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5-04-02 15:15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8月24日,区委巡察二组对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10月3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极其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和落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收到区委巡察二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推动问题整改的同时,一方面注重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以及财务知识、信访流程等。另一方面,抓好建章立制,制定《晋安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晋安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第一议题”制度》等制度,从根本上铲除问题滋生的土壤,以整改工作成效推动房管工作高质量健康发展。

  局党组书记、局长陈能椿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认领巡察反馈32个问题中的22个问题,坚持落实“一岗双责”,带头进行问题整改,形成“头雁效应”。一是强化认识,统一思想。巡察意见反馈后,共先后主持召开4次党组会议,深入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确保问题真改实改。2024年12月10日,主持召开局党组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带领局班子成员深入查摆问题,对问题根源展开深度剖析,明确整改方向。二是强化领导,夯实责任。组织成立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组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陈能椿任组长,其余5位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内各股室负责人或代表作为成员,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三是强化成效,落实整改。牵头制定《区委巡察二组巡察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制定了32条具体整改措施,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确保件件有落实、个个有成效。巡察整改期间,带领局党组成员对各自负责整改的问题做到全程跟踪、协调、督促、推动。对巡察反馈的重点问题,包括国有资产管理、房管大楼旧电梯更换等及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进行业主单位劳务费用的催收,以充实局账户经费,逐步发放被拖欠职工工资,推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带领全局上下同心同向、齐心协力,高质量、高标准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针对结合单位实际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的问题。

  (1)一是组织集中学习。整改工作开展后,立即组织学习,在2024年12月23日与2025年1月2日、1月8日,召开党组会议或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领域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会上,由局主要领导领学,对会议精神涵盖的重点任务、指导思想等进行全面解读;二是丰富学习形式。除集中学习外,还通过我局的工作微信群推送学习资料,组织干部职工自学,加深干部职工对房管领域会议精神的理解,增强了责任感与使命感。

  2.针对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力度不足的问题。

  (2)2024年我局针对施工安全、质量管控、进度通报、文明施工等方面累计5次发文、2次约谈项目业主单位区国投集团以督促项目的推动,同时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开标至今我局于巡察后先后6次召集项目业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街镇分管及施工单位召开老旧小区改造推进会,督促加快施工进度,目前2023年22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经完成。针对2023年底4笔资金未拨付问题,目前该资金已被区财政收回统筹使用。

  3.针对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3)一是加强征收业务培训。组织9家征收实施单位于2024年10月11日参加市住建局的业务培训,同时我局于2024年11月19日召集9家征收实施单位进行征收业务培训,并就政策宣传、征收动员和征收方案的解释提出要求,以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降低信访投诉数量;二是强化征收信访化解工作。我局于2024年11月19日,召集9家征收实施单位,要求其加大信访维稳化解力度,会同我局及属地镇街,共同解决信访问题;三是充分发挥行政调解职能。2024年11月9日,在莆田法院调解诉讼案件7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四是加强物业信访投诉和舆情化解力度。此前出现的蓝山四季、中庚香山春天小区的舆情问题我局均已进行协调化解,同时我局于2024年12月先后4次针对群众反映的物业企业侵占公共空间、环境卫生、安全管理、公共收益等问题前往物业小区进行矛盾化解及督促物业企业进行整改,2次召集属地镇街和物业企业针对物业公共收益管理和业委会合同等问题进行协调,有效地将物业信访和舆情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五是严格信访工作流程。2024年12月18日,局分管领导组织信访科开展房管局信访工作制度的学习培训,对局信访流程再强调再重申,推动信访工作顺利开展;六是对我局工作人员黄航等3人进行了谈话提醒,增强了工作人员对信访舆情的处理意识。

  4.针对国有资产发展动力和活力不强的问题。

  (4)5处闲置三年以上的资产已纳入委托区国投集团运营管理的住宅清单中,区国投集团已于2024年11月29日委托子公司晋安区资产管理服务平台(电子竞价)通过预招租的挂牌方式面向全社会寻找租赁意向竞价人;剩余2处闲置资产在第二批移交区国投集团运营管理的资产清单中,我局已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并同意进行移交,不断加快盘活闲置的国有资产;同时,我局利用“第一种形态”处理机制,对我局工作人员武峰进行了谈话提醒,督促加快开展国有资产租赁工作。

