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努力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着力做好民生保障、打造精品社区、加强社会管理和养老服务补短板各项工作,现将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7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民生保障,不断提高社会救助水平
1、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
我区城乡低保严格执行低保管理相关规定和规程,严格执行社会救助申请、审核、审批及终止程序,坚持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化管理,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从2017年1月起,低保标准每人每月由570元统一调整到700元。截至2017年10月,享受城市低保有538户811人,发放保障金648万元;享受农村低保有507户754人,发放保障金420万元。从2017年1月起,特困人员救助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月由812元调整为全自理1075元、半护理1323元和全护理1570元。截至2017年10月,享受特困人员供养的有21户21人,发放保障金18万元。
2、困难家庭的临时救助。截止2017年10月,城乡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290人次41万元。
3、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春节期间我局在火车北站南广场设立开放式救助点和临时避寒场所,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等有饭吃、有衣穿、有场所避寒,给困难群众更多关爱和温暖。同时加大街面主动救助力度,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巡查,对愿意接受救助的人员及时护送到市救助站,对不愿接受救助的人员提供必要的防寒衣物,确保其安全过冬。“寒冬送暖”专项救助行动期间,出动103车次,206人次,救助66人次,发放棉被11床、棉衣15件、食品66件。
4、孤儿保障工作。按照《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办法》,从2017年1月起,将我区社会散居孤儿的基本生活费由每人每月6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900元,为我区3名社会散居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共2.97万元。
5、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我区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人数1514人,金额 225.3万元;护理补贴发放人数 1176人,金额 87.22 万元。
(二)加强防灾减灾,不断完善救灾体系建设
1、加强自然灾害避灾点建设管理。为更好地做好防灾减灾工作,2017年将对我区3个区级避灾点共下达6000元的管理经费,进一步加强对避灾点的建设管理。经核实,现有209个村(居)级避灾点,给予每个点500元建设维护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避灾点的建设、日常维护和救灾物质补充等。
2、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根据闽政办[2016]161号通知精神,基础保险由省级财政全额支付,全区所有农户房屋因灾受损均可享有基础保险理赔,全区目前已完成2016年下半年和2017年的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承保工作。
3、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2017年5月12日,我局组织乡镇、街道开展了社区防灾减灾综合演练,发放了宣传册、应急包等宣传救灾应急物品,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在活动中进一步增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提高避险自救和互救的基本技能。
(三)全力推进养老服务补短板工作,不断提升养老服务层次和水平
1、晋安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主体建筑已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下一步拟采用PPP模式加快推进晋安区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建设运营,确保2018年底建成投入使用。目前,区社会福利中心PPP方案初稿已拟就、市场测试已完成,待进一步完善修改后报区委、区政府研究、审议。
2、开展已建养老机构安全达标和设立许可工作。在确保房屋建筑安全、场所消防安全的前提下,我局通过“三取消、两优化”的措施,着力解决已建养老机构无证经营问题。目前,我局已部署8家已建养老机构全面开展建筑安全和消防安全排查鉴定,待鉴定结果出来后,对能达标的养老机构,我局将尽快为其办理设立许可。
3、提高敬老院床位使用率。现空置的日溪乡敬老院拟重新装修以便扩大服务范围,目前场所装修设计方案已通过财审,下一步准备进行招投标。
4、开展小型多功能嵌入式养老机构(家园)试点。基本要求是建筑面积要达到2000㎡以上,床位数50张左右。目前,新店镇香樟里(3200㎡)正在进行室内精装修;另一个意向选址岳峰镇新华路海峡出版社旧仓库。该项目拟作为我区年底全省养老工作现场会观摩。
