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6月21日至7月22日,区委巡察四组对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10月3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确保整改方案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全面到位,整改效果全面达标。在整改落实过程中,局党组始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感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党组书记胡仁杰同志全面压实第一责任,明确提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意识,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紧抓不放,党组成员、各分管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对照问题层层分解整改任务,细化落实整改责任,层层压实责任,各科室负责同志负责涉及本科室整改落实工作,思想认识集中统一到局党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巡察整改精神上来。2024年10月30日,我局召开党组会,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部署,研究讨论《关于区委巡察组对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会议议定成立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巡察整改工作。对巡察发现的32条问题整改进行细化,明确完成时限。各科室要把巡察整改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进一步明确责任,对已完成的整改工作持续巩固深化,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会后,根据区委巡察四组《关于巡察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的反馈意见》(榕晋委巡办〔2024〕37号),我局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区委巡察四组巡察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12月10日,我局召开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深刻剖析存在原因,聚焦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主动认领责任,深刻剖析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的问题。
(1)积极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一网通办”向“一网好办”提升,打造更优化的“个性化、集成化、便民化”新型政务服务模式。落实13组国办“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并推出11组福州市精品“高效办成一件事”,依托省网上办事大厅发布晋安区服务事项1187个,其中网办事项1182项。通过市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感知应用1.3万余件。进一步优环节、减材料、压时限,缩流程,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根据上级工作部署, 2024年审改办重点工作为落实“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工作,我局通过建工作群、联络簿等方式,及时协调解决业务过程中的问题,提升“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办理质效;通过政务服务“办不成事窗口”、12345便民热线等市场主体意见反馈渠道,收集当前仍然存在、尚未破除的隐性壁垒线索,做好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破除工作;根据2025年上级部门工作部署情况,适时提请区政府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持续推动各部门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调整,持续完善政务服务事项“五级十五同”动态管理工作,指导各部门对接上级“五级十五同”要求,规范开展政务服务事项相关工作。
(2)区委、区政府已于2024年11月4日印发《关于成立福州市晋安区贯彻落实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领导小组的通知》。局内已研究确定领导责任分工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27个政策体系清单文件(措施)已印发完成14条,向其余13个政策体系清单文件制定部门收集制定完成情况。
(3)结合发改局工作实际,制定2025年支部理论学习计划,并根据每年下发的主题教育文件精神学习内容,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大精神等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并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项议题。
2.针对助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问题。
(4)建立例会机制: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刘必建同志牵头,定期召开专项整治行动部署推进会。于10月、11月召开工作例会;畅通联络沟通机制:区发改局牵头,相关区直部门、乡镇(街道)等26个单位组建工作专班,畅通工作沟通协调问题;建立联合会审机制:从发改立项、“12345”投诉、巡视审计等方面台账入手,开展联合抽查检查,帮助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区发改牵头汇总发改立项、“12345”平台、营商环境等各部门相关平台线索台账,按照属地、行业领域类型分送各相关单位予以处理,实现线索信息共享。
我区13个区直部门、9个乡镇(街道)及福兴开发区合计开展招投标项目自查272个。其中:
①发现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数共135条,例如在福州五里亭茶叶交易集散中心(工程总承包)项目中责令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招标文件中存在排斥投标人的条款进行修改,放宽业绩要求,对群众反映的“工程项目恶意中标问题”加强标前标中标后监管、“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及时督促追讨处置,做到真正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②推动整改职能部门问题数10条,追责问责人数1条;
③推动建立和完善制度数共13条,例如晋安区交通局报送关于印发《晋安区农村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的通知、晋安区日溪乡人民政府报送关于印发《日溪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的通知等文件;