  5.针对资产租赁程序不严谨的问题。

  (5)规范租赁程序。局国有资产租赁程序按照晋安区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执行,同时我局完善制定了《晋安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局资产租赁需上报局党组会议进行研究,落实对资产租赁的监督管理。晋安区世欧王庄城象园地块D4-3#楼1层04商业服务网点店面已委托评估公司重新评估新的招租租金标准,启动招租流程,区房屋征收工程处拟于近期研究议定招租方案,并报局党组会议进行研究;针对2021年随意为远洋农贸市场商住楼租户减免租金每月1604元的问题,我局正积极与租户进行协商,下一步拟通过押金抵扣等方式进行追回。同时,对我局工作人员武峰等2人进行了谈话提醒,引导后续资产租赁工作按规定规范开展。

  6.针对对已租赁国有资产监管不严的问题。

  (6)积极进行欠租追缴,16处对外出租房产巡察指出的所欠租金均已追回,巡察指出的福建省朴源生态茶叶有限公司截至巡察期间仍欠的6个月租金11.13万元属于立行立改事项,目前已经追回。此外位于晋安区长乐中路世欧王庄c2-6-810的资产,经我局与承租人约谈和核对交租记录后,已于2024年12月补齐了所欠租金15000元;针对水电费多垫付的问题,通过梳理台账,并积极与租户沟通,水电费已追回2.51万元,剩余多垫付的水电费将进一步梳理核实后进行追缴;同时,对晋房物业公司法人周雷等2人进行了谈话提醒,充分发挥“第一种形态”处理机制作用,督促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对租赁国有资产的管理意识。

  7.针对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7)区房屋征收工程处3处未进行资产清理的房屋属于立行立改事项,均已完成固定资产的账面调减,剩余1处已移交固定资产正在进行移交材料的查找;8处未入固定资产的房产,系早期购置用于安置拆迁户的剩余房产,目前已找到购置合同,待进一步核对确认后入账;同时,利用“第一种形态”机制对我局工作人员武峰开展了谈话提醒,以督促资产的规范管理。

  8.针对“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8)结合我局实际,修订完善了《晋安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第一议题”制度》,明确了第一议题的学习内容、组织形式、学习要求等,确保制度执行有章可循。巡察整改以来,我局共召开10次党组会议,其中除4次专题会议外,其余会议我局均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要求,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等作为每次会议的首要议题,并结合我局实际提出贯彻意见。

  9.针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9)以此次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党章等必学内容纳入学习计划,并于2025年1月制定了2025年党课授课计划,确保后续学习的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10.针对集中学习研讨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10)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开展学习研讨活动,巡察整改期间,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研讨3次,研讨前要求党员干部对照问题,审视自身研讨材料,确保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同时局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和各支部书记对党员干部的研讨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敷衍了事、抄袭的材料,一律打回重写。通过学习研讨活动,让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性,其对集中学习研讨的重视程度明显提升,撰写材料的态度更加端正。

  11.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够规范的问题。

  (11)一是明确要求并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学习组织、内容、形式、管理等方面的要求,为中心组学习提供制度保障。结合实际情况,2025年1月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度学习计划》,将党章、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党的方针政策、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纳入学习内容,确保学习的系统性和针对性;二是研讨交流与实际结合。学习过程中,要求中心组成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深入思考,撰写发言材料,并进行交流研讨。2024年第四季度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研讨主题开展中心组学习研讨1次,成员们分别围绕研讨主题并结合分管实际工作进行了深入研讨;三是对黄建华等5名局党组成员开展了谈话提醒工作,有效提升了相关同志对中心组学习研讨的重视程度,督促规范执行学习制度。

  12.针对舆情处置工作落实不规范的问题。

  (12)一是完善制度并规范流程。制定完善了我局《舆情处置工作制度》,明确舆情监测、预警、报告、处置、反馈等各环节的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舆情处置工作有章可循。2025年1月份,对相关人员进行意识形态工作的业务培训,组织学习《舆情处置工作制度》,提高了工作人员舆情监测、分析、处置和反馈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做好台账建立与资料整理。安排专人负责舆情台账的建立和管理,做好舆情发生的详细记录以及收集舆情处置的过程材料,按照时间顺序和事件类别进行归档,便于查阅和总结经验教训,确保舆情处置工作全程留痕;三是领导重视并推动落实。巡察整改期间,我局共有舆情批办件1起,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了批示,强化了领导责任,确保舆情处置工作得到足够的重视和及时有效处理。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方面

