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5月16日至6月19日,区委巡察四组对区城综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11月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区城综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巡察反馈会后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梳理区委巡察四组的反馈意见,分析存在问题的根本原因,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要求局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紧抓不放,将思想认识集中统一到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履行好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同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全面领导整改落实工作。2024年12月1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班子及成员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并开展了互相批评,做到了红脸出汗,达到预期效果。
(2)全面统筹部署,层层压实责任。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落实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的问题进一步细化,逐一研判、查找原因,逐条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完成期限,做到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推动全面整改、彻底整改。党组书记陈家标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组织和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研究部署整改问题任务,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问题困难,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制定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做到问题核查不到位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分工范围内的整改工作,逐一对照具体整改任务扎实推进;各责任科室根据整改要求,全力推进整改任务,形成上下同心、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
(3)及时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在抓好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基础上,我局始终将“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进一步加强纪律建设,补齐制度短板,巩固扩大巡察工作成果,促进工作水平提高,促进干部作风转变,促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奋力谱写城市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针对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1)我局严格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作为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大会等党内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认真组织学习传达并抓好贯彻落实,并指派专人严格做好内业资料记录,推动理论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2024年11月以来,共召开党组会7次,均进行了“第一议题”的学习。
(2)我局认真组织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深化党员理论学习教育,切实将思想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并推动“第一议题”制度落细落实。2024年11月以来,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其中研讨1次;各党支部开展集中学习60次,其中开展研讨39次。
2.针对学用结合不够紧密的问题。
(3)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依法查处占用无障碍设施违法违规行为,让无障碍设施真正“无碍”。2024年11月以来,已整治盲道被设置硬围挡问题5处,分别位于福飞北路104号前人行道、福飞北路118号前人行道、福飞北路新店旧货市场前人行道、南平西路万科金域榕郡小区旁、福马路肿瘤医院前人行道。
(4)我局始终坚持将理论知识武装与中心工作、“为民办实事”紧密结合,坚持学以致用,以学习成果推动城市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2024年以来,我局先后组织开展了五里亭桥下空间整治行动、晋安北路市容市貌专项整治、占道经营餐饮油烟“点题整治”、建筑垃圾“一周两整治”专项行动、为期一个月的新增“两违”专项整治行动、为期三个月的临时建筑摸排整治行动、“清理违法建设不力、监管工作不到位”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以及垃圾分类设施、分类收运、不主动参与分类三个专项整治行动等,以严查严管的实际行动,逐步实现城市管理精细化、规范化、长效化。
3.针对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不够深入的问题。
(5)自2024年4月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区城综局党组始终围绕“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目标要求,第一时间召开全局党纪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通过领导示范学、支部集中学、党员个人学等深化党纪知识武装。截至目前,共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纪专题学习4次;各党支部开展党纪专题学习研讨44次、书记讲纪律专题党课11次、纪检委员讲《条例》5次。
