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红十字会关于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时间:2025-01-02 11:14

  一、招聘岗位、条件及工作职责

  岗位名称:晋安区红十字会财务

  招聘数量:1名

  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服从工作安排;

  2.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表达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 40周岁及以下,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会计类专业优先。

  工作职责:负责各类资金的收付与管理,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财务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审核财务收支凭证,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单位财务活动合法合规。依据单位工作计划及过往财务数据,科学合理地规划预算项目与金额。严格遵循政府会计制度及相关财务法规,精准处理日常账务,涵盖收支核算、资产计价等,确保账目清晰准确。

  不得报名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4)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5)身体有重大疾病的。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8日

  采用网络报名或现场递交材料的方式,报名者通过网络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并现场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及原件,网络报名请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后以“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发送至邮箱jardbafx@163.com,待现场确认时,提供原件核对。

  2、面试:经初步的资格审查,我单位将通知应聘者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聘用:面试合格人员经研究确定且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后,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三、人员管理和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将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进行聘用,由福州市晋才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再将聘用人员派遣至福州市晋安区红十字会工作。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工资标准参照《福州市晋安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用工人员暂行管理办法(试行)》(榕晋委办〔2015〕67号)执行。

  咨询电话:0591-83896513

来源:晋安区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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