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工信局与三华社区党员志愿者共同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活动
时间:2020-04-02 15:50

  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各项措施和要求,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稳定,4月2日,区工信局和三华社区党员志愿者深入辖区福建省榕圣市政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活动。

  在福建省榕圣市政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区工信局和三华社区党员志愿者向该公司工作人员宣传了相关法规政策,要求用人单位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与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工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等相关材料。

  通过条例的宣传,进一步明确了承包方、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各环节责任,把治理欠薪问题上升到法律层面,为确保施工单位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发生,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用工关系奠定了基础。

  

  

来源:晋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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