(6)扎实开展党员领导干部、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活动,坚持沉到基层、深入群众,注重把理论与实际结合起来,把城市管理的工作实际融进去,进一步激发党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强党性修养。2024年11月以来,共开展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7场,支部书记上党课1场。
4.针对贯彻落实上级重要文件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7)于2024年11月召开专题会议,对深化拓展“三争三领三年”行动进行部署,聚焦城市管理重点工作,进一步理清思路、聚焦重点,推动各项工作提效、提高、提档。如:2024年12月,联合区交警大队以及建设、房管、生态、交通、资规等部门,形成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严厉打击建筑垃圾偷倒乱倒、非法处置等违法违规行为。自2024年12月9日行动开始以来,累计出动4738人次,执法车辆1234部次,共立案145起,拟处罚金额54.52万元;从2024年6月起持续开展“清理违法建设不力、监管工作不到位”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通过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广泛搜集“两违”线索,建立问题清单,逐一销号,以严查严管的实际行动,切实维护辖区规划和建设秩序。截至目前,我区已摸排出“两违”问题集中整治清单341宗,违建面积20636.4平方米,均已拆除完毕。
(8)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及时传达学习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及时提出意见建议,讨论形成决议抓好贯彻落实工作,统筹引领城市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2024年11月以来,共召开党组会7次,议定事项40余项。
5.针对“两车”停放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9)一是开展专项整治,针对五里亭电动车销售点两车乱停放问题,2024年11月以来共纠正“两车”乱停放49辆次、发送短信251条、搬离52辆次;针对世欧广场两车乱停放问题,2024年11月以来共纠正“两车”乱停放2385辆次、发送短信1872条、搬离1063辆次。二是开展广泛宣传,联合王庄街道华美社区、象园街道乐西社区党支部,不定期在世欧广场周边开展“两车”规范停放宣传活动,定期更新社区宣传栏内容,展示“两车”规范停放的正面案例、违规停车的危害性、相关法律法规等,利用社区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视频或标语,提高信息传播的覆盖面和频次,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2024年11月以来,已开展“两车”规范停放宣传活动20起。三是加强定点值守,在五里亭桥下、世欧王庄等易发生“两车”乱停放的点位安排网格人员定点值守,依托城管驿站等固定设施,确立网格化值守模式,确保一天两次以上查人查岗查看市容环境,确保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及时整改。
(10)对于未在指定区域停放电动车问题,推行“先提醒后纠违”电动车治理新模式,运用“福城管”平台发送短信提醒当事人自行整改,对未及时整改的采取搬离措施,2024年11月以来共发送短信8441条、搬离7171辆次。
(11)2024年11月,我局与王庄街道、象园街道配合,协调世欧广场物业,利用广场周边区域和对外开放地下停车场空间设置非机动车停车点,可消纳路面约1000辆电动车,进一步满足市民停车需求。同时,与岳峰镇配合,在竹屿地铁口C口旁建设一处非机动车停放点,可消纳路面电动车约200辆,大大减轻了竹屿地铁口周边停车压力。
6.针对整治占道经营不彻底的问题。
(12)2024年11月起,我局针对茶园街道站东路(铁五小区北门路段)、新店镇福飞路古城小区、新店镇琴亭湖公园、岳峰镇桂香社区塔仔弄开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坚持“教育为主、积极引导”的原则,引导摊贩规范入市经营,对不听劝阻的依法予以取缔。截止目前,已整治占道经营184起。
(13)持续通过专项督查队伍,借助区文明办“晋安区文明城市创建智慧管理平台”,运用综治探头进行市容督查,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通报、第一时间整改。2024年11月以来,我局已利用平台通报问题8451起,已整改8363起。
(14)加大对辖区便民疏导点的实地督查力度,对疏导点周边存在的沿线道路脏乱差、店外店、两车无序停放、流动摊点、乱堆放等现象,及时函告相关镇街,强化问题整改,切实落实好便民市场常态化规范管理工作。2024年11月以来,因三木全日市函告鼓山镇1次、因郭前路早市函告新店镇1次,后续我局将继续开展常态化督察及追踪整改进度。
7.针对统筹垃圾分类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15)组织安排5名专职督查人员,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每天对我区各镇(街)垃圾分类管理情况进行抽查,2024年11月以来,共抽查发现问题4456个,发现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同时,将抽查结果纳入当月垃圾分类社区和物业自治考评,通过每月对各镇(街)进行严格考评,考评结果与绩效挂钩,有效激发了各镇(街)和社区、物业的工作积极性,形成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16)组织各镇(街)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力度,指导各镇(街)每周组织属地各社区(村)开展入户宣传垃圾分类知识,以发放分类指南的方式,重点指导居民分辨易混淆垃圾,并借助“闽剧进社区”等多元化形式开展垃圾分类宣传,齐发力营造浓厚的分类宣教氛围。2024年11月以来,已在各类媒体发表宣传报道累计247篇,开展闽剧宣传垃圾分类活动8场。
(17)重点推进科技赋能工作,强化垃圾分类智慧化管理与志愿服务相结合,通过垃圾分类屋“线上巡查”、监控探头远程喊话督导功能,纠正居民不按时投放行为,做到有发现、有通报、有整改、有提升。2024年11月以来,已累计督促各镇(街)整改不按时投放现象违规行为12793起。
