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民政局关于公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时间:2021-03-12 17:33

  2020年,晋安区民政局严格按照《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0年以来,我局先后共6次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推进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局领导就推进法治建设进行多次批示。一是以深化宣传教育为重点,充分利用局内“学习强局”、“普法考试”、“宪法进社区”等宣传栏、“七五普法活动”及重大节日等,组织相关科室和局属单位人员大力宣传城乡低保、婚姻登记、孤儿收养、殡葬改革等政策法规,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适时进行政策宣传。利用每月15日“领导接待日”,现场回答群众提出问题,不断提高政策法规公众知晓度,结合问题整改,建立相关媒体同步跟进报道问题整改过程制度,充分利用媒体的力量推动问题整改和民生政策落实。三是加大民政领域相关政策尤其是社会救助政策的公开、宣传力度,在晋安区政务公开网站长期公开业务《办理指南》和政策规定。局内领导干部包片深入社区宣传社会救助政策,解读社会救助政策汇编,举办了社会救助政策培训班,实现了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无空白、全覆盖,努力做到社会救助应保尽保相关工作。

  (二)2020年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主要情况

  机构改革后,我局根据市民政局发布的权责清单全面梳理我局权责清单和办事指南,并及时公布;同时在民政窗口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受审分离”服务模式,所有审批事项集中到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受理,让办事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共有20项行政许可、14项公共服务、11项行政确认和16项其他权力事项入驻区行政服务中心和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所有事项的办理时限都已压缩到法定时限的30%。2020年,我局新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6家,变更16家,注销8家,完成年度报告175家;新成立社会团体4家,变更4家,注销3家,完成年度报告40家。

  (三)行政复议与应诉情况

  2020年涉及本单位作为复议被申请人的1件;涉及本单位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0件,败诉0件,败诉率为0%。

  (四)行政执法主体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

  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及时更新和公布行政执法主体名单。2020年,经清理,对5名符合规定、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名单进行了公布。

  二、2020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法制政府建设的规定要求,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民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科学谋划和落实法治民政建设各项任务指标。按照更好发挥目标引领和领导带动作用的要求,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坚持把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方面,将领导干部的法律学习和政策培训列入年度计划和考核目标,认真研究制定晋安区民政局党组织学习制度,制定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理论学习安排计划》,坚持规范有序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深化“党员活动日”等各项活动36次,在开展的各种学习活动中注重带头学习法律法规,全面提升民政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1年,我局将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我局将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强执法信息数据平台建设,增强执法工作透明度。二是认真组织好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完善法治培训制度,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民法典》、公共法律知识和民政法律法规,提高法制教育实用性。三是十严格按照程序根据上位法变更组织出台或修改我市民政领域法规、规章等,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制度,不断提高民政部门依法履职水平。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21年3月12日

来源:晋安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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