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州市晋安区园林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5-04-02 10:18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5月16日至6月18日,区委巡察三组对区园林中心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10月3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中心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中心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的原则,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巡察整改工作。

  (一)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中心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高度重视,诚恳接受整改意见,带头认领问题,带头落实整改,带头抓好整改,第一时间成立区园林中心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担任组长,全面抓好整改统筹协调,先后多次主持召开会议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每周召集各责任部门了解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针对重点难点问题,认真分析、深入剖析问题原因,对照整改措施,有序有效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二)强化组织保障。为推动整改落实,中心第一时间成立了以中心党组书记林晖榕任组长,副主任蔡颖,党组成员、副主任柳琛,党组成员、金鸡山公园林淑琴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着力强化综合协调、跟踪调度、督导检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上下联动、合力整改工作格局,做到问题无一放过、措施逐项落实。

  (三)压紧责任链条。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中心党组重要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加速推进整改工作。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工作要求,逐一进行剖析、认真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措施整改完成时限和问题整改完成时限,做到责任到人,确保每个问题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中心党组督促指导巡察整改工作,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把整改工作和建章立制并举推进,抓好整改落实,严格落实整改销号制度,逐一落实整改内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针对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1)持之以恒抓学习。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开展科级及以下干部、党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班,通过集中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全面推进各领域改革”、“加强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3门视频课程,并结合区园林中心实际组织开展研讨交流。2024年11月以来区园林中心共开展科级及以下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集中培训4次(其中专题研讨2次),党员集中学习1次。

  (2)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每年至少组织1次以党史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或者主题党日,让党史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2024年10月31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的重要论述,学习领会《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交流心得体会。

  (3)加强理论武装。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总结运用好的经验做法,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抓好党员、干部经常性学习教育,营造全员学习、共同提高的良好氛围,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学习走深走实走心。2024年11月29日中心党组传达学习了《中共福州市晋安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实施意见>通知》(榕晋委党建〔2024〕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党纪学习教育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将警示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2024年12月园林中心8名干部参加并通过了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平台开展的“2024年度福州市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学法考试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

  2.针对谋划推动市民园长工作不够积极,未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上级部署工作的问题。

  (4)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工作。中心党组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要求,统筹抓好晋安区园林中心各项工作。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福州市绿进万家绿满榕城工作方案》和福州市园林中心关于印发《福州市市管公园市民园长实施方案(试行)》的文件要求,五湖公园(井店湖公园,涧田湖公园,洋下海绵公园,赤桥公园,斗顶公园)于2024年11月20日召开市民园长招募工作部署会,聘请热心游客担任“市民园长”,遵循自愿原则,发挥公园平台优势,结合“市民园长”自身所长,采取不同的服务方式参与公园管理。2024年12月五湖公园已完成市民园长招募工作。

  3.针对公园绿化养护监督管理流于形式的问题。

  (5)加强监督管理。为进一步改善区管公园环境,助力城市功能与品质,组织人员开展督促检查,全面做好区管公园绿化养护监督管理工作。目前已整改到位,其中金鸡山公园针对绿化检查中出现的书面整改问题,进一步规范整改通知书内容,实时督促绿化养护班组对公园绿化问题进行整改。并要求绿化养护班组在反馈中,详细说明每一项整改情况,附上相应的图片依据,确保事事有闭环,杜绝书面整改现象。

  (6)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针对金鸡山公园绿化养护监管不力的问题,中心党组已完成对金鸡山公园管理处陈惠松的提醒谈话,进一步加强养护监管工作,按要求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全面提升绿化养护质量。

  4.针对公园保安保洁服务监管浮于表面的问题。

  (7)科学有效组织实施考核。加强区管公园保安保洁工作的监管力度,我中心按照日常监管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检查公园的保安保洁工作情况,形成问题清单,并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扣分。同时针对问题清单,督促区管公园保安保洁班组及时整改,并形成完整的闭环管理流程,确保区管公园精细化管理工作落实到位。2024年10月以来因区管公园保安存在对游客态度恶劣、抽烟、宠物狗入园、离岗、车子进公园等问题,对金鸡山公园、五湖公园、晋安公园的保安班组分别处以1320元、1000元、500元罚款。针对2024年10月26日12345平台投诉编号FZ24102601922中投诉牛岗山公园发现流浪狗的问题,结合当月考评扣除晋安公园保安班组350元。2024年11月以来因垃圾清理不到位、厕所有异味、保洁员抽烟等问题处罚金鸡山公园保洁班组5000元;2024年11月五湖公园因保洁不到位评分为87分扣除当月保洁经费5%(8472.20元)。