(18)严格开展各类垃圾分类执法,以执法促监管,通过执法处罚与执法宣传,普及垃圾分类法律法规,督促居民、企业、实体商铺等依法依规履行分类职责,助推全区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2024年11月以来,我局已累计纠正各类垃圾分类违法违规行为4911起,处罚68起,处罚金额1.855万元。
(19)指导各镇(街)强化垃圾收运治理,通过调整收运线路、收运时间,并指导收运企业、社区、物业企业三方做好拖桶工作。同时,我局严格考评垃圾桶占道现象,将垃圾桶超时占道现象纳入当月市场化考评,督促收运企业持续优化收运衔接,并做好垃圾桶加盖工作,避免造成垃圾满溢和臭味现象。2024年11月以来,累计整治垃圾桶占道现象57起。
(20)从督查科、渣土科、局渣土工作专班抽调10名队员组成两组督察力量,对辖区在建工地、边角闲置地块及建筑垃圾易乱倒卸点位开展巡查执法工作,确保在建工地围挡完整、无建筑垃圾乱堆放问题,维护辖区良好的市容环境。自2024年11月以来,累计出动巡查人员3427人次,累计巡查建筑垃圾易倒卸点位925次,共立案查处各类建筑垃圾及工地违规案件214起,处罚总金额89.874万元。
8.针对行政执法工作质量不高的问题。
(21)针对2022年被区政府行政复议取消的8起执法案件,目前我局已经按照区司法局的规定进行整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六个月再作出催告书,待催告书期限届满后再作出《行政强制拆除决定书》和《公告》;针对5起行政诉讼败诉问题,目前我局已按照区司法局的要求,在闽执法平台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案件办理过程中加强法制审核力度,加强法制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案件办理的能力,确保案件办理依法依规,避免出现行政诉讼败诉问题,2024年5月起,我局已经在闽执法平台办理普通程序案件4955件。
(22)本着“依法应诉、规范办理”的原则,配合律师积极与相关部门及当事人沟通,全面了解案件事实和证据,准确把握争议焦点,认真研究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好每宗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2024年7月以来,办理行政复议案件9件,审结8件(维持4件、因调解而裁定终止4件),胜诉率100%;办理行政诉讼7件,审结4件(胜诉3件,因调解而撤诉1件),胜诉率100%。
(23)强化法制培训工作,2024年11月以来,针对闽执法平台应用、舆情应对、法制培训、扣押物品制度培训、垃圾分类执法流程培训等已开展6次线下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办案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更好地适应岗位工作需要和城市管理工作需要。
9.针对暂扣物品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24)于2024年12月24日,组织局属各中队召开暂扣物品管理业务培训会,集中学习了《福州市晋安区城市管理局扣押物品管理办法》以及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制作的扣押文书填写范本,要求各基层中队要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将理论知识与办案实践相结合,推动培训效果有效转化应用。
(25)于2024年12月成立区城综局扣押物品检查小组,并于2025年1月起对局属各中队暂扣物品出入库台账、文书使用情况、存放点管理情况等事项进行督查检查,对发现的7个问题建立清单,实时整改,动态销号。
10.针对行政执法超期办结的问题。
(26)2024年5月起,我局已在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办理案件,对即将超期未办结的案件,平台会自动及时提醒执法人员加快查办速度,提高办案质效,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延长办案申请审批也一并并入省执法平台审核过程。截至目前,已在闽执法平台办理普通程序案件4955件。
(27)我局将案件办理情况纳入对规范中队日常考核中,每月督促各中队做好案件办理工作,2024年11月以来,未发生案件撤销重办的情况。
11.针对运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不当的问题。
(28)2024年12月24日,下发学习由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制作的文书填写范本,且闽执法平台已做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自动适配功能,切实做到行政处罚案卷运用法律法规准确,文书制作规范,程序合法合规。同时,执行中队-业务科室-法制宣传科多层级审核制度,防止出现任意处罚、滥用自由裁量权的现象。
12.针对执法案卷管理有漏洞的问题。
(29)2024年12月,召开2019-2023年案卷归档情况通报会,各业务科室和中队案卷分管、经办参会,要求各中队要加快案卷梳理、校对和装订归档速度。截止目前,已归档、登报2019-2023年简易程序和一般案卷1458宗,正在履行登报程序336宗,剩余简易程序和一般案卷191宗未归档;已归档规划类案卷144宗,剩余规划类案卷52宗未归档。
(30)2024年12月,制定下发《晋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案卷归档管理制度》,并于2024年12月31日组织局各业务科室和中队案卷分管、经办进行集中学习,要求各中队要加快案卷归档速度,提高案卷归档质量。针对新增案卷制定案卷归档电子汇总表,借助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核对应归档案卷立案数和结案数,确保无遗漏。
13.针对校园周边区域巡查管控力度不够的问题。
(31)以属地中队为单位,围绕校园周边流动摊点、占道经营、乱堆放等行为进行严格的整治和管控,依法查处、取缔校园周边乱张贴、派发广告单等行为,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秩序。2024年11月以来,共整治七中、十中占道经营68起,纠正电动车乱停放190辆次。
(32)加强部门联动,与学校、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配合,在上下学高峰时段,加入“护学”队伍,对占道经营、非机动车乱停放行为及时予以劝导整改,营造良好的校园周边秩序。2024年11月以来,共开展法律法规联合宣传活动4起,共查处校园周边摊点135起、纠正电动车乱停放727辆次。
14.针对数智城市监管平台运行存在短板的问题。
(33)于2024年11月1日对平台服务器完成优化升级,于2024年11月19日接通平台专用网络线路,实现专网专用。2024年11月以来,平台内原有的多路无法连接的探头已全部恢复正常运行,目前监控探头在线率稳定在98%以上,确保了垃圾屋等重点区域实时监控无死角。同时,强化平台监管,安排专人负责监控系统日常巡检,制定严格的巡检制度,不定时对所有监控线路及探头进行一次状态核查,发现问题立即记录并上报处理。