  13.针对班子凝聚力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

  (13)一是加强干部沟通和管理。在召开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局党组书记组织局领导班子之间、局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之间开展谈心谈话工作,加强了彼此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2025年1月,局党组书记组织局领导班子和局中层干部召开干部座谈会,对我局经费和工资问题与职工干部进行沟通,增强了全局凝聚力;二是推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局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集中整改期间,3次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或局国有资产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国有资产相关事宜,不断推进局国有资产规范管理,进而提高资产收益。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进行业主单位拆迁劳务费用的催收,以充实局账户经费,目前职工拖欠工资已发放到位。

  14.针对干部队伍建设与管理存在短板的问题。

  (14)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2025年1月8日,局分管领导召集局办公室、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开展区房管局干部选拔任用培训会,学习关于干部选拔及管理的相关规定,有效提高了干部管理规范性。2025年1月14日,局党组书记组织局领导班子和局中层干部召开干部座谈会,对政治责任、工作纪律等方面再强调,有效提升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同时,在召开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局党组书记组织局领导班子之间、局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之间开展谈心谈话工作,加强了彼此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二是积极推进电梯更换工作,2024年11月19日完成电梯招投标工作,2024年12月11日与中标方签订采购合同,2025年1月已着手进行电梯井改造及新梯安装,目前新电梯已经投入使用。三是发挥“第一种形态”处理作用。对郑小艳等2人进行了谈话提醒,引导树立责任意识,推动问题的整改。

  15.针对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

  (15)一是开展警示教育工作。2024年10月24日和2024年12月20日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等相关内容。2024年12月20日召开区房管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向局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传达廉政精神;二是加强重点领域的监督管理。2024年11月4日召开局国有资产领导小组会议,2024年11月6日、2024年11月26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国有资产相关事宜,2025年1月7日组织局财务科开展财务管理制度的学习培训,不断巩固落实对固定资产和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的监督和管理;三是廉政风险排查。6位局领导班子成员按规定开展了个人具体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填写《个人岗位廉政风险识别和防控表》,并对风险点表现形式、防控措施的内容具体予以体现。

  16.针对述责述廉工作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16)一是规范述责述廉工作开展。2025年度的文件通知下发后,我局将按要求召开党组述责述廉会议,会议发放班子成员述责述廉评议表并汇总,同时落实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内容中关于“抓巡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情况”的内容,同时局党组书记加强对内容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内容规范性的审核;二是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机制。对党组成员李勇等2人开展了谈话提醒,引导述责述廉工作规范开展。

  17.针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够有力的问题。

  (17)2024年12月6日,向局各部门、单位下发《关于我局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工作的通知》,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做出相应要求,同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了2024年度廉政谈话工作,通过“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谈、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负责人谈、部门负责人对所管干部职工谈”层层开展的模式,实现廉政谈话全覆盖,同时在廉政谈话工作中认真做好相关谈话审批以及签字手续。

  18.针对落实派驻监督责任缺失的问题。

  (18)区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主动加强对驻在单位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区房管局制定了《晋安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并按规定参加房管局党组“三重一大”会议2次,落实监督责任;会同房管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1次,并在会上对房管局班子成员、中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2025年1月8日列席房管局党员大会,督促有关处分决定宣读到位;分别于2024年9月的中秋国庆、2025年1月的元旦春节等“两节”期间组织区房管局开展两节“四风”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19.针对警示教育流于形式的问题。

  (19)区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主动加强对驻在单位的警示教育力度。2024年11月28日,主动约谈区房管局5位班子成员,监督区房管局党组成员“一岗双责”履职情况;2024年12月20日会同房管局召开了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在会上对房管局班子成员、中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同时组织参会人员观看学习廉政警示教育片,充分提高区房管局工作人员的廉政风险防范意识。

  20.针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20)一是加强业务培训。2025年1月7日,局分管领导组织局财务科集体学习《晋安区财政经费支出规定相关资料选编》,并强调要重视财务知识的学习与积累,要积极发挥内部控制监督的作用;二是财务报销规范化。我局按要求打印水费与电信费发票进行规范化报销,若无相应发票局财务科不予报销。三是规范签批流程。晋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巡察反馈后产生的财务凭证负责人均有按规定进行签字。

  21.针对对下属单位财务监管形同虚设的问题。

  (21)一是加强监管。巡察整改期间,我局制定并印发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了未列入预算、单项支出在规定数额以上的资金款项的支出均须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落实对局下属各部门、单位的监督和管理,防范风险;二是完善制度。为落实问题整改,区房屋征收工程处制定完善了《晋安区房屋征收工程处财务管理制度》,其中包含了现金管理制度,加强了现金管理,并接受主管局的监督检查;三是发挥“第一种形态”处理作用。对征收工程处工作人员王静芬开展了谈话提醒工作,督促规范履行财务制度。