  (8)强化教育培训。为进一步提升保安保洁服务质量,区管公园持续强化教育培训力度,致力于打造一支业务精湛、服务优质的园区工作队伍。2024年11月以来区管公园开展垃圾分类、“提升服务质量,优化园林环境”主题的文明礼仪培训、保洁技能与礼仪服务专项培训、服务意识强化训练、安保基础知识与实战技能培训共7场,进一步提升公园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

  (9)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针对12345平台投诉未对保安、保洁班组进行违规扣分及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中心党组已完成对五湖公园张永东的提醒谈话,进一步加强公园保安保洁管理,提升区管公园保安、保洁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针对12345平台投诉未对保安班组进行违规扣分及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已完成对晋安公园林侃的提醒谈话,加强公园安全监管工作,提升公园保安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5.针对安全风险防范整体能力和水平还有欠缺的问题。

  (10)加强安全排查工作。2024年11月至2025年1月晋安公园、五湖公园、金鸡山公园共开展了8次常规安全检查,3次电动车消防隐患专项排查,5次元旦、春节节前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整立改,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游客安全。针对斗顶公园及涧田湖公园湖边所有倒塌围栏已扶正并加固,现已完成全面整改,消除了安全隐患。涧田湖公园由于湖体正在清淤,已协调清淤部门在全湖周边安装安全围栏,保障游客安全。涧田湖公园卫生间已配备并按工作要求使用防滑提示牌,区管各公园沿湖步道防溺水警示牌已根据实际情况完成替换、清洗工作。

  (11)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培训。2024年12月4日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暨电动车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会议,深刻汲取近期电动车火灾事故教训,并下发公园电动车排查通知,消除公园内电动车火灾隐患。2024年12月13日组织各公园安全负责人及经办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及《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金鸡山公园、晋安公园、五湖公园分别组织开展了安全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培训会,提高了公园管理人员安全工作的知识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

  (12)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针对区管公园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区管公园负责人对辖区内的保安、保洁、绿化、维护工班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21人次,进一步排查整治各类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针对斗顶公园、涧田湖公园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中心党组已完成对五湖公园陈乃全的批评教育,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6.针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13)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加强党组织政治建设,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作为每次会议的“第一议题”,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并将“第一议题”学习与园林中心工作相结合,围绕如何做好园林绿化工作形成贯彻落实意见。2024年11月至今中心党组召开5次党组会议,落实“第一议题”制度5次。

  7.针对宣传阵地管理存在盲区的问题。

  (14)加强宣传阵地管理。严格落实“金鸡讲堂”活动事前报备工作,严把人员、内容等关键环节,认真落实“一会一报”制度和报告人、报告内容的“双审制”,坚持把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导向贯穿到活动的全过程。2024年11月以来我中心共举办“金鸡讲堂”活动3场,在活动前已履行了活动报批程序,对讲堂活动的报告人信息与活动内容大纲进行了审核。

  8.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的问题。

  (15)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2024年2月27日召开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会议暨分析研判会,对2023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分析研判存在的问题,并对2024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进行部署;2024年9月5日召开2024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会议,持续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的工作重点和方向;2024年11月29日召开了意识形态专题会暨分析研判会,对当前晋安区园林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基本情况、面临的风险挑战和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同时,严格按照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的格式整理记录,做好会后归档工作。中心党组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及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和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2024年度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重要内容,按照要求规范撰写述责述廉报告。同时,办公室对班子成员的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述责述廉报告进行审读,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16)加强意识形态教育培训。2024年11月29日召开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扩大)会,学习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网络安全重要论述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晋安区学习贯彻<福建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任务分工方案>》等内容,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17)加强公文写作水平。建立严格的公文审核机制,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审核,办公室负责对语言表达、逻辑结构、格式规范等方面进行检查,给予撰写人员反馈意见,明确指出存在问题和改进方向,进一步修改完善,提升公文的质量和专业性。2024年12月23日组织各部门负责公文写作的同志召开公文写作培训会,集中学习了《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晋安区党的机关公文编制及管理规范》《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公文格式细则》等,使大家进一步熟悉公文的行文规则和格式,加强学习和写作实践,摸清各个文种的特点,注重推敲和琢磨,总结经验快速提升写作水平。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9.针对表率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8)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党组书记对2024年12月10日召开的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高度重视。为开好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发挥好“一把手”示范带头作用,党组书记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要求班子其他成员真刀真枪地对自己提出批评意见;带头把关真批评;带头撰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带头抓好整改落实。办公室对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党组书记最后审核把关,杜绝网络抄袭现象的发生。