④通报曝光批次数2次,分别为“福州市晋安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治欠薪典型案例要情通报”(榕晋治欠办〔2024〕016号)及“福州市晋安区城建局于信用中国平台通报福建中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晋建执立字决〔2024〕011号)”通报曝光案件数共5件;
⑤于今日晋安、福州晚报、清风福州等公众平台上公布成果共6件;
⑥“两库一单”(民生事例库,典型案例库,制度清单):民生事例库共收集上报33条,制度清单模块共收集上报10项;
⑦福建省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管平台:发现并填报招投标不规范问题线索27条,涵盖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监理单位备案人员未到岗履职、未及时出具中标通知书等问题,已于2025年1月底前完成整改27条。
⑧已追缴金额为197万元,包括泰康之家福园养老社区、五四北中医院空调和通风、福州北向第二通道三标等10个项目。
(5)自10月30日以来,已成功入库29个零星及非地产项目,总投资额达19.36亿元。有效拓宽了固定资产投资的来源渠道,增强了固投增长的动力。2024年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486.27亿元,同比增长14.3%,与1-5月的数据相比,增速提高了14.1个百分点。增速远高出全省增速10.4个百分点,也超出全市增速7.7个百分点,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在全市排名中跃升至第六位,与1-5月时的排名相比,前进了五位。
(6)重点抓好已出让未动工项目方面,在推动这些项目的过程中,严格按照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倒排工期,并部署了专门的工作小组进行全程跟踪与密切监控。同时,针对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资金筹措、审批流程、施工障碍等种种难题,也积极协调各方资源,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支持,加速项目顺利推进并成功入库。截至目前,已完成27个已出让未动工项目的推进工作,总投资额达到460.21亿元。
(7)2024年两批合计申报高企148家,预计通过率80%,排名全市中游。为谋划好2025年申报工作,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创新主体培育,加大培训、动员、服务,深入摸排建立潜力培育库和申报储备库并按时报送高新培育调度工作表,举办“国高”申报辅导线下培训会并组织企业观看线上培训会。12月以来已分别在鼓山、新店、茶园开展培训3场,为企业提供更为精准的服务。申报创新主体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121家。
3.针对助力营商环境建设不够有力问题。
(8)扎实推动信用建设,积极助推信用惠企便民工作。在医疗服务工作中,晋安区医院为信用良好的市民按规定提供先享后付、信用加号、优先缴费、优先取药、优先体检预约、优先预约辅助检查等服务,大力推广信用惠民服务,让守信者一路畅通。在区政务服务中心通过取号感知“茉莉分”,对于茉莉分信用优秀个人,可享受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免费代办、绿色通道等服务,今年以来,共139766人次通过取号感知茉莉分享受到不同的优质服务。晋安区图书馆以“e福州”APP茉莉分为标准开展“信易阅”,茉莉分在650分及以上市民可免费领取福州市图书馆借阅卡,享受面值200—300元同等押金卡的待遇,可在晋安区图书馆通借通还。
(9)落实项目线上审批服务工作,“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的报告文本”等项目均已实现全流程电子化办理。积极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和流程指导服务20余次,及时根据上级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两个事项办理流程有配置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链接,但由于正确的网址信息配置时省网办系统时而报错,企业办理该事项点击时常出现链接失效情况,经上级部门及区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指导,已在省网办网站删除此2项链接。
4.针对扩大有效投资举措不够全面问题。
(10)1-12月已上报54个项目,总投资455.89亿元,目前已审核通过32个,总投资172.86亿元,预计全市县(区)排名中游。
(11)做好挂钩帮扶,落实区领导挂钩帮扶重点项目机制,确立一个项目一个分管领导,一个工作专班多镇(街道)分管领导每周、主官每旬、区分管领导每半月、区长、书记每月召开一次项目专题推进会,今年截至目前已开展23场攻坚专题例会。
(12)局领导带队赴各乡镇(街道)调研督导,线下走访重点企业和潜力企业,宣传《福建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公共服务平台技术交易补助实施细则》等省、市相关科技惠企政策,主动靠前精准服务,线上为登记主体建立独立的工作群,一对一指导技术合同登记要求、流程,推动登记工作深入开展并取得明显成效。2024年我区超任务完成登记17.1亿,完成率116%,登记总额全市第三。技术合同指标中“吸纳在榕高效科研院所技术成果”成交额低于全市平均值不为考核指标内容,市科技2024年12月底通报中未进行通报。
(13)5月在“两岸社区交流中心”举办拟聘任台籍科技特派员暨台胞服务日五四青年节沙龙活动;6月在晋安人才港举办了“2024年度晋安区科技特派员培训”,有效提升了我区科技特派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同时举一反三,不定期开展科技特派员实地抽查工作,并加强科技特派员日常履职的审核及管理。今年以来,我局已联合各乡镇开展实地抽查8次。
5.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
(14)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局党组会将“第一议题”制度作为一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今年已召开党组会12次,均规范落实“第一议题”学习。组织重学《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等有关规定,进一步明晰理论学习中心组概念。已组织党史学习、党纪学习教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学习研讨会,安排班子成员轮流作交流发言,有效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入脑入心。
(15)切实提升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12月召开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报告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并对2025年意识形态工作做进一步部署。认真撰写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报告,确保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全面,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16)认真执行已制定的《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试行)》制度,2024年我局经门户网站主动发布信息52条(其中11月之后发布4条),发布前均经“三审三校”流程进行文字审核及图片审核,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处理工作规范化。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方面