(34)加强平台管理,实行每日监管制度,密切监控车辆运行情况,对于离线时长超过48小时的车辆,立即进行通报。同时,要求相应环卫一体化企业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车辆上线,确保车辆监管的连续性和有效性。2024年11月以来,由于设备故障或网络异常造成车辆离线,平台共计通报162起,企业已全部完成整改,车辆日均在线率稳定在98%以上。
(35)加强平台日常管理工作,制定日常监管工作计划,明确各时段、各区域的监管责任人,并建立日常监管台账,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处理措施、整改结果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实现监管工作的精细化、常态化。2024年11月以来,平台“线上”+“线下”巡查共计发现问题14286起(工牌:1054起,垃圾屋:12793起,现场道路保洁:211起,车辆:228起),共计整改14286起,均做到了立整立改。
15.针对局党组对网络舆情应对与处置工作重视不够,未能有效引导舆论,化解风险,出现负面舆情热点的问题。
(36)2024年11月以来,我局召开了2次舆情应对培训会活动,结合涉及本单位执法不够规范的舆情案件,以真实案例引导基层执法人员进一步增强舆情意识,规范使用文明礼貌用语,有效化解行为相对人作出的极端不理智行为,确保依法执法、文明执法、规范化执法。
(37)安排专人负责对网络舆情进行汇总、登记和总结,并坚持以积极回应、“主动引导”为主的处置原则,在第一时间将舆情苗头上报局领导、通知科室,快速建立起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稳定、顺畅、高效的联动机制,及时反馈舆情背景信息,积极掌握舆情的主导权,化解网络舆情危机。2024年11月以来,共处置舆情7件,均已处置到位。
(38)严格按照《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基层中队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明确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和归档。目前,我局执法人员共114人,配备执法记录仪118台,已达成执法“人手一台”的工作目标。
16.针对执行中心组学习制度不够规范的问题。
(39)我局于2024年3月制定了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重点和每月学习内容,并由主要领导把关审定后实行;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等党史有关书籍,坚持学党史和悟思想相统一,进一步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17.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40)局党组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党组会议对2023年度意识形态检查考核问题清单整改情况进行研究部署,进一步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于12月16日召开党组会总结回顾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结合当前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对当前城市管理领域意识形态工作面临的风险挑战进行分析研判,并对下一步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
18.针对网络安全防范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41)“晋安区城管局渣土监管系统”平台开发维护公司福州城投新基建集团有限公司已禁用Swagger在生产环境中的公开访问,通过配置网关来控制访问权限,并强化身份验证和授权,对所有API接口实施严格的身份验证和授权机制,确保只有经过认证的用户才能访问。同时,于2024年9月13日,对开发团队进行API安全方面的培训,全面提升安全意识和技术能力。
(42)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月为契机,组织城管党员干部进社区开展“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宣传和普及网络安全知识,呼吁居民群众共同营造安全、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2024年以来,共开展网络安全主题宣传活动6场,整改期间未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同时,于10月份组织各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要求党员干部自觉规范网络行为,在网络阵地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培育良好网络习惯。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9.针对安全管理意识不强的问题。
(43)于2024年12月,因对直属中队执法车辆安全事故有领导责任,对时任直属中队负责人赵文国予以提醒谈话。同时,加强对公务用车的安全管理,要求区环卫中心、各中队每月至少召开1次车辆安全会议,做好日常培训提醒,2024年11月以来,局属各单位共计召开车辆安全会议16场(次),未出现重大车辆安全事故。并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晋安区城综局公车管理培训会,现场对福建省公务用车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进行了演示,要求各单位要严格履行执法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及时在平台对派车、加油、维修等事项进行录入操作,确保规范用车。
(44)已对现有执法车辆、公务用车进行了全面梳理,各单位车辆管理分管领导及具体经办人员均已报局办公室备案;局办公室每月汇总编制内车辆出车公里数、油耗、维修保养费用等,了解车辆使用情况,及时提醒各中队做好车辆调度和数据录入。
20.针对队伍管理失之于宽的问题。