  (19)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针对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内容抄袭网络文章,没有结合干部个人工作和生活实际情况的问题,受区纪委监委委托已完成对区园林中心蔡颖的提醒谈话,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将谈心谈话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法宝。

  10.针对推进机构改革的决心不够坚定的问题。

  (20)制定三定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积极推进与市园林中心、区编办协调沟通,了解流程手续,梳理区园林中心总体职责,重新制定了三定方案。并根据三定方案,合理分配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范围,征求各部门意见建议,重新划分各科室职责分工,并对人员进行了重新安排,发挥个人优势,确保工作取得好的实绩。  

  11.针对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工作不重视的问题。

  (21)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为了更好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2024年9月中心党组重新调整了晋安区园林中心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并根据园林中心实际,结合《纪检监察建议》通报的典型案例,认真梳理各科室(部门)的工作流程,对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重点岗位、具体项目,开展廉政风险隐患排查,完善了《中共福州市晋安区园林中心党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中共福州市晋安区园林中心党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出台了《晋安区园林中心工程建设管理制度(试行)》《晋安区园林中心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管理制度(试行)》,有力构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2024年11月郭权、原兴、林捷等人结合工作职责重新对2024年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制定有效防控措施,填写了个人岗位廉政风险识别与防控表。

  (22)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坚持经常性纪律教育和集中性纪律教育相结合,通过开展专题学习、警示教育等,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2024年9月14日针对个别干部违法违规并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中心党组召开了“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晋安区纪委监委《关于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程项目招标管理的纪检监察建议》的文件精神,深刻剖析反面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零容忍》。同时,针对《纪检监察建议》案例反映的问题,党组书记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用身边人和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队伍教育管理,发挥以案示警的作用。2024年12月30日召开2025年元旦、春节节前廉洁自律工作会议暨集体廉政谈话,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充分认识节日期间正风肃纪的重要性,认真汲取反面典型的深刻教训,始终做到扛得起责任、守得住底线。

  12.针对述责述廉工作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23)规范化开展述责述廉工作。2024年11月中心党组按照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6〕56号)以及区委办《关于开展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述责述廉的工作提醒》要求,督促班子成员林淑琴从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执行廉洁纪律、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抓巡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情况等6个方面重新撰写2021-2023年述责述廉报告。办公室对班子成员的述责述廉报告实行严格把关,要求内容真实、具体,杜绝空话套话和敷衍了事现象。

  (24)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针对2021至2023年述责述廉报告中存在问题及原因、整改措施内容完全相同,2023年度述责述廉报告未按照撰写要求从六个方面展开的问题,受区纪委监委委托已完成对金鸡山公园管理处林淑琴的提醒谈话,并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做剖析检讨。

  13.针对谈心谈话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

  (25)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为了更好的沟通了解与工作发展,中心定期举行“一对一、面对面、心交心”的谈心谈话活动。谈心时需直言个人差距并指出对方不足,做到开诚布公,共情沟通。及时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难处与诉求,确保活动成效,谈话记录需认真留存。2024年9月常态化开展廉政提醒谈话45人,2024年12月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24人次。办公室对谈心谈话记录进行指导把关,杜绝出现谈话内容雷同的现象。

  (26)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针对2021至2023年廉政谈话内容连续三年基本相同的问题,受区纪委监委已完成金鸡山公园管理处林淑琴的提醒谈话,强调谈心谈话的重要性,避免谈心谈话停留在形式上,使谈心谈话制度发挥其应有的效果。

