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后屿旧屋区改造片区F-10、F-20地块控规已经法定程序获得福州市人民政府批复(榕政综〔2021〕6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经市政府批准的控规予以公布。
一、基本情况
福州市晋安区后屿旧屋区改造片区F-10、F-20地块位于福马路北侧,凤坂河东侧,福州二十中西侧,总用地面积为3.5公顷(52.65亩)。上述地块紧邻地铁口,交通便利,为支持建设社会租赁房,完善片区住房保障体系,我局委托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该地块控规方案。
二、规划调整内容
地块F-10规划为商务办公用地(面积约9.9亩),该地块原规划的50个社会停车泊位调整至北侧F-08地块进行集中布局;地块F-20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社会租赁房)(面积约16.05亩),日照标准按照“内一外三”执行;体育用地为点位控制,结合片区公园绿地设置。
附件:控规土地利用规划图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4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