(45)针对巡察期间二中队意见箱脱落、未按规定做好日常管理维护以及五中队协管员上班期间玩手机游戏的问题,我局在进行事实核查后,于2024年6月14日对二中队、五中队予以全局通报批评,要求局属各单位要引以为戒,吸取教训,全力支持和配合巡察组工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46)全面加强组织领导,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党组会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行研究部署;于2024年11月4日,局党组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重要论述,并于2024年12月对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人员调整,及时全面安排部署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47)积极配合区纪委落实相关问题整改工作,通过上党风廉政主题党课、观看廉政教育视频、强化重要时间节点宣传教育、加强反面典型教育等措施来强化内部管理,严肃制度执行,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廉洁意识。2024年11月以来,组织观看了《家风不正 必有灾殃》警示教育视频,召开2025年度党风廉政工作部署会1场、警示教育会议1场;基层中队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18场。
(48)全面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于2025年1月下发《关于进一步重申和严明工作纪律的通知》,对请销假制度、工作纪律进行进一步重申,并组织人员前往部分基层中队,对人员考勤情况、着装情况等事项开展了专项督查,切实督促干部职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机关效能。
21.针对廉政谈话不够深入的问题。
(49)落实廉政谈话机制,于2024年12月制定下发《晋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晋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廉政谈话制度>的通知》,把廉政谈话作为党员干部日常监管的重要手段,及时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切实做到防微杜渐。
(50)已于2024年12月对陈南、兰海、余传熙、郑兰榕、林立雪、王进、林晓龙、陈捷进行约谈,并因作为时任中队负责人对廉政谈话不重视,对时任中队负责人陈南、林立雪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提高对廉政谈话工作的重视,严格按照规定认真落实。
22.针对开展述责述廉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
(51)我局组织领导班子对2023年度述责述廉工作要求进行了再学习,就报告撰写要求、述责述廉评议会等重点环节内容进行再提醒,要求领导班子及各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区相关文件精神,撰写领导班子述责述廉总报告和个人报告,局主要负责人也将加强审核把关,确保述责述廉工作规范开展。
23.针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不够到位的问题。
(52)积极对接派驻纪检组,对本单位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进行梳理,制定了《福州市晋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度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清单》,对可能产生腐败问题的潜在风险环节、廉政风险表现形式进行分析评估,明确风险等级、相关责任人,提出防控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廉政风险的预警防范。
24.针对日常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53)派驻纪检组主动加强与区城综局的工作联系,就党组会议拟议定的“三重一大”事项,积极与区城综局进行事前沟通、给予指导,并列席会议,对决策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权力运行规范有序。2024年11月以来,已召开党组会议7次,派驻纪检组均列席参会。
25.针对廉政教育有欠缺的问题。
(54)派驻纪检组严格执行任前谈话制度,于2024年11月对3名新提任正股级的事业干部、1名转任正股级重要岗位的事业干部进行了“一对一、面对面”的任前谈话,围绕纪律建设、廉政风险点等与新提任干部进行了面对面交流,督促新任职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26.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55)区环卫中心2022年购买的500个果皮箱已于2024年11月30日录入固定资产账目。
(56)我局于2024年12月召开固定资产管理专题学习会,组织分管领导及局、大队、区环卫中心固定资产管理经办等相关人员,集中学习了《晋安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晋安区城市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机动车辆处置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文件,确保相关工作人员熟知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明确各环节要求和规范,详细记录资产的购置、使用、转移和报废情况,确保资产信息的实时更新和准确性。
(57)我局于2024年12月26日组织相关人员至直属中队实地盘查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等情况,并于2025年1月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工作,确保账实相符。
27.针对应收应付款项长期挂账的问题。
(58)我局已于2021年9月7日、2022年8月3日、2023年12月14日向当事人(邓志春、肖灵佳、邓志春)邮寄《领取判决书赔偿事宜的函》,均由当事人本人签收。由于该赔偿款涉及征迁赔偿,我局已通知当事人属地岳峰镇、茶园街道。如后续当事人来领取,我局将积极做好领款手续。
(59)我局于2022年9月聘请了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入驻区环卫中心,组建了一支由5名资深会计师构成的清查团队,逐笔核对财务账目数据,累计查阅账目记录、凭证等资料500余份(自1989年起),成功梳理出与挂账款项直接或间接相关的线索100余条,原区审计发现挂账871.35万元,经过核查清理,已清理597.7万元,现仍挂账273.65万元。
(60)2024年12月,我局组织召开财务专题学习会,组织局及下属单位财务出纳经办等相关人员,集中学习了《关于及时上缴非税收入及清理单位存量资金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建立健全往来账款定期清查与核对的长效机制,规定清理的周期和标准流程等,确保类似长期挂账问题不再发生。
28.针对政府采购流程不规范的问题。