  14.针对日常监督不够有力的问题。

  (27)加强日常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区园林中心党组进行严格监督,紧盯其“三重一大”关键环节,包括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为确保决策的透明与公正,要求园林中心党组在召开相关议事决策前必须提前报备。派驻纪检监察组将根据实际情况派遣专人参与园林中心党组的“三重一大”决策会议。在会议中,不仅对决策的程序和法律合规性进行严密监督,同时也密切关注参会人员是否能够充分表达意见,主要负责人是否末位表态。进一步强化对“关键少数”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过程中的常态化监督,确保其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性。纪检监察组将充分发挥其“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为维护园林中心党组的决策正确性和工作效率提供坚实保障。2024年11月至2025年1月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参加3次区园林中心“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和民主生活会。

  15.针对执纪问责宽松软的问题。

  (28)提升监督质效。派驻纪检监察组致力于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的“第一种形态”,强化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对于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坚持关口前移,早发现、早处理,通过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常打“预防针”,常敲“警醒钟”,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不仅筑牢了党员干部违规违纪的第一道防线,更共同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氛围。2024年11月以来因违反工作纪律7名同志被提醒谈话,5名同志被批评教育。

  16.针对招投标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29)建立健全招标相关制度。为进一步强化区园林中心招投标程序的规范管理,2024年12月出台了《晋安区园林中心项目招标作业程序(试行)》及《晋安区园林中心采购管理流程(试行)》,进一步加强项目投招标的审核与监督。我中心坚决杜绝再发生违反程序及法规的问题,维护园林项目的健康稳定发展。

  (30)加强对招标文件的审核。根据《晋安区园林中心项目招标作业程序(试用)》,严格遵照制度中的有关规定,召集办公室、纪检、业务需求科室等有关部门对招标代理公司提交的招投标文件进行严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及时退回整改,待招标代理公司整改完成后,并报党组或局务会议审议,形成相应会议记录和纪要,确保文件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31)组织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学习。2024年12月25日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招投标相关文件,掌握招标业务知识,梳理解答招标采购常见问题,不断提升招投标管理业务水平,做到知法懂法用法,坚决不触碰法律红线。

  (32)终止与相关的公司合作。2024年10月我中心对招标过程存在不规范的福建华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灿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闽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终止合作关系。

  (33)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针对2022年12月5日废除《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意见》和《福建省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施工简易招标办法》后发生评标人数不足5人的问题,中心党组已完成对晋安公园陈麟的批评教育,进一步强化招投标监管工作,杜绝评标人数不足的现象。

  17.针对违规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问题。

  (34)开展招投标业务培训。2024年12月5日召开了采购管理流程培训会,对采购过程中的预算、采购方式的选择、采购内容的填报及后期需求部门对应领导审批流程、采购时需要注意的事项等五个方面进行详细讲解,进一步加强采购工作的规范化管理。2024年12月25日召开招投标业务培训会,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招标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确保招标过程规范和公正。

  (35)立即整改违规退还投标保证金相关问题。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8月26日收回福州市金鸡山公园南门停车场招租服务类采购项目(招标编号:FJHY-G-2020010)的福州万嘉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投标保证金1.3万元,并存入福建省政府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同时,我中心已终止与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的合作。

  18.针对招标项目管理有薄弱环节的问题。

  (36)加强招投标项目管理。为确保招投标项目管理的严谨性和公正性,在招标前实施严格的审核机制,明确责任主体,细化责任要求。项目招投标工作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指导,精心选择合适的招标代理机构。在资格预审环节,严守准入门槛,杜绝任何不符合基本条件及资质的单位参与。招标过程中,强化监督力度,对评标方法、评审专家及评标活动进行严格监管,防止任何不规范行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和规范。

  (37)开展业务学习。中心高度重视招投标工作,于2024年11月21日前往市园林中心和其他市管公园进行业务学习交流,深入探讨招投标流程的规范性和合理性,进一步优化流程,确保中心在今后的招投标工作中能更精准高效。

