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晋安区原佳通塑料用地周边地块项目历史文化资源评估报告》的公示
时间:2025-05-20 11:34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九条措施》(闽政办〔2020〕53号)文件要求,为做好历史文化建筑的传承与保护,由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委托福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晋安区原佳通塑料用地周边地块项目历史文化资源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

  2025年4月30日,我区邀请市名城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物局、市园林中心、市工信局、市土发中心等市直部门,并组织区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文体旅局、区园林中心、区工信局,岳峰镇等有关单位,以及相关专家对《评估报告》进行审查,现将评估论证成果公示如下:

  一、不可移动文物点(共0处)

  二、已公布历史建筑(共0处)

  三、一般建筑(共6处)

  佳通1号、佳通2号、佳通3号、佳通4号、佳通5号、佳通6号,不纳入保护名录。

  四、其他环境要素(共0处)

  现将上述地块《评估报告》论证结论予以公示(详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fzja.gov.cn),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26日止。公示期限内,若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岳峰镇人民政府或福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反映。  

  岳峰镇人民政府

  反映电话:83663584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桂溪路198号

  福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反映电话:83401775

  通讯地址:福州市仓山区连江南路136号建总大厦

  附件:晋安区原佳通塑料用地周边地块项目历史文化资源评估报告(公示稿)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20日    

来源:晋安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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