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时间:2023-02-02 15:58
  今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不断提升我局法治建设水平。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

  一是抓好关键少数。局主要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作为我局工作重点,在党组会议、局务办公会上均安排议题研究相关工作,研判工作难点,根据我区法治政府建设要点部署,制定印发本局法治建设要点。二是抓好全体法治学习。局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均安排不少于2次的法治学习,全局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省、市有关依法治国的会议精神,开展《宪法》、《民法典》、《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涉及法治方面的专题学习,提升局领导班子成员的法治意识、法律思维。组织全体干部参加专题法律法规学习活动,学习范围涵盖政府投资条例、招投标法律法规、价格领域法律法规等内容,组织开展统一学法考试,完成率和及格率均达100%,切实提升我局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机关法治建设。三是主动报告法治建设情况。我局均按照要求向有关部门报告法治建设情况。加强重要理论学习教育,依托党组(扩大)会议、中心组学习和学习强国、福建省干部培训网站等载体开展专题学习。

  (二)推进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决策机制

  一是完善议事规则,规范决策机制。明确党组会议、局务办公会议的议事权限、流程,进一步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二是完善工作机制体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完善本局行政复议工作制度,有效化解项目征迁立项遇到的矛盾、依法处理群众诉求,更好服务项目推进。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机制,按照规定程序,对相关文件进行合法性、公平竞争性审查。

  (三)全面落实放管服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规范依法行政

  一是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按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要求,规范市场准入管理:对禁止准入事项,不予办理审批、核准或备案等有关手续;对许可准入事项,主要做好其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衔接,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实行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我局依法办理审批、核准或备案等有关手续。二是规范项目审批标准化。实现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开展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细化梳理工作的通知》、《2020年省、市、县发改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通用目录》(闽发改法规〔2021〕93号)等文件精神,我局依托福州市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调整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通用目录及办事指南,实现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五级十五同”清单化、标准化、动态化管理。集中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等网站上发布,让项目单位办事人员足不出户即可知悉申办条件,做到标准明确、条件清楚,让群众企业明白办事、放心办事。三是依法精简前置条件。按照依法依规、能简则简、能并则并的原则,我局持续精简前置条件,对环境影响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意见、洪水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审核、文物保护意见、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河道影响审批、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等10个审批事项依法不再作为项目审批(核准)的前置条件,均调整为在立项后、开工前办理。进一步精简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前置事项,即仅保留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四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坚持做到透明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四)依法完善强化信用监管,充分运用信用在事中事后监管作用

  一是牵头推进信用领域工作。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集中治理,加强失信案例核查、信用修复管理制度建设。推进政务诚信、个人诚信、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等方面出台信用配套文件,加强信用监管,建立长效联合奖惩制度,依托市联合奖惩平台,全面推进联合奖惩工作。建立触发响应机制,将信用联合奖惩嵌入审批、评优等政务管理全流程,推动形成“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处处受限”格局。二是持续开展清理没有党中央国务院文件、地方立法依据的信用管理行为。持续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健全信用承诺制度,持续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深入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完善信用修复机制。三是坚持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强化责任约束。围绕价格监督检查、项目审批、节能审查、招标投标监管、信用建设等领域开展普法“六进”,提升以案释法效果,为行政执法营造良好氛围。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局党组高度重视和各科室积极支持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法律、法规的学习还不够全面系统,在学法用法上还有待提升;二是普法形式还较为单一,缺乏创新的普法形式。

  三、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我局将继续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的要求,严格依法行政,继续落实“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继续牵头做好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工作。继续配合市局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重点做好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涉及的各项审批服务事项,实施“区域评估”等改革措施。

  (二)进一步做好优化营商服务工作。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办事环节“零过错”、审批时限“零拖延”、服务质量“零投诉”,落实窗口“无否决权服务机制”。认真落实各项审批制度,依法依规履行审批服务职责,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继续开展行政复议与诉讼工作。在行政复议改革新形势下,加强复议工作学习研究,创新工作思路,依法及时化解矛盾。

  (四)进一步完善信用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作用。以政务诚信、个人诚信、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为核心,探索建立完善事中事后监管长效机制。

  (五)继续推进普法宣传工作。按照普法要求,做好依法行政暨法制机关建设工作。以法治精神、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各项工作。做好有关普法专题宣传活动,重点开展行政执法等法律法规业务专题培训。

来源: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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