  (38)加强项目把关审核。2024年1月金鸡山公园管理处根据晋安区人民政府办理告知单(编号:2020JZB0080号)文件精神已将公园摆花项目移交晋安区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公园管理处于2024年10月起要求晋安区国投对摆花具体点位、面积、品种进行方案设计。公园管理处会对摆花次数、数量、密度等方面进行验收。2024年12月我中心委托中科荣创(福建)建设有限公司完成牛岗山公园、鹤林生态公园及五湖公园摆花具体点位、面积、品种的方案设计。同时把摆花设计图交由晋安区国投进行执行,并由我中心对摆花次数、数量、密度等方面进行验收。

  (39)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针对招投标项目管理薄弱的问题,中心党组已完成对晋安公园陈麟的批评教育,通过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避免同类错误再次发生。

  19.针对违规处置国有资产的问题。

  (40)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中心将继续深化作风建设,持续推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体系,2024年12月正式发布《晋安区园林中心招投标廉政风险责任管理制度(试行)》,聚焦关键业务、紧盯关键环节,不断增强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与实际业务的契合度,提高风险识别和预警能力,为城市园林绿化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41)强化国有资产日常监管。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定期对资产清查进行盘点,形成资产盘点清单,确保国有资产的经营信息全面、准确和完整,促使国有资产实现长效精细化管理。结合区财政部署的年度资产盘点工作,完成了2024年度国有资产清点工作。

  (42)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业务学习。为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2024年12月27日举办了国有资产管理业务培训会议,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文件、业务知识,着重强调了风险防控点,进一步提升业务人员对国有资产管理的认识与能力,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43)督促经营性资产运营管理移交。晋安区园林中心与晋安区国投就经营性资产运营管理移交的各项事宜进行了深入且全面的沟通对接,对所有公园的经营性资产进行了认真核对梳理,目前金鸡山公园管理处10处、五湖公园4处及晋安公园15处,共29处所有经营性资产已经全部移交晋安区国投运营管理。

  20.针对重要事项变更未经集体决策的问题。

  (44)完善议事决策机制。凡涉及“三重一大”的重要事项,必须通过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避免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决策过程需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以保障科学民主的决策结果。

  (45)落实监督长效机制。派驻纪检监察组紧盯“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监督,切实做到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推动派驻监督有形更有效,确保纠出问题,祛除病根。2024年11月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区园林中心“三重一大”事项监督会议3次。

  21.针对联营费收缴不及时的问题。

  (46)建立租金台账规范监督机制。为规范国有资产租金收缴管理,进一步强化租金台账梳理工作,加强对经营性合同租金的入账情况核查,严防漏缴、迟缴现象,确保国有资产的收益及时、足额入账,维护国有资产的权益。

  (47)追缴联营费。2024年5月23日已向福州星期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斗顶公园服务驿站)追缴2022年11月-2023年12月24917.00元;2024年6月3日已向福建恒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涧田湖停车场)追缴2023年1—12月10347.56元,2024年6月21日已向李向莉追缴鹤林生态公园D栋1号店面2023年10—12月联营费240.20元;共计35504.76元联营费已全部存入福建省政府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

  22.针对涉嫌违规决策的问题。

  (48)规范决策机制。为了确保决策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所有提交党组会或局务会议的议题,需经过分管领导的细致审核与校对,并联系相关科室(部门)核实相关信息。在充分听取班子成员的合理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进行科学决策,保证重要事项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还能有效避免决策失误和经营风险。根据12月 27 日区十三届政府2024年第 35次常务会议精神,晋安公园15处经营性资产包括牛岗山公园三号建筑已经移交晋安区国投运营管理,我中心会配合晋安区国投对该资产进行重新招租工作。

  (49)持续完善监督机制。由中心牵头对区管公园及养护中心国有资产租赁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通过自查自纠,形成监督机制,对国有资产租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并督促整改,有效提升了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23.针对资产监督管理严重缺位的问题。

  (50)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晋安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福州市晋安区国有资产租赁实施细则》,规范的管理流程,对承租方进行严格监督,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2024年12月31日金鸡山公园管理处协同晋安区国投集团对至圣书院(映山红)进行现场检查。至圣书院(映山红)餐厅为内部员工使用,未对外开放。并对书院的公益属性不明显,存在书籍较为陈旧等情况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恢复“社会公共服务站”的公益属性。至圣书院现已基本整改到位。书院内茶座无最低消费限制,游客可自由入座享受;若需品茶,茶水费用根据茶叶种类而定,最低15元起;补充书籍92册、添置爱心药箱,免费热水等便民服务项目。

