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村庄历史文化保护的控制要求
时间:2023-06-28 09:36

  根据《福建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划分标准,福州市现有村庄类型共划分为五类:转型融合城郊村、集聚提升中心村、保护开发特色村、搬迁撤并衰退村及待定类村。根据不同的村庄类型编制差异化的村庄规划,其中保护开发特色村的村庄规划与传统村落保护规划联合编制。

  晋安区寿山乡九峰村为畲汉混居的行政村,近年被福建省列为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试点村、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省级传统村落、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第一批精选试点村、连片推进村,在产业、文化、风貌等方面拥有特色资源,划定类型为保护开发特色村庄。根据九峰村现存各类历史文化遗产的密集度和风貌完整性,村庄规划核心保护范围以九峰蝈东坑民居、九峰古树名木、古桥、九峰寺及南阳19号为核心,形成4个核心保护范围片区。对传统村落核心保护范围控制要求以下几点:

  1、该区内从事建设活动,应当符合保护规划的要求,不得损害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对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构成破坏性影响。

  2、该区内除配套必要的市政基础设施、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之外,一般不再进行任何新的房屋建设工程;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含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保证历史文化遗存的安全,其建设项目选址及设计方案,需事先征得县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3、凡在本区内执行任何一种保护和更新模式,其方案须经过县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和县文物行政部门中的专门机构审定同意。

  4、所有传统建筑一律不得拆除;非保护类历史建筑允许修缮和原样翻建,修缮与翻建要求尽可能采用传统工艺和传统材料;对多户人家住于一栋传统建筑的情况,以保持建筑原有内部格局为前提,陆续迁出多余住户至新村区域居住。

  5、非保留建筑允许原址重建。鼓励采用传统材料、传统工艺、传统布局和传统造型,鼓励采用地方材料、运用传统工艺。采用其他造型的,其建筑层数不得超过3层,造型、色彩等应与村落传统风貌相协调。

  6、不得占用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山体用地,对于现状有碍整体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必须全部拆除。

  7、对于破坏天际线的非保留类建筑应进行拆迁、降层、立面改造等方式加以整治,以确保与整体风貌协调。

  8、严格保护街道空间格局和风貌,采用河卵石修补道路、台阶等,逐步恢复原有街巷路面的风貌特色。

  9、整理电线、天线、路灯等和户外乱搭乱建乱挂现象,拆除户外的杂物房等,使之不干扰整体景观风貌。

  10、拆除一切有损村落传统风貌的构筑设施。

来源:晋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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