5、落地晋安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项目。我区通过公开招投标引进由山东青鸟软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构建一个覆盖全区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平台,为全区特定老年人约1.37万人进行政府购买,三年标的总金额约1526万元。目前,该公司建设的晋安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综合(信息)服务中心正式落户紫新东路52号,面积约1112㎡,已开展居家养老落地服务。
6、全面启动平原镇街照料中心建设工作。2017年我区全面启动建设平原镇街7个照料中心,按照创建“3个五星级、2个四星级、2个三星级”的目标,争取年内鼓山、新店镇及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中标公司(山东青鸟软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各建设1个五星级,岳峰、王庄各建设1个四星级,象园、茶园各建设1个三星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目前,鼓山镇2个照料中心和山东青鸟软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照料中心均已开业;新店镇、茶园街道照料中心已完成选址;岳峰镇、王庄街道、象园街道已有意向场所。
7、全面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我区共有113个行政村,其中北峰山区有58个村,现已建成14个农村幸福院,争取年底前再建设44个农村幸福院,实现北峰山区农村幸福院全覆盖。
(四)加强城乡社区建设,不断提升城乡社区建设水平
1、持续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今年我区6个农村综合服务场所建设列为区为民办实事项目。分别为寿山乡的沙溪村、大坂村、芹石村、贵洋村、石牌村村和日溪乡山秀园村,目前,6个村的综合服务场所建设总体进展顺利。同时,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农村社区建设系列精神,积极开展农村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我区申报寿山乡石牌村、红寮村、宦溪镇中心村、板桥村为省级第二批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单位。 10月13日全市农村社区建设现场推进会在寿山乡召开,我区作为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在会上作了典型经验交流。
2、打造精品社区,带动提升我区社区整体建设水平。根据区委、区政府研究下发的《晋安区社区分类管理提升若干意见(实行)的通知》精神,以社区综合服务场所是否达500平方米作为社区分类管理的基本条件和重要依据,将全区75个社区分为三类,在社区综合服务场所建设、社区干部队伍素质、社区工作人员报酬待遇、激励社区创先争优等方面出台了14条举措,极大提高了社区干部的待遇,进一步提升社区建设管理水平。明确将打造10个“精品社区”列入年度工作目标,围绕精品社区9个必备条件(综合服务场所面积达500平方米以上、落地居家养老专业化组织、社会组织、家政服务且网格化健全、基础设施完善、评为绿色社区、文明社区、综治平安建设先进单位),逐步精准对接各类“要素”端口,着力打造有特色、有品牌的社区。
3、推进社区办公场所及综合服务场所装修。投入80万元装修补助经费,积极鼓励社区通过自建、扩建、购买等方式扩大社区综合服务场所面积,为民办实事项目新店镇万科社区综合服务场所装修正在施工,预计11月竣工。
(五)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加强社会事务管理
1、婚姻登记和收养工作。依法审查,严格登记,促进婚姻和收养登记工作有序开展。截止2017年10月,我局窗口共办理结婚登记2317对,离婚登记1363对,补领婚姻登记653对,收养登记15 件,婚姻档案完好率均达100%。办理收养登记15件,切实维护了儿童的合法权益。
2、社会组织管理和行政审批。截止目前,我区新成立社会组织 13家,变更 23家,注销1家,年检178家。
3、开展电子证照工作。根据市、区两级的总体部署,截止目前,我局共生成电子证照159441 件,为全面推进数字福州“可视化、智慧化”建设提供了数据基石。
4、开展信用体系建设。截至2017年9月30日,我局共向福州市政务信用数据汇聚统一填报平台录入信息697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236条,行政许可变更信息89条,年检信息372条,完成了存量数据的录入工作。
5、开展婚姻历史数据补录工作。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的通知》,完善电子档案管理,实现全国婚姻登记信息资源共享,我局目前已完成1994年1月1日至2003年9月30日17200条数据的补录工作,剩余部分将在2018年2月份之前完成。
6、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根据市、区任务要求,印发《红白理事会章程》,指导各镇街根据实际,成立红白理事会、文明劝导队,并制定本镇街、村(居)红白理事会章程。目前,全区80%以上的村(居)均成立红白理事会并制定工作章程,并修订了村规民约,已征集优秀村规民约60篇。印制宣传折页5000份,下发至婚姻登记窗口,提倡简操简办、厉行节约的社会风尚。
7、开展毁林建墓专项整治工作,对面城一重山及北峰山区乡镇硬化道路两侧山地裸露的坟墓开展专项整治,采取覆土深埋,植树披绿等方式恢复植被,并纳入区政府对各乡镇(街)的年终绩效考核。