(61)我局于2024年12月召开政府采购专题学习会,组织分管领导及局、大队、区环卫中心政府采购经办等相关人员,集中学习了《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福建省财政厅 福州市晋安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调整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的通知》《晋安区加强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确保相关工作人员熟知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廉洁自律,杜绝弄虚作假。
(62)对局政府采购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局政府采购领导小组严格执行采购程序,强化日常审核把关,对相关的图片、报价、法人等相关内容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比价真实有效,不弄虚作假。2024年11月以来,已召开采购领导小组会议1次。
29.针对局党组清退津补贴不够坚决,存在应退未退的问题。
(63)规范津补贴发放,每季度开展津补贴自查自纠,结合现行政策规定,强化源头管控,进一步推动形成规范津贴补贴、工资奖金、福利待遇等发放的长效机制。2024年11月以来,已开展津补贴自查自纠1次。
(64)根据区清理规范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工作专班通知要求,我局党组坚决执行上级文件精神,2018年4月之后由我局发放的公务员市容加班补贴已于2022年3月全部完成清退,目前已启动52名事业编制人员加班补贴清退工作,预计于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
30.针对工作存在慢作为现象的问题。
(65)建立定期实地督查机制,对12345诉求件重复投诉件及不满意件进行现场查看,2024年11月以来,共进行实地督查17次,查看诉求件72件。经业务科室持续跟踪,案件均已依法办理,所移交案件已处置到位,在此期间我局12345投诉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达到100%。
(66)从2024年6月起开展“清理违法建设不力、监管工作不到位”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共召开33次部署推进会,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就执法规范、执法程序、执法时限等进行再次明确,做到“两违”案件及时查处、处置。同时,成立专项整治督导组,对问题清单点位、12345反复投诉点位等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推进整治工作落实到位。截止目前,我区“清理违法建设不力、监管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已报送问题清单341宗,违建面积20636.4平方米,已全部拆除完毕。
31.针对工作弄虚作假的问题。
(67)我局分别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中层会议,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党组会,将六中队在垃圾分类“四定”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及区纪委监委对相关人员的处理决定进行了全面通报,重申了城管执法流程及操作规范;因推动垃圾分类工作不力、工作失责失察,对直属中队、三中队时任中队负责人予以提醒谈话,一中队、二中队、四中队、五中队时任中队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切实规范执法筑牢思想防线。同时,区环卫中心也进一步加强垃圾分类业务指导工作,每月定期为各中队队员培训垃圾分类知识,重申垃圾分类作业规范及日常垃圾分类工作要点,2024年11月以来,已组织开展分类培训3次。
(68)我局于2024年5月15日起,依托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进行立案、审批、审核、处置,实现实时流转、全程留痕,确保城管执法公正、高效、透明。2024年11月以来,我局已通过该平台办理普通程序案件4955件。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32.针对党组议事规则不规范的问题。
(69)于2024年11月4日,组织局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并于11月修订完善了《中国共产党福州市晋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议事规则》,明确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进一步规范了党组议事的民主决策程序,保证了决策的科学民主、公正合理。2024年11月以来,已召开7次党组会议,均按照规定程序执行。
(70)已指定专人负责党组会议记录工作,详细记录班子成员表态情况,规范、详实、全面、准确地反映会议实情,并记录在专用记录本上,以备后续归档保管。
33.针对落实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71)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会前通过采取集中座谈、个别访谈、书面征询等方式,广泛听取、征集党员、干部和群众对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及措施的意见建议,共征集到意见建议2条。在对照检查以及广泛开展谈心活动的基础上,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了区城综局党组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制定了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工作落细落实。目前,正在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继续做好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相关工作。
34.针对基层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水平不高的问题。
