次。
21.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督促局财务科、月洋水库强化自查自纠,加强报销、采购程序审核,未经审核的款项不得出账。已补齐2020-2022年期间电话费、宽带费发票,2020年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检测工作三方询价材料。月洋水库已补齐2022年6月支出应急预案设计费5.5万元人员签字。对原月洋水库管理所负责人陈增荣进行批评教育。
22.针对违反现金管理规定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已督促泉头农场开展自查。2024年8月指导农场对在职职工开展廉政谈话,预防现金腐败等问题。指导月洋水库制定完善了《现金管理制度》《财务工作岗位职责》《财务工作管理制度》《财务支票管理制度》等4项管理制度,2024年12月12日在芙蓉村委会《福建省村集体专用收款票据》后支付给芙蓉村农田补偿费。
二是已对原月洋水库管理所负责人陈增荣进行批评教育。对泉头农场场长叶泉进行批评教育。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已制定监督检查计划,于2025年1月对下属单位财务开展监督检查。
23.针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已督促泉头农场加强相关管理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泉头农场分别于2024年11月12日、12月5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强化固定资产管理完善了《泉头农场资产管理制度》。
二是指导泉头农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调整了固定资产入账标准。已将2020年以来共购买10项超2000元以上的设施设备列入固定资产,同时举一反三,对农场价值在2000元以上,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都作为固定资产,并重新进行盘点入账。
24.针对工程项目管理混乱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督促泉头农场加强招投标法规学习。泉头农场已于2024年11月1日对在职职工进行了专项法规宣讲、培训,提高法规意识,让项目经办了解招标法规定,防微杜渐。
二是督促泉头农场开展内部自查。泉头农场已于2024年10月31日至5日进行了农场内部自查,并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管。对项目负责人王诗润进行诫勉谈话。
25.针对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规范局党组会议记录、纪要。加强会议记录内容审核把关,已按要求形成手写的会议记录,确保会议记录内容与会议纪要内容一致,同时,做好参会人员签到,确保参会人员与会议纪要保持一致。对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的苏俊峰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26.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严谨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在2024年12月干部职级晋升工作中,严格遵循组织工作指导,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范。12月17日组织人事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1次,促进提高业务能力。
27.针对协调推动工作主动性不足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主动协调市水利局完成规划方案调整。目前,督促实施主体完成项目招标,完成一期50%工程量。
二是已联合区财政局《关于收回调剂使用2020-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结余资金的请示》提请区政府对2020-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进行收回调剂使用,已经区政府同意由区财政收回。
(三)聚焦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28.针对党组核心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调整了《晋安区农业农村局议事制度》,明确金额1万元以上的事项须经局务会研究,10万元以上的重大事项须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在今后工作中将严格执行。
二是已根据工作需要对领导班子分工进行调整,于10月29日召开局党组会进行研究,并印发了《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29.针对发挥党建引领乡村振兴作用不够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接区委组织部,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各村党组织书记全面轮训工作,组织干部培训26场次、1100余人次。
二是加大对“四类园区”扶持力度。向市里申报2个茶叶产业强镇项目,获批100万元市级财政补贴资金。新增省级“一村一品”专业村1个、市级“一村一品”专业村2个。12月16日,在宦溪镇举办了鹅鼻萝卜品鉴会,提升鹅鼻萝卜的品牌知名度与影响力,擦亮鹅鼻萝卜金字招牌。
三是正在积极谋划降虎村、板桥村、亥由村乡村振兴项目,积极打造降虎村-板桥村-亥由村-弥高村乡村振兴精品线路。寿山乡积极拓展“岭头村-寿山村”精品提升线路,形成八一七公园、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飞云峡、国石馆、古矿洞等众多旅游、观光、研学景点。
30.针对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已于12月5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在会前结合农业农村局工作实际,开展了谈心谈话,累计谈话48人次,每位领导班子成员批评与自我批评材料报局党组书记审阅把关。
31.针对组织生活会开展不严肃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于11月15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的通知》,督促各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按要求以普通党员身份参与年度组织生活会,落实谈心谈话制度。
二是督促局机关支部、泉头农场支部分别召开了党员教育培训会,组织认真《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员权利和义务内容和组织生活会制度,提高党员批评与自我批评意识。
三是12月25日召开了党建工作会议,组织机关支部和泉头农场支部党务工作人员,传达学习了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有关文件。
32.针对党建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快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局办公室已指定专人负责对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进行跟踪,全面完成2024年度7项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
二是已于2024年9月24日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共培育高素质农民811人次,涉及水稻种植技术、玉米种植技术、甘薯种植技术培训班;蔬菜种植、马铃薯种植、农药化肥减量、病虫害防治技术培训班;农产品质量安全、脐橙种植、畜牧防疫、茶叶生产专项技能培训班。同时,提前做好培训计划制定,2025年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200人次。
33.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已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落实,“三会一课”,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和党课,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34.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仍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截止2025年1月,已整改上交专户账户存量资金120.5万元,清理其他应付款25项。同时,举一反三,加强自查,避免单位专户账户存量资金过多。
35.针对国有资产管理混乱未整改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经查找历史档案资料,找到原郊区林业局1991年12月32号的记账凭证,内容是琅岐、亭江两处资产登记为固定资产,但缺少相关资料的附件。拟提请区政府予以核减。
36.针对执法队伍建设未得到有效加强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已按照执法人员的职责分工,制定了实施方案,确保执法工作职能回归业务科室。
二是鼓励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经咨询区司法局,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工作原则,在配备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前,由原法制审核人员开展法制审核工作。
三是2025年1月18日动员在编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考试,有13名工作人员通过了农业行政执法资格专业法律知识考试。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截至2025年1月28日,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根据巡察组反馈问题,已办结2件2人,正在办理0件0人,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干部2件2人。区纪委监委依规依纪组织调查核实,对4名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科级以下干部0人,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0人、组织处理0人,其他处理4人。
(一)党纪政务处分情况
无
(二)组织处理情况
无
(三)其他情况
对涂伟涛、陈增荣、叶泉等3人予以批评教育,对王诗润予以诫勉谈话,对罗中、苏俊峰等2人予以提醒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部分试点村发展后劲不足和带动引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有差距问题,因宦溪村状元岭古驿道提升项目尚未开展、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未到位等原因,整改尚未完成。我局将加强指导督促,加快板桥村、降虎村对接运营工作并签订协议,加快推进10个试点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建设,力争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2.马尾区琅岐、亭江两处资产问题,因历史原因,未找到琅岐、亭江两处资产的原始凭证和资产实物。下一步,我局将加强马尾区琅岐、亭江两处资产的实地查找和资产原始凭证查找工作,拟提请区政府予以核减,力争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3640440;通信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241号晋安区农业农村局;电子邮箱janlsj@163.com。
中共福州市晋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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