8、持续推进北峰山区火化工作和城乡困难群众免费基本殡葬服务,全区上半年火化率100%。
9、规范路街门牌管理。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省民政厅<关于实施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7〕18号)文件要求,积极联合公安部门指导乡镇(街)开展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工作,全区共制作安装标注门牌梯位牌67906面,投入经费105万元。共制作路牌129面、楼牌12面。
10、边界管理。开展晋安-仓山线、晋安-闽侯线边界联检和平安边界创建工作,签订晋安与仓山、晋安与闽侯共建“平安边界”协议书,持续做好边界纠纷隐患排查工作,没有发生边界争议和群众性事件。
(六)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做好涉军群体维稳工作
1、完成了2017年新增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人员审查核定以及发放工作,共下达生活补助经费84.5万元;下达了2017年部分烈士子女定期生活补助资金2万元;下达重点优抚对象抚恤金521万元;发放春节、八一慰问金95万元。
2、下达革命“五老”人员生活补助45.14万元,下达革命“五老”遗属生活补助25.99万元,1月份将革命“五老”遗属生活补助从570元提高至700元,发放革命“五老”人员春节慰问金5.04万元。
3、从今年2月份起将参战人员定期生活补助金从767元提高至829元。同时,紧紧围绕金砖会晤维稳、创建“平安晋安”目标,深入开展涉军群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确保全国“两会”、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5月“一带一路”会议、厦门金砖会晤、“十九大”等重大活动期间涉军群体的安定稳定。
4、做好义务兵优待和退役士兵安置及权益保障工作。今年为114名高校入伍士兵发放入伍大学生奖励金56.9万元;为275名义务兵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566.7万元,确保士兵安心服役。为48名士兵发放立功和受奖义务兵奖励金10.2万元,为126名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自主就业补助金466.4万元,同时帮助67名退役士兵参加职业培训,使退役士兵尽快融入社会,维护社会安定稳定。9月份我区代表福建省接受国务院退役士兵和权益保障督查组检查,督查组对我区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一是我区接收的退役士兵都给到妥善安置,无遗留问题;二是我区对退役士兵的帮扶解困、关心关爱政策落到位;三是我区对退役士兵的维稳工作扎实有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省、市各级部门都对我区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
5、加大老区扶建力度。今年共下达扶持建设资金85万元,用于革命老区村的饮水、基础设施等建设。其中省老区办扶持资金10万元、市扶持资金25万元、区扶持资金50万元。同时对资金的下达和项目的完成,进行了跟踪,确保了资金的使用到位。
(七)重视老龄事业,不断拓展老龄事务
1、做好宣传工作。区老龄办把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作为工作重点,下发了《晋安区开展加强老年人防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活动的工作方案》(榕晋老龄办〔2017〕03号)和《晋安区老龄办关于开展2017年“敬老月”的实施方案》(榕晋老龄办〔2017〕09号),指导各乡镇(街)老龄办在“敬老月”活动期间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老年人的原则,多为老年人办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好事和实事,扎扎实实为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切切实实让老年人感受到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的关怀和温暖,动员社会各界关心、关注、关爱老年人,宣传敬老爱老的先进单位和人物,进一步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2017年10月19日下午区民政局、老龄办、晋安医院联合在岳峰镇三华社区开展“关爱老年人 欢庆十九大”为主题的敬老月活动,现场发放了500多本《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宣传材料。
2、抓好基层老年教育。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老年教育工作2、推动我区老年教育工作实现新跨越,区老龄办下发了《关于推进晋安区老年学校示范校建设的实施方案》(榕晋老龄办〔2017〕07)文件,指导乡镇街做好老年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和农村幸福院在开展老年教育中的办学质量,2017年,乡镇(街)建校率达到100%,村(居)建校率达到90%以上,其中平原镇(街)各建成一所老年学校示范校和2个以上村、居老年学校办学示范点。同时鼓山镇已建成一所区老年大学分校。2017年实现全区老年人入学率达到19.5%以上。大力发展老年远程教育,依托农村(社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各基层老年学校每月要组织学员集中收看网络课程2次以上,每次至少上一节课,同时要认真做好学习情况统计及上报工作。各远程教育接收站点要做到“五有”,即“有校长、有辅导员、有校牌、有教室、有管理制度”。办好新店镇金城社区和茶园街道电建社区示范校,特别是金城社区老年学校,由于办学规范,质量较好,现有已辐射到周边社区,并受到老年人的好评。