(72)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对《晋安区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绩效考评办法》内容进行了更新修订,下发了《晋安区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从队伍管理、执法办案、依法履职、硬件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内容进行细化,推进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不够深入。
(73)2024年11月以来,我局实地走访中队20个次,对基层中队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进行监督指导。目前一中队已完成装备器材室标准化建设,完善台账和管理规定;四中队正在按照标准进行办公场所装修改造。同时,每月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日常掌握等形式,督促指导各中队做好会议记录工作,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目前各中队均已完成。
35.针对城管协管员队伍管理缺位的问题。
(74)我局于2024年12月将《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城市管理协管员人员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转发各乡镇(街道)及派驻各基层中队,要求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我区城管协管人员的管理,规范城管协管人员从事城市管理执法辅助行为,切实维护城管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75)局属各中队持续加强对协管员的教育管理,明确协管员协助执法的职责,强化工作纪律、行为规范执行,不定期开展廉洁教育和警示提醒,要求协管员不得接受当事人(执法对象)的吃请、礼品或财物,不得向当事人(执法对象)索取好处、收受贿赂,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私分罚没物品,或在工作之余从事任何有损本单位声誉的工作,切实树立“严格、规范、文明、公正”的良好形象。
36.针对工作作风不扎实的问题。
(76)局领导班子成员以“四不两直”方式,每周深入辖区督查市容、环卫、“两违”、渣土工作开展情况,对存在和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要求限期整改到位,确保各类问题清根见底、动态清零。2024年11月以来,已开展督查活动12次,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切实推进作风建设长效化。同时,于2025年1月召开工作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要求各中队围绕廉政思想教育、协管员队伍管理、机关效能制度、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等,认真查找作风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为全面提升晋安区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提供有力保障。
(77)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已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工作作风突出问题,后续将结合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作进一步查摆,督促全体党员干部自查自纠、立行立改。
(78)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履行职责不力、工作不到位、违反办案程序及不依法行政的行为,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通报等,2024年以来已提醒谈话15人、批评教育4人、通报中队2个次。同时,坚持把作风建设作为年度考核、股级提任的重要内容,激励干部职工担当履职,以此推动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37.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79)于2024年11月4日,组织局分管领导、人事经办等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榕晋委组[2020]73号)、《关于重申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的通知》(榕晋委组[2023]3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于2024年11月开展了一批次股级干部选任工作,提任正股级干部3人、转任正股级重要岗位1人,均严格按照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组织任命等程序进行,推荐考察谈话人员大于20人,并经派驻纪检组联审。
38.针对党支部建设薄弱的问题。
(80)局党组全面提高抓党建工作意识,坚持把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总体谋划,分别于2024年6月14日、12月16日召开党组会议对2024年城管系统党建工作要点、2024年发展党员、巡察反馈意见涉及党建工作整改情况等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对党建工作严抓严管。
(81)我局于2025年1月召开支部书记业务培训会议,围绕党内政治生活、党员教育、发展党员工作等多方面进行详细培训,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问题进行重点解读,引导基层党组织书记把牢政治方向、筑牢思想根基,切实提升履职能力和抓党建工作水平。
39.针对党组织覆盖有盲区的问题。
(82)我局对全系统党员分布情况进行了梳理,对实有党员数达到3名的七中队、八中队,按程序成立了七中队支部、八中队支部,以上2个支部党员均已从直属中队党支部分离。福兴经济开发区中队目前党员人数不足3人,未成立党支部。
(83)我局已于2025年1月按照规范流程成立七中队支部、八中队支部,做到了基层党组织应建尽建。
40.针对抓党员队伍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84)目前已对直属中队协管员党员进行摸排核实,共计有12名在直属中队工作时间超过6个月的协管员党员,同时根据征求本人意愿结果,直属中队协管员党员均无意愿转入直属中队党支部。
(85)我局已发函给各镇街,建议由各镇街对镇街协管员党员身份进行摸排核实,并视情况纳入镇街相应党支部,后续将由派驻各镇街的城管中队配合做好党员管理工作。
41.针对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不规范的问题。