  (51)做好国有资产运营监督工作。2023年9月金鸡山公园等区管公园的经营性项目运营权,按照区政府要求已移交至晋安区国投进行公开招标。我中心将遵循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严格监管项目运营业态,与晋安区国投紧密合作,确保项目管理运营工作顺利进行。

  (52)强化监督执纪问责。2024年12月31日金鸡山公园管理处协同晋安区国投集团有限公司对至圣书院(映山红)项目负责人就违背协议中“社会公共服务站”的公益属性,主体业态变更为“餐饮服务”的问题进行了约谈,进一步提升至圣书院(映山红)的公益属性。

  24.针对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

  (53)加强组织学习合同法。2024年11月8日组织中心业务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通过学习深入了解合同法的相关内容,掌握了合同签订的六个基本要素:合同主体、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及违约责任,促使中心各科室业务人员能够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为提高业务水平和促进中心发展贡献力量。

  (54)严格贯彻执行合同法。在签订、变更、解除合同的过程中,始终保持严肃的态度,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操作依法签订、变更、解除合同,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有效性。目前,我中心涉及的所有合同由业务经办人员、科室负责人、财务人员、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层层把关,杜绝合同内容前后不一、无签订时间等问题。

  (55)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针对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中心党组已完成对晋安公园陈麟、金鸡山公园管理处余春脂、绿化管理科陈伟平等3人的提醒谈话,规范合同签订与履约管理,持续提升合同管理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25.针对报销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56)加强财务制度学习。根据《晋安区加强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榕晋政综〔2019〕54号)文件要求,2024年12月28日组织学习《晋安区加强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相关业务人员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熟练掌握财务报销原始凭证及附件的基本要素,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57)加强原始凭证审核。强化凭证审核至关重要,中心领导应切实提升监管意识。财务人员须秉持严格态度,仔细筛选报销资料。为规范财务操作,报账所使用的原始凭证及附件需严格遵循区财政及会计核算中心的出账要求。如发票、合同等关键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完整,并需装订入账。此外,所有凭证上的签字需完整,避免跨栏签字及漏签现象。

  26.针对机关工作作风不严实,安全检查工作弄虚作假的问题。

  (58)改善工作作风。2024年12月27日中心召开安全检查工作作风会议,要求各部门树牢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和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安全工作要扎实、全面,杜绝走马观花式检查。同时要加强对安全内页资料的审核,确保检查日期、内容、图片等与实际检查相符,相关负责人把关,切实遏制形式主义作风,确保机关工作作风得到改善。

  (59)加强内页资料监督审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现场安全检查工作,制定安全检查内页资料台账清单,明确了安全内页资料的收集整理要求,从严从细抓好各项安全工作,筑牢我区园林安全防线。2024年12月中心安全工作人员对区管公园及养护中心安全检查工作内页资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检查,确保安检日期、内容、图片等与实际检查相符,全面杜绝弄虚作假的事件再次发生。

  (60)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针对安全检查工作弄虚作假的问题,中心党组已完成对五湖公园陈乃全的批评教育和金鸡山公园管理处潘敬文等2人的提醒谈话,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安全意识,严禁弄虚作假;针对安全检查工作弄虚作假的问题,受区纪委监委委托已完成对区园林中心蔡颖的提醒谈话,确保安全生产检查不流于形式、走过场,做到问题解决并且形成长效机制。

  27.针对区园林中心及下属单位区金鸡山公园管理处、区园林绿化养护中心超范围使用公车的问题。

  (61)加强公车管理。2024年12月完善了《福州市晋安区园林中心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对公务用车的申请、调度、使用、保养及维修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提高了工作的效率和车辆的安全性,有力地推动了中心内部的秩序管理。2024年11月以来区园林绿化养护中心公务用车13次、金鸡山公园管理处公务用车2次,均按规定通过福建省公务用车信息综合管理平台进行派车。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28.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62)完善议事决策机制。为了强化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2024年12月进一步完善了《中共福州市晋安区园林中心党组议事规则》,明确“重大决策、重大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的具体议事范围,并详细规定了具体操作流程,明确超过1万元以上资金使用,必须提交至中心党组会议进行研究审定。