3、落实老年优待政策。按时下拨高龄老人和百岁老人长寿营养补贴经费,2017年1-9月共为全区4072位老人发放高龄补贴,目前共下拨区级经费290.51万元,其中高龄补贴区级经费288.465万元,百岁老人长寿营养补贴经费3.34万元,给4072位高龄老人发放高龄补贴,每人每月100元,按季度发放,全区开展80周岁(含)以上高龄老人生存认证工作,做好80周岁高龄补贴档案归档工作。给21位百岁老人发放长寿营养补贴每人每月200元。按照福州市“数字福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全区34053张敬老卡实际发放24932张(不包含已过世)发放到位的比例为73.18%。1-9月办理《福建省老年人优待证》2916张。
二、2018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推进养老服务补短板工作
1、加快区社会福利中心PPP模式建设和运营。待区政府审议通过《晋安区社会福利中心PPP项目实施方案》,尽快发布招标公告,利用区社会福利中心独特环境、资源优势,公开招标实力运营机构,推进养老与医疗、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力争2018年底区社会福利中心建成并投入运营。
2、推进镇街照料中心落地服务。复制推广晋安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综合(信息)服务中心的建设经验,2018年初每个镇街日间照料中心全面开展落地服务,通过构筑区、乡镇(街)、村(社区)三级养老体系,打通市民、机构、服务专业队伍、政府机构四大端口,实现医养融合智慧养老,2018年实现基本养老服务全覆盖。
3、持续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利用老年人活动中心、农家大院、闲置校舍等社会资源改建成农村幸福院,2018年全面完成54个平原镇农村幸福院建设。
4、做好已建养老机构安全达标和设立许可工作。在确保房屋建筑安全、场所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对能达标的养老机构,我局将尽快为其办理设立许可。
(二)全力做好2018年村(居)换届选举的工作
认真按照省、市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依法依规开展2018年村(居)换届选举的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坚持“一村一策”,因地制宜,提前谋划、研判,了解村情,采取区、镇领导包村制度,推进重难点村的换届选举工作。同时,加强村(社区)换届选举的培训指导,把培训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根据不同阶段的任务和要求,采取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等方式,提高乡镇(街道)选举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指导选举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确保2018年按时序进度完成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任务。
(三)加快推进城乡社区融合发展
1、精品引领,提升社区管理水平。在2017年打造10个精品社区的基础上,最大限度的集合人力、物力、财力,整合资金、资产和辅助资源,搭建互促共进新平台,形成以先进带后进,以典型促发展,奋发争先工作格局。力争2018年在一类社区中打造精品社区10个,实现二、三类社区升级10个。
2、示范引领,推进农村社区建设。2018年将村级服务场所建设列入区为民办实事项目,逐步推开农村社区建设,充分发挥7个农村社区建设示范村的辐射带动作用,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形成推动农村社区建设的良好氛围,确保2018年全区80%的村委会设立“一门式”社区便民服务窗口。
(四)持续做好民政领域综治(平安建设)各项工作
做好重大节日、敏感时期的信访维稳工作,尤其是村(社区)换届选举、参战人员等重难点领域,加强上下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动态,密切关注潜在的不稳定因素,会同有关部门抓好矛盾化解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建设,持续开展“毁林建墓”等专项治理,巩固专项治理的成果。
(五)完善管理,扎实推进民政其他各项常规工作
加强基本民生保障,做好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医疗救助、保障性住房收入认定;健全救灾防灾体系,提高自然灾害的防御救助能力;强化社会事务管理,推进区划地名服务、婚姻管理、落实社会组织管理和行政审批工作;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做好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退役士兵安置;推动基层民主建设,增强村(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加大老区扶持力度,促进老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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