1.针对“一把手”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17)我局充分认识到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谋划粮储干部储备和人才队伍的建设,2024年积极参加上级粮储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并完善人事管理工作,依据《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管理制度》对干部职工强调考勤内容,确保每位职工都能遵守工作纪律。
(18)依托局办公室,汇总干部职工的考勤情况。粮储工作的相关负责同志对仓库库点办公场所不定期开展检查2次,巡查应急物资储备状况的同时也督促现场工作人员遵守纪律并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19)我局已于2024年11月制定《晋安区应急物资储备库仓库管理制度》和《晋安区应急物资储备仓库突发情况应急预案》晋。同时完善出入库管理工作,开展出入库工作时,将应急物资仓库物资调拨品类、时间、调拨人和调拨地点等记录上传至国家应急物资管理平台,每季度统计仓库库存并数据上报至福州市粮储局。
2.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问题。
(20)认真开展2024年度述责述廉工作,述责述廉报告按要求涵盖党风廉政建设、个人廉洁自律、履职尽责等方面,避免内容空洞、流于形式。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提升对述责述廉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21)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纪法规,开展廉政谈话工作,确保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全覆盖。2024年已开展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对经办等多层级廉政谈话25人次。
3.针对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全面问题。
(22)积极就单位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提出监督意见,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开展日常监督教育工作,在党组成员谢杰同志晋升为三级主任科员时与其开展任前廉政谈话,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对局内干部提醒谈话3人、批评教育4人。
4.针对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问题。
(23)2024年12月12日组织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加强对政府采购业务流程的熟悉,提高自身知识储备量。防范廉政风险,杜绝腐败行为,确保政府采购程序、操作、记录等符合法律法规。
(24)开展单位内部控制建设专题培训,强化工作人员加强内控制度建设的意识,明晰开展内部控制建设的工作思路;细化采购各环节的职责分工,确保责任到人;推行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实现采购全流程线上操作。
(25)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财务管理相关规定,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规范支付流程,确保资金支付严格按合同金额和条款执行;对财务人员、项目管理人员进行资金支付管理、廉政风险防范等方面的培训,杜绝超预算、超合同金额支付现象。
(26)科学制定2025年预算编制,确保预算编制符合实际需求,细化预算项目,避免粗放式编制;跟踪项目的实际需求,确保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和必要性。2025年预算编制已取消信用体系专项经费。
5.针对公车管理不规范问题。
(27)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确保公车管理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推行公车管理电子化系统,实现用车申请、审批、调度等全流程线上操作;对公车管理人员和驾驶员进行管理制度、廉政风险防范等方面的教育。巡察至今,未再发生执法车辆违规使用等问题。
6.针对形式主义仍然存在问题。
(28)制定《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组织开展本局职责范围内审批和备案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并按计划于名录中抽取对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严格依法在检查计划范围内开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定期形成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及时录入省一体化执法平台,并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将本年度抽查结果在网上进行公示,确保检查公开公正透明,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2024年共公示公交集团远乐宜家充电桩建设项目等抽查结果13条。
(29)今年以来我局围绕人才工作考核要求,加强高层次人才申报工作力度,加强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推荐10人申报国家级人才项目;推荐4人申报省引才“百人计划”创新个人,2人进入答辩环节,其中1人完成实地考察阶段;做好“榕创之星”“双创之星”人才组织申报,推荐6人参与第五批省“创业之星”“创新之星”人才遴选,1人入选福州市“榕创之星”。2024年5月,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将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科学技术局)的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职责划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我局积极配合人社局做好交接工作。
(30)对张正宝、谢杰、卢晨等相关人员进行谈话,强调考勤制度的执行标准,认真落实值班、考勤等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日常考核。定期检查考勤记录,提升单位内部管理水平,增强干部纪律意识,确保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三)聚焦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针对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31)《关于2024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奖发放事宜》、审议《福州市晋安区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账户监督管理协议》、签订《科技特派员信息服务平台使用管理协议》等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党组会议研究议定。