  22.针对文风会风不够扎实的问题。

  (22)从严从实改进文风会风。巡察整改后,我局对印发的会议纪要均有编发文号,同时严格会议纪要审核流程,印发的会议纪要均由出席会议的局党组领导班子进行审核签字把关再下发,增强了会议纪要的规范性。同时,对我局工作人员陈显明进行了谈话提醒,引导其树立规范的办文行文意识,规范后续工作开展。

  23.针对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的问题。

  (23)一是开展信访制度培训。局分管领导于2024年12月18日组织信访科开展房管局信访工作制度的学习培训,并提出信访工作要求,增强工作人员的信访舆情的处理意识,推动信访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落实考勤制度,在开展年度考核时将考勤结果作为年终考核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三是调整工作人员。发生问题后,近两年我局已对相关信访窗口工作人员、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负责人进行陆续更换,同时日常注重相关培训,目前我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未再发生绩效排名长期末位的情况;四是进行问责处理。2024年12月,晋安区纪委监委对我局工作人员林波、吴娟敏分别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和警告处分,我局已配合对两名同志进行处分决定的执行。此外,对我局工作人员林富兴进行了谈话提醒,督促其端正工作态度,转变工作作风。

  (三)聚焦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24.针对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问题。

  (24)一是完善制度,加强学习。建立健全我局“三重一大”制度,巡察整改期间,我局制定并印发了《晋安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了“三重一大”需在党组会议进行研究决定,同时还召开专题学习会组织局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对“三重一大”制度进行学习;二是规范议事程序。巡察整改以来,局“三重一大”事项均通过党组会研究决定,不以局务会代替党组会,同时党组成员在人事任免、奖惩等事项议题上的积极表态,在涉及职工工资奖金发放、工作调动等重要议题落实了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

  25.针对党组核心作用弱化的问题。

  (25)2024年度,局党组安排专人对党建工作相关资料进行全面梳理,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同时,依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我局机关支部于2025年1月8日召开党员大会,按照选任标准,通过选举对机关支部书记进行了更换,由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机关支部书记。

  26.针对选人用人程序不严谨的问题。

  (26)2025年1月8日,局分管领导召集局办公室、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开展区房管局干部选拔任用培训会,会上学习关于干部选拔及管理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指出党组动议不能做指定,要民主推荐并考察,再将人选上报局党组研究决定,做人员考察时不局限职工所在科室,也要向别的科室进行了解。2025年1月,我局拟提拔两位副股级全民事业干部,经前期与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沟通,目前我局已在党组会上按规定进行动议,后续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推进提拔程序。

  27.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27)2024年12月,局分管领导前往区委组织部和区委编办沟通、咨询,明确内设机构股级干部配置。同时,局党组也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非我局内设机构,林富兴已不再担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副主任。2025年1月8日,局分管领导召集局办公室、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开展区房管局干部选拔任用培训会,集中学习区委组织部关于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制度。

  28.针对组织生活会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28)2024年12月30日,我局召开党小组会议,组织各党小组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有关开展组织生活会相关内容,严格要求各党小组做好党小组会议记录,督促各个党员在2025年按要求做好批评和自我批评与谈心谈话工作;2025年1月2日,我局党务干部参加了区直机关党工委组织的党务干部培训会,并于2025年1月8日召开党员大会,将会议精神传达给各位党员,要求全体党员严格按照会议精神与相关规定做好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的会前准备,撰写个人自我批评发言材料,做好谈心谈话记录等,提高了党员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会的意识。

  29.针对民主评议不规范的问题。

  (29)2024年12月30日,我局召开党小组会议,组织各党小组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关于民主评议的相关内容;2025年1月8日,我局召开党员大会,会议对即将开展的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要求作出进一步强调,明确测评结果优秀人数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的规定,并督促全体党员后续按要求认真填写好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以民主评议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档次,对每个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将评定结果公示。

  30.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30)一是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巡察整改以来,局机关支部各党小组每月均按要求召开党小组会议组织学习,并结合实际每月更新学习内容,内容涵盖政治理论、方针政策、业务知识等;二是规范记录要求。统一下发“三会一课”记录本给党小组组长,向记录人员明确记录内容、格式及要求,提升记录规范性和准确性。