(86)目前已对各党支部党务干部进行梳理,选配党员从事支部党务工作,并建立党务干部花名册,确保按照以岗选人、人岗相适的原则,对人员进行合理配置,不断优化党务干部队伍结构。
(87)于2025年1月3日选派1名党务干部参加全区党务干部能力提升培训会,并于1月上旬召开区城综系统党务干部业务培训会议,帮助党务干部明确工作目标,掌握工作方法,切实推进支部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落实方面
42.针对巡察整改不够有力的问题。
(88)因部门职责分工的调整,于2024年8月牵头制定下发了《晋安区“两违”网格化巡查及问责办法》(榕晋政办[2024]102号),明确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村居的职责,加强属地管理责任,完善“两违”整治措施,推动“两违”治理见实效。如:优化完善区直部门的巡查监管工作;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一方面畅通北峰山区村民建房审批渠道,另一方面加强网格化巡查监管,明确网格化巡查责任人;按照“动工必查”的原则,对新增违法建设“露头就打、出土就拆”;制定了“交账销号”制度,对新增违法建设问题整治一个,销号一个,一抓到底;建立“周例会、月通报、季总结”制度,推动“两违”整治见实效;制定“两违”问责办法,对未落实“两违”网格化巡查机制的发现一起,通报一起。我局按照“露头就打、出土就拆”的工作原则,扎实开展“两违”综合治理工作,坚持源头治理、预防在先,2024年11月以来,共计处置新增“两违”122宗,处置占地面积1.58万平方米,处置建筑面积2.50万平方米。
(89)积极指导物业,围绕装修方案报备审查、违建材料进门把关、发现违建线索上报等问题提出防控指导意见和建议,并要求物业把好违建材料的“进门关”,吹响制止违建的“警示哨”,在发现有现行违建时,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报告”,增加小区违建巡查的频次,对装修业户进行每日巡查,属地乡镇(街道)执法人员安排专人与小区物业对接,对报告的违建线索进行快速查处。2024年11月以来,我局收到物业企业报告违建22宗,已全部处置,处置建筑面积461平方米。同时,不断加大“两违”整治力度,利用无人机辅助配合日常“两违”巡查管控,2024年11月以来通过无人机巡查发现违建9宗,处置违建面积1368.38平方米。
43.针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90)我局已于2022年9月聘请了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入驻区环卫中心,组建了一支由5名资深会计师构成的清查团队,逐笔核对财务账目数据,累计查阅账目记录、凭证等资料500余份(自1989年起),成功梳理出与未清理资金项目直接或间接相关的线索30余条。因部分年份存在会计账簿不完整、银行存款对账单不全、未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报表数据,且账簿数据与银行实际存款不一致等原因,无法进一步核实挂账金额,原区审计发现未清理资金73.74万元暂无法上缴清理。
(91)经会计师事务所查找环卫中心账目记录、凭证等资料,目前,仍未查找到4部公车的相应材料(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发票、银行转账回执),暂无法入账。
(92)经会计师事务所查找环卫中心账目记录、凭证等资料,茶会转运站于1996年8月由市环卫处移交区环卫处管理,因为年代久远,无法提供相关材料,于2020年7月30日找到当年该站的2名垃圾车驾驶员以及当年区环卫处退休人员了解情况(2名垃圾车驾驶员于2020年7月30日已做2份询问笔录),据相关人员回忆茶会垃圾转运站因建设汽车4S店,大约在1999年末至2000年初被拆除。区环卫中心又于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2日期间发函至区档案馆、区房屋工程征收处、鼓山镇、市房管局、区自规局、市自规局请求协助查找相关材料,目前,仅从市自规局调取了当时原茶会垃圾转运站地块建设用地批复文号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榕规(99)地165号、榕政地[1999]203号)相关文件材料),但其他相关材料仍无法找到,无法对该资产进行核减。
(93)针对上述无法整改问题,区环卫中心将继续查找相关线索,并正在对相关情况进行梳理,并统一梳理形成报告(包括各项问题的具体情况、已采取的整改措施、目前面临的困难、拟采取的后续处置方案等内容),报请区政府研究处置。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截至2025年1月27日,区城综局党组根据巡察反馈意见,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干部7人,其中,以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等方式处理7人。
1.党纪政务处分情况
无
2.组织处理情况
无
3. 其他处理情况
区城综局党组根据巡察反馈意见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干部3件7人,其中对时任直属中队负责人赵文国等4人次予以提醒谈话;对时任一中队负责人郑建华等4人次予以批评教育。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我局党组将继续聚焦巡察反馈问题,一以贯之落实各项措施,坚持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继续不折不扣完成后续整改任务。同时,加强定期调度,强化措施落地,持续跟踪督办,逐一对账销号,确保高质量完成后续整改事项,全力推动问题整改清仓见底。
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进行细致梳理,把查漏补缺、巩固提升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严防同类问题反弹回潮,切实巩固整改成效。同时,注重标本兼治,坚持把问题整改落实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对整改过程中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和经验做法,及时转化为完善和规范相关工作的长效机制,推动解决深层次问题,切实提升整改质效,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3640434;通信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156号3楼晋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电子邮箱:745567801@qq.com。
中国共产党福州市晋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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