  (63)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中心领导班子秉承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和会议决定的议事决策机制。在涉及“三重一大”的职责范围内,必须进行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政策方针得到正确实施。对于多事项的研究决定,应逐项表决,并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所有表决结果及班子成员的个人意见需如实记录,并按照规定存档,以备后续审查和参考。

  29.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64)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有关党内法规,2024年12月1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心党组严格把控会前准备、会中批评和会后整改等重要环节,以确保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高质量开展。办公室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报送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全面审核,若出现内容雷同情况,将退回重写,以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和严肃性。

  (65)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为了全面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提升其廉洁自律水平,依据《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等有关规定,我中心领导干部必须每年度进行个人有关事项的集中报告。2024年12月我中心4名科级领导干部已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报告了2024年度个人有关事项。

  (66)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针对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不严肃,且2021、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内容雷同的问题,受区纪委监委委托已完成对区园林中心柳琛的提醒谈话,并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做剖析检讨。

  30.针对绿化管理专业队伍统筹建设不足的问题。

  (67)明确职责,优化干部队伍。依据各科室(部门)的职能及人员配置现状,合理分配各科室的园林相关人员,保证工作的专业性与效率性。在后续的招聘中,我中心优先考虑园林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并逐步提升专业技术岗位的比例,旨在构建一支专业的园林事业干部队伍。经调整,目前绿化养护中心已拥有4名园林专业背景人员,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将为晋安园林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支持。

  (68)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多渠道组织开展专业技术培训,通过网络继续教育、线下专业技术培训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园林绿化专业技术水平。2024年区园林中心10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培训90学时/人,并通过考试;2024年12月26日组织开展了一场关于园林绿化日常养护提质增效的专业讲座,深化养护人员的专业技能,提升绿化养护工作的整体水平。

  31.针对干部日常管理松散的问题。

  (69)完善考勤管理制度。为加强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区园林中心于2024年12月完善了《福州市晋安区园林中心机关考勤管理工作办法》,进一步严格规范和优化了机关考勤制度,确保了高效有序的工作环境。2024年11月以来办公室对机关及下属单位(部门)干部职工到岗、在岗、考勤记录及去向告知等情况进行了5次监督检查,有力提升了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

  32.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70)规范完善“三会一课”记录。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确保会议规范,记录完整。2025年1月中心党支部对2024年“三会一课”记录进行了自查,着重检查会议记录流于形式,学习研讨无党员发言记录、会议议题无实质性内容等,一经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到位,确保制度落实严格。

  (71)强化业务培训。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升党务干部的理论素养和履职能力,12月18日中心举办党务干部培训会,进一步提升机关党务干部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走在前、作表率。

  33.针对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72)强化指导督促。中心党组领导需下沉至党支部,实施督导督学,切实负责理论学习、问题查摆、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落实等核心环节,确保基层党组织能高质量开展组织生活会。严格遵循党组织第一责任人制度,由党支部书记亲自指导、督促工作,以保障组织生活的高质量进行。党支部应对党员的民主评议表、党性分析材料等进行严格审核,不合格的需即时整改,确保党内政治生活的庄重与严肃。

  (73)狠抓党员干部思想教育。2024年11月13日,中心党支部积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思想教育活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确保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为构建清正廉洁的党内政治生态贡献力量。

  (74)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针对党建工作材料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中心党组已完成对园林规划科郑素真的提醒谈话,要求高标准落实好各项基层党建工作要求,奋力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34.针对谈心谈话工作形式化的问题。

  (75)扎实开展谈心谈话。中心领导充分认识谈心谈话的重要性,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既肯定干部的成绩,又指出其不足。同时,鼓励干部畅所欲言,激发其工作干劲。2024年12月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领导干部与党员代表之间共开展24人次的谈心谈话。办公室对谈心谈话记录表进行审核,对谈心谈话不深刻不具体的要求进行再次谈话,对做样子走过场流于形式的坚决推倒重来,务求谈心谈话取得实效。

