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重视,精心部署
为进一步深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不断强化安全监管力度,及时消除主管行业领域火灾隐患,区安监局成立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项整治办公室。今年以来,我局制定并下发了《2018年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任务目标,细化整改措施,加大排查整治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有效改善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消防安全环境,
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同时,根据《福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安全监管执法年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知》,区安监局制定并印发《晋安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隐患排查整治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清理整顿,进一步加强源头管理,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火灾事故发生。
二、严格执法,深化排查
1.实施清单检查制度。将《福州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清单》发放到各乡、镇、街,明确检查责任,要求各乡、镇、街结合实际,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规范监管内容与标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的有效落实。
2.建立专家会诊制度。充分利用我区危险化学品专家资源,在日常和专项整治工作中,聘请专家对我区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点企业进行检查,指导、帮助企业查找安全隐患。今年以来,组织危险化学品专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晋安区重点监管在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专项检查。截止11月19日,我局先后聘请专家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检查,共检查了企业76家次,发现隐患25条,已整改到位25条。
3.推进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在“元旦、春节”、 “两会”、“五一”节、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段重点开展全区危险化学品拉网式安全大检查,消除事故隐患。今年年初,区烟花办制定下发《2018年晋安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由我局与公安分局密切配合,严把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准入关,对政审不符合条件者坚决不予许可。春节期间,区领导亲自带领区安监、公安、消防等职能部门对烟花爆竹经营网点进行拉网式检查,同时联合各街镇对辖区经营网点每天进行抽查,共计出动135人次,发现隐患15条,整改到位15条,查处烟花爆竹案件6起,收缴烟花爆竹234件,治安拘留6人。
4.强化监管执法力度。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三阶段岁末年初安全工作,加大对企业监管执法力度和强度,对晋安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专项检查。截止10月底,全区针对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执法检查共组织129个检查组,出动320余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44家次,责令整改34起,行政处罚4次,收缴罚款0.68万元。
三、总结经验,综合提升
通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督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从业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消防安全责任,完善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减少了火灾隐患。但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专项治理和安全监管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一如继往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按照上级机关和消联办的工作部署要求,不断总结经验,举一反三,确保全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福州市晋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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