  31.针对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的问题。

  (31)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学习。2024年11月组织局领导班子开展专题学习,深入学习相关规定,包括《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深刻领会民主生活会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切实提高对民主生活会严肃性的认识;二是规范民主生活会程序,杜绝雷同现象。2024年12月召开我局党组领导班子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前,提前制定好民主生活会方案,一方面,确保谈心谈话内容真实有深度。另一方面加强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的审核把关,强调会前先进行个人自查,再由党组书记对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查摆问题进行比对分析,一旦发现问题雷同情况,及时反馈给相关党组成员,要求重新梳理问题,确保每个党组成员的问题具有独特性和针对性,严格材料撰写,突出问题导向。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32.针对局党组书记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未能担负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问题。

  (32)一是针对“茶会小区1座209室长期被王婉君一户违规占用”问题积极寻求区纪委、司法局,法院等部门的指导,下一步将与王婉君及其家属再进行沟通,若其不配合进一步通过法律诉讼、寻求纪检部门支持等途径逐步解决房屋占用问题;二是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办法,规范建立我局的固定资产台账;三是根据财务管理有关规定,规范资金使用管理,2025年1月局分管领导组织局财务科集体学习财务制度,引导树立财务规范意识;四是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机制,对晋房物业公司法人周雷进行了谈话提醒,督促其推进对问题的整改工作。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截至1月27日,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组根据巡察组反馈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干部12件15人,涉及处级干部0人、科级及以下干部15人。其中,立案审查调查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0人,组织处理0人,以谈话提醒方式处理13人。

  (一)党纪政务处分情况

  (1)因“违反工作纪律,在值班期间擅离岗位引发舆情”的问题,晋安区纪委对晋安区房管局工作人员林波(已退休)予以党内警告处分。

  (2)因“违反工作要求,对群众反馈内容审核把关不严即回复,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晋安区监察委员会对晋安区房管局工作人员吴娟敏予以警告处分。

  (二)组织处理情况

  无

  (三)其他情况

  对局工作人员黄航等13人予以谈话提醒。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落实全面整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切实履行党组主体责任,以钉钉子的精神,推进问题完成全面整改。一是针对“国有资产发展动力和活力不强”的问题,因受市场外围环境不景气影响,加上部分资产自身条件不足,存在产权不明、房屋破旧等问题,导致部分资产仍然闲置。为有效盘活国有资产,我局拟收回经营性资产自行管理,2025年1月区政府常务会已经通过关于我局收回经营性资产自行管理有关事宜,下一步将启动资产收回程序,待资产收回后我局将按照晋安区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加快对闲置国有资产的招租,问题拟于2025年6月30日前总体完成整改;二是针对“2021年随意为远洋农贸市场商住楼租户减免租金每月1604元”的问题,因租户对已减免的租金退回一事存在相关顾虑,配合意愿不强,导致减免的租金仍未退回,目前我局仍在积极与租户进行协商,下一步拟通过押金抵扣等方式进行追回,问题拟于2025年6月30日前总体完成整改;三是针对“局下属单位房屋工程处固定资产管理台账更新不及时”的问题,因部分资产的有关资料历史久远,核查起来存在困难,导致其资产管理台账仍未更新。区房屋征收工程处剩余1处未进行资产清理的房屋系已移交固定资产,目前正进行移交材料的查找,待核实相关材料后进行资产清理。此外8处未入固定资产的房产,系早期购置用于安置拆迁户的剩余房产,目前已找到购置合同,待进一步核对确认后入账,问题拟于2025年6月30日前总体完成整改;四是针对“茶会小区1座209室长期被王婉君一户违规占用”问题,因该房屋未办理产权,我局无法找到相关资料证明该产权为我局所有,故无法启动司法程序,目前我局正积极寻求区纪委、司法局,法院等部门的指导,下一步将与王婉君及其家属再进行沟通,若其不配合进一步通过法律诉讼、寻求纪检部门支持等途径逐步解决房屋占用问题,问题拟于2025年6月30日前总体完成整改。通过一系列举措,切实做到全面改、深入改,改到位、改彻底,确保整改任务圆满完成。

  (二)巩固整改成果

  一是加强教育统一思想。定期召开会议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做好区委巡察整改工作,同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结合起来。

  二是强化干部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统筹谋划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牢固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日常注重于干部职工的沟通交流,进一步提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

  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对廉政教育内容进行学习,开展警示教育,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重要节假日前组织干部职工签订廉洁承诺书,每年按要求组织开展廉政谈话工作,并在日常工作中接受派驻纪检监察单位的监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3677647;通信地址:晋安区长乐北路156号;电子邮箱ja_fgj@163.com。

中共福州市晋安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组

2025年4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晋安区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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