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晋安区人防办2018年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的函
时间:2018-11-21 09:27

区消防大队:

  根据贵单位《关于报送2018年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总结的通知》(晋消联办〔2018〕15号),现将我办2018年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的总结报送贵大队,请予以查收。

  附件:福州市晋安区人防办2018年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总结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8年11月21日

  附件:

  福州市晋安区人防办2018年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总结


  本办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负责部署、组织本系统内人防设施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第十条及第十一条等制度规定,结合人防工程安全特点规律,开展人防工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本办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充分做好人防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本办成立了由区政府办副主任胡仁杰为组长、综合科科长洪其通及其两名职工为成员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领导小组。结合本办“平战结合”工作特点,不定期或结合节假日及消防宣传等,现场检查指导,扎实地推进我区人防设施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二、加强检查,注重防范

  本办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领导小组每月不定时对全区已出租的人防工事、人防配套房等场所进行安全隐患突击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均当场督促其进行落实整改。进行安全宣传教育,要求租户依照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对人防工程内的水电设施做到安全管理及做好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谁承租谁负责,力争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中。其中:

  (1)对早期人防工事逐个工事进行实地摸排,督促承租户对工事内部电线路进行检修,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2)对平战结合人防工事,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重点加强对工事内用电、气、火、油和治安等安全管理,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工事,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责令其停产停业。

  根据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方案,对全区人防工事实施火灾隐患排查工作,根据整治要求和内容逐个开展全面自查工作,及时发现,及时整改。针对单位内部的开关、插座、电器等设备进行排查。截止目前,未发现火灾隐患。

  三、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

  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并以预防火灾隐患责任制为中心,强化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本办与各人防工程平战结合承租户都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租户对易燃易爆品进行及时清理整顿,对占据人防通道的障碍物做到及时清理,杜绝火灾隐患的发生。强化预防、整治隐患,提高了人防工程平战结合承租户的消防安全意识,切实改善消防安全环境,提升火灾防控能力,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项目的生产经营及人员的财产安全。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是一项长期及重要的工作,对此不可抱有侥幸、松懈的心理。在今后的工作中,本办还将一如既往地认真贯彻执行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并将进一步创新消防安全工作思路,把人防消防安全工作做得更扎实、更有成效。确保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来源: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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