(32)我局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福州市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坚持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通过开展座谈会、谈心谈话等多种方式广泛征集意见和建议,依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民主生活会规定的“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方面”、“带头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方面”、“带头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前提下勇于担责、敢于创新方面”、“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4个方面要求,深入剖析党性,严肃查找存在的不足,深挖问题根源,严肃开展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
2.针对选人用人导向不够鲜明问题。
(33)严格落实评先评优标准,充分发挥监督机制,对评优评先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核实后经党组会研究。
(34)2024年8月6日, 局党组会议研究林晓云同志职务任命相关议题时,严格落实当事人回避制度。加强回避程序宣导,明确适用范围、程序和要求,提高回避制度执行的透明度,接受监督。
3.针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35)认真组织开展2025年度机关党支部谈心谈话工作,将谈心谈话工作纳入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增进党员之间的了解,促进思想交流。认真填写《谈心谈话记录表》,由党支部统一存档。
(36)制定年度党建活动计划表,确保党日活动常态化开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精神,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2024年组织参观红色教育基地1次,观看红色电影1部,参与党员干部10余人次。
(37)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加强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贯彻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发展党员的每个环节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进行。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38)我局会同局法律顾问探讨2015年物价机构合并至发改局时未做账务处理的资产问题,2025年1月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处置方式,下一步将加强与其他部门沟通,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39)对已召开的党组会,根据流程规范做好会议征求意见、会议记录、会后及时形成纪要下发。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截至1月29日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根据巡察组反馈问题,已办结7件7人,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干部7件7人。驻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依规依纪组织调查核实,对7名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科级以下干部3人,其他处理7人。
对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马芳菲等3人予以提醒谈话,对晋安区大数据服务中心主任、四级主任科员郑枫等4人予以批评教育。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未完成整改的问题
根据福州市晋安区监察局、效能办、财政局《关于全区财产摸底情况确认的通知》(榕晋财(综)〔2015〕102号)精神。我局(原福州市郊区物委物价检查所)于1992年年底为解决我局干部林起富同志住房困难,经原福州市郊区计划委员会、财政局、审计局同意,以集资购房的形式,以人民币陆万叁仟陆佰柒拾柒元整(¥63677)的价格,向隶属于郊区台江乡政府(现更名为岳峰镇)的福州市国货路东段拆迁改造指挥部,购买到一套二手单元房即象园街道南湖新村23座501室及附属房,住宅面积57.49㎡、附属房面积4.79㎡。该套房屋的原产权人为原岳峰镇计生办主任林水英。1993年2月13日我局向林起富收取个人集资购房款人民币贰万叁仟元整(¥23000)。2000年3月21日根据房改等相关政策,我局出具一份介绍信由林起富本人前往(到当时的房屋产权人林水英处)联系办理南湖新村23#501室及附属房的产权过户手续(以产权直接过户给林起富来实现房改),过户手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林起富本人承担。2001年6月29日林起富获得房屋产权证(证号:榕房权证R字第0122554号)。
原区物价局于1986年4月10日购进一部“铃木”工具车(闽A-5333),价值贰万玖仟玖佰伍拾元整(¥29950)。1995年因该工具车已达到使用年限按规定予以报废,由于当时驾驶员办理报废手续后未将报废清单交给单位时任财务进行核销,现无法进行冲账,导致至今该车(实物已无)实际已报废但其账目还在。
因此两笔固定资产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我局多年来数次向各有关部门请示处置办法,均无结果。后续我局将加强与房管局、车管所等部门会商,并会同局法律顾问研探讨,尽快完成整改工作。
(二)持续整改的问题
(1)明确整改目标: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建立整改问题清单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设定清晰、可量化的整改目标,确保整改工作有明确的方向和评价标准,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持续跟踪督促。
(2)制定全面的整改措施: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针对每个分析出的原因,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查找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和措施,完善制度机制,堵塞漏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细化实施步骤: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难点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明确每个步骤的任务、时间和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有序进行。将整改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91-83993589;
通信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8号1号楼311;
电子邮箱:jaqfgj@126.com。
中共福州市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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