  35.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严谨的问题。

  (76)高质量抓好党员发展工作。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为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性与严谨性,2025年1月我支部对当前2名入党积极分子的发展程序进行全面细致的梳理,对各阶段工作逐一检查,坚持考察不走过场,程序不简化,标准不降低,力求每一个环节都符合党的要求。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落实方面

  36.针对一把手巡察整改压力传导不足,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未结合分工,推动职责范围内整改任务落实,各科室负责人对所在科室存在问题不了解的问题。

  (77)提高政治站位,有序开展整改工作。中心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第一时间召开整改动员会,部署区园林中心巡察整改工作。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和调度督导,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制定《区委巡察三组巡察区园林中心党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切实把任务分解到人、压力传导到岗,扎实有力推进整改工作。

  (78)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党组应实行集体领导制度,所有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都应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策过程需经党组成员集体讨论,任何个人或少数人无权擅自作出决定。特别是党组书记,必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绝不允许凌驾于组织之上或独断专行。其他成员则应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党组的决策贡献智慧。

  (79)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及谈心谈话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增强党员党性修养,提升组织凝聚力,确保党的各项决策部署得到有效执行。2024年11月至今召开了“三会一课”14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开展主题党日3次,谈心谈话24人次;科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4人次。在2024年12月10日的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上,中心党组班子成员坚决贯彻自我革命精神,坚持刀刃向内,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不避实就虚,不搞形式主义。办公室加强审查把关,杜绝出现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批评没有辣味和材料雷同等情况发生。

  (80)扎实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严格按照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对党员进行全面的评价。在测评过程中,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将党员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依据测评结果和党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地给出每名党员的评定意见,并及时向个人反馈。评议过程中应避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坚决不搞平衡照顾。被评为“优秀”的党员比例要严格控制在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以内,确保评议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2024年11月中心党支部对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党员民主评议登记表、个人党性分析材料、民主测评结果等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现已整改到位。

  (81)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2024年11月以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3次、党员志愿服务活动3次、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1次,将“三会一课”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健全党员教育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引导党员积极参与党内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2025年1月中心党支部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

  (82)规范合同签订。为确保合同签订的合法性和合规性,2024年11月8日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合同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合同的重视程度和签订能力,规范合同签订流程,有效保护合同双方权益,避免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

  (83)抓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2024年12月30日召开2025年元旦、春节节前廉洁自律工作会议暨集体廉政谈话,全体党员干部表示要以案为鉴,充分认识节日期间正风肃纪的重要性,认真汲取反面典型的深刻教训,始终做到扛得起责任、守得住底线。2024年9月区园林中心按照“全面开展、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紧紧抓住“找、防、控”各环节,重点就承担招投标、采购、车辆、用人、资金、施工等工作,逐一进行了廉政风险点自查,明确了晋安区园林中心风险防控点及防控措施。同时,全体干部职工填写个人岗位廉政风险识别与防控表45份,常态化开展一对一廉政谈话45人/次。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截至2025年1月25日,区园林中心党组根据巡察反馈问题,已办结12件12人,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干部12件12人。区纪委派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依规依纪组织调查核实,对12名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科级以下干部12人,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0人、组织处理0人,其他处理12人。

  (一)党纪政务处分情况

  无。

  (二)组织处理情况

  无。

  (三)其他情况

  对金鸡山公园管理处专技七级陈惠松等7人予以提醒谈话;对晋安区园林中心晋安公园退休人员陈麟等5人予以批评教育。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经过阶段性的集中整改,我中心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中心党组将继续围绕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落实问题整改的长效机制,确保晋安园林在发展中保持持续、稳定、高质量的态势。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中心党组继续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紧盯巡察整改工作不放松,坚持标准不降、干劲不松、力度不减,切实抓好整改的后续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不懈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持续发力,确保整改问题件件有落实,整改措施条条显成效。

  (二)全面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当下改”的举措和“长久立”的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加强成果运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成工作成效,推动晋安园林绿化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中心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聚焦重点领域廉洁风险比较突出等问题,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招投标管理等制度办法,堵塞管理漏洞,补齐短板弱项,做到业务工作延伸到哪里,法规制度就跟进到哪里,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做好监督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3643492;通信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鹭亭路88号;电子邮箱:fzjaylj@163.com。

中共福州市晋安区园林中心党组

2025年4月2日    

 

 

来源:晋安区园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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