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山中学过街天桥及道路改造和两侧绿化提升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时间:2022-09-26 11:36

福州市坤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核准东山中学过街天桥及道路改造和两侧绿化提升工程项目的请示》(榕坤发〔2022〕074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道路通行效率,满足道路两侧行人过街需求,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东山中学过街天桥及道路改造和两侧绿化提升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205-350111-04-01-530260)。

  项目单位为福州市坤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项目拟建于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园中村,位于东北三环,化工互通以北约1.4公里,东山中学过街天桥及道路改造和两侧绿化提升工程连接中学校门口。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含2座跨辅路桥梁,桥长分别为71米和79米,桥跨最大跨径为22米,桥宽4.5米。现状主路桥下设置路堤段,高2.5米,长40米,宽4.5米,采用C20片石混凝土结构。同时智能化改造交叉口,改造提升现状学校门口道路,道路长250米,宽11米。绿化包括新建绿地5575平方米,改造绿地4000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为4179.22万元(含建设用地费1394.59万元)。

  五、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人民政府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分析,社稳分析确定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100202200080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局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福州市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